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临淄区社会信用建设情况的总结汇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95G/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2-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临淄区社会信用建设情况的总结汇报

发布日期: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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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区域竞争软实力的重要载体。今年来,临淄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围绕构建“诚信临淄、文明临淄、和谐临淄”的总体目标,从优化全区发展环境的战略高度出发,不断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建设,建立了由区委常委刘在东任总召集人的临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设在区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临淄支行,全面统筹我区的社会信用建设工作。

(二)大力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制定下发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到“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具体内容和标准,规范推进我区“双公示”工作进展。区发改局每月汇总“双公示”数据信息和信用信息,上报淄博市信用邮箱。

(三)组织编写了《临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规划》紧紧围绕打造“信用临淄”的战略构想,以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为重点,逐步建立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监管体系,扎实推进地方信用建设、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切实提高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的建设水平,加快形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研究制定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等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通过明确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行业性、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等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联合惩戒触发反馈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等构建信用联合惩戒协同机制。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形成扶正祛邪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临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各部门按照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将社会信用体系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工作中统筹安排,分解细化规划任务。制定出台临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各部门和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

(二)加强信用制度化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信用建设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使参与社会信用建设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提高各部门的规划意识,树立长远发展观念,自觉以规划指导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三)开展诚信主题创建活动。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等多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商品质量“红黑名单”,强化社会监督,使市场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以信取胜”的理念。开展“信用纳税”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诚信做账、诚信纳税”主题教育,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