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临淄区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情况说明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95G/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17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临淄区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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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宪法法律有关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2020331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临淄区实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草案)》。

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代表票决制”),是指区政府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依法按规提出重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区人大代表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以差额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正式项目,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区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纳入代表票决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区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和国有企业市场化承接政府确定的,由区政府在我区内实施的,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项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应当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

区政府成立了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专班工作组,按照区政府专班工作组工作计划,9月初区政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发布征集重大民生实事项目通告,向社会公众征集实事建议。同时,通过政府自身条块渠道发布征集通知,由各镇、街道,齐鲁化工区、经济开发区、齐城农高区,区直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能领域内进行征集报送。

项目征集内容和范围:公开征集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应为区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和国有企业市场化承接政府确定的,由区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项目;应为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主要包括:就业培训、教育事业、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环境整治、住房保障、交通出行、文化建设、养老服务、安全保障、城市管理、扶贫济困、农业与农村建设等各个领域。

9月底,区政府专班工作组按照实事工程征集原则和要求,对征集的项目进行分类、筛选和整合,完成重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集中征集。经过与项目征集单位的反复沟通对接,最终汇总重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15个。

区政府专班工作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和区政府自身征集到的候选项目进行论证和评估,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的原则拟定重大民生实事初选项目,数量控制在20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