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民生实事 为百姓幸福“加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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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95G/2019-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1-1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强调,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8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讲话精神,紧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实施出台了一系列民生工程和举措,为百姓幸福“加码”,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增强。
一次办好:1280项业务一门办理 数据跑腿群众受益
1月6日,在新启用的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见到了市民张新苗,她是去咨询公积金贷款的。在得知服务中心周日不上班之后,张新苗转身离开,不经意之间却看到了在大厅靠墙的位置摆放着一台自助服务终端机。怀着好奇的心情,她来到机器跟前,按照提示一步一步操作,竟然找到了自己想要咨询的“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审批”这一项,张新苗激动地说:“原本只是路过,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进门,没想到工作人员不上班,却通过机器得到了自己想要咨询的内容,真是太方便了。”
张新苗所说的自助服务终端机其实是“不见面审批自助服务设备”的一部分,是山东省首批集724小时一站式办理业务、查询服务、身份识别、证件自助领取于一体的服务设备。该设备的使用真正实现了淄博政务服务事项的通办通取。
2018年,淄博市委、市政府以“一次办好”改革为抓手,强化责任担当,聚力“十个一”,着力破解梗阻问题。为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甚至“零跑腿”,12月17日,我市启用新的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全市共有67个部门单位入驻,390名工作人员,可为企业和市民办理887项行政许可和393项公共服务,进驻服务中心的128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运行。
社会保障:城市低保再次提标 保障制度日益完善
2018年12月底,我市下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确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将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26元。这是淄博市城市低保制度建制以来的第12次提标。
2018年,我市坚持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奋斗目标,奋力推动民生社会建设实现率先突破,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年度合规费用救助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并取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全年共救助1416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064万余元。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统一将临时救助标准提高到次均2400元以上,年内共投入临时救助金565万余元,实施临时救助2069人次。进一步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分别按照城市低保的1.5倍和农村低保的1.3倍发放,城市特困人员达到每人每月750元、农村人员达到特困每人每年5500元。同时,按照全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三种类型标准,每人每年分别发给600元、1200元和2400元照料护理补贴。农村完全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74%,农村半自理特困人员、完全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
扎实开展“阳光低保”和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加强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近5万人。
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建成公益性公墓729处,1916个村居实现节地生态安葬,覆盖率占全市农村总数的74.6%。张店区、淄博高新区率先在全市实行基本殡葬费用全免政策,区级财政年补助经费400余万元,全市移风易俗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脱贫攻坚工作机制长效稳定,全市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487个,惠及贫困群众41565人,分红资金达670.86万元。
医疗卫生: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医养结合
2018年,我市以“打造卫生强市、建设健康淄博,绝不让一个人在追求健康的道路上掉队”为工作目标,全市卫生计生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
制定《关于深化改革建设健康淄博的实施意见》,实施“健康细胞”建设工程;基本公卫年度考核由全省第14名提高到第6名;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随访评估在册患者19275名;截至10月底,全市婚检率达到75.28%,其中初婚婚检率达到83.07%;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医联体核心医院达24家,成员医疗机构82家,建成9个专科联盟;完成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二期项目招标工作,全市81%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派出三批307名“第一村医”驻村工作,覆盖817个村和市领导挂包的20个扶贫重点镇。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10月份,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同比增长3.33%,远低于全年8.96%的控制指标。全市药占比28.16%,较去年同期下降2.13个百分点。
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全市养老床位达到4288张。对全市11609名(国标、省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进行核准,完成率100%,患病贫困人口救治情况列全省第5位。实现了贫困人口住院“一站式”结算,住院减免460万元。
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优质教育均衡发展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8年,我市教育方面交出的成绩单有目共睹,在全省教育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市位居全省第二名。
2018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严格落实“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和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优化选课走班模式,高考成绩取得历史性突破。体育美育硕果累累,高中男排、女足夺得全国冠亚军、初中女篮夺得全省冠军,在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持续位于全省前列。
全面启动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县创建工作,2018年,全市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骨干教师数、网络多媒体教室数等18项可量化指标已经达标。构建消除大班额长效机制,新建、改扩建学校20所,招聘教师1339人。促进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全市中小学校互联网接入率100%,普通教室大屏显示设备普及率100%,97%的普通中小学和38%的幼儿园创建为数字化校园。市级以及区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全部建成投用。
市直五个部门联合印发《淄博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1896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进行实地排查。把学生课业负担列入年度教育满意度测评和月度规范办学行为考核,扎实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中考招生严格按照严密规范的招生程序,打造了群众满意的阳光招生品牌。推进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实现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补政策全学段全覆盖。2018年,我市成为全省唯一被评为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的地市。
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全覆盖 扫黑除恶成效显著
2018年,全市八类主要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可防性案件同比分别下降6%、56.2%、29.9%。
治安防控实现全覆盖。实施治安基础管控、侦查打击、合成警务、视频安防、反恐维稳、执法规范化、民生服务、智慧交通、智慧消防和队伍管理“十大特色主题应用”,结合天网工程、大巡防工程、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技防村建设等,实现了对各类治安要素的全覆盖、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建有巡防警务站32个、巡警勤务指挥室6个,专职巡逻力量2600余人,社区村居巡逻力量32000余人;实现了街面“两抢”和入室盗窃、入室抢劫、盗抢机动车等案件连续多年下降的优异成绩。
扫黑除恶成效显著。根据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期间,集中力量破获各类涉黑涉恶案件54起,刑事拘留160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侦办涉黑案件4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7个,打掉涉恶团伙146个,破获刑事案件388起,刑事拘留844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9937.5万元。破获环境犯罪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6名,刑责治污“淄博模式”成为全国样板。
民有所需,政有所为。压缩11项出入境、车驾管、户政、消防业务的办理时限,配备430套自助设备,建设11处小型汽车号牌制作点。实现出入境、车驾管业务支付宝、微信缴费和19个交通服务站、48条机动车检测线的免复印、免填表、免拓印和免费导办,下放7类车驾管、消防、网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