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临淄区物价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95G/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13 发布机构: 临淄区物价局

临淄区物价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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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物价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以规范管理为载体,不断创新公开体制,提高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2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79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11日到1231止。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协调、督办,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相关制度建设情况。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编制了《临淄区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两级保密审查制度,第一级审核由录入政府信息的工作人员负责,第二级由分管领导在政府信息发布前进行保密审核。

(三)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的情况。根据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编写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经审核后,及时上报并在中国.临淄”网站发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结合我区实际,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深入居民群众座谈了解情况,多次召开街道办、房管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讨论,逐步完成老旧小区物业费调整工作;定期发布我区部分粮油肉蛋菜价格监测表,提高我局价格服务水平。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根据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确定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分工落实安排和要求,我局牵头落实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公开信息59条。在继续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一是着力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工作,二是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方便所有价格管理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作为首要要求的原则,逐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科室,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信息并提供了各类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现行汽油、柴油价格信息等网站链接。

五、《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79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我局牵头落实的相关工作,2016年对我区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42个部门77项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12个部门30项收费进行了公示。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8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公开信息均在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通过网上申请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局高度重视,经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本机关未制作或获取过如申请人所述的政府信息,故无法提供。同时,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发送至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同时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经领导保密审查后才可对外公开发布。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区价格认证中心和区价格监测预警中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供公开信息和相关的价格网站链接,主动及时公开公众关切关注的物价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局领导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内容更新及时性、服务有效性方面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按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在全局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法》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更准确、更深入地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临淄区物价局

                                                                                                                               2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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