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0004219499Y/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6-09 | 发布机构: | 临淄公安分局 |
根据《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2年2月25日发布)程序安排,经研究,定于6月13日组织开展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2年6月13日,上午8:00-11:00。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提前30分钟自行赶到测评地点进行检录,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参加测评;考生需自备饮用水等个人所需物资。
二、测评地点
临淄区齐都文化体育城(临淄区临淄大道875号)。
三、项目及标准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考生在体能测评前要明确考核标准,熟悉测评规则。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考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应在测评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健康承诺书(附件3)、《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要求准备的本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缺少材料者不得参加测评,按自动放弃对待。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结果。体测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测评点,逾期者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三)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本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仔细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试当日,应试人员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手机展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携带本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参加考试。未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其他。考生如因个人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体能测评的,请于6月10日下午16时前电话告知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联系电话: 0533-2134728。
附件2: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附件3:附件3: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4:附件4: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