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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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9499Y/2024-545412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20 | 发布机构: | 临淄公安分局 |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 方式 |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责任 单位 |
1 |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开展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是否落实旅客信息登记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 各类宾馆、旅店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公安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 | 区级相关部门 |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 |
治安 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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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保安培训教学情况。 | 保安服务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公安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 | 区级相关部门 |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3.《山东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治安 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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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保安员管理情况。 | 物业服务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城市管理部门 | 公安等相关部门 | 区级相关部门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号)第四条、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 | 治安 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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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 网约车平台公司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 | 网约车平台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交通运输部门 | 公安等相关部门 | 区级相关部门 | 治安 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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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 文化娱乐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公安等相关部门 | 区级相关部门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 四十一条 、四十二条 | 治安 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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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营业性演出活动安全监管 | 营业性演出活动安全监管演出 | 举办单位是否按照公安部门核准的观众数量、划定的观众区域印制和出售门票 |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公安等相关部门 | 区级相关部门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至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2.《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 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八条。 |
治安 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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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油气管道安防检查 | 油气管道安防检查 | 关键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和重点部位的安保工作落实情况;安防标准达标工作推进情况;管道周边治安防控情况,重点是管道沿线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的院落、厂房和种植大棚等场所排查整治情况;油区治安重点地区整治,以及打击打孔盗油等违法犯罪情况。 | 管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发展改革部门 | 公安等相关部门 | 区级相关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条。 2.《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
治安 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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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劳动用工监管 |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检查 | 黑中介与非法用工情况检查;精神控制类有害培训活动情况和重点人员底数。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公安等相关部门 | 区级相关部门 | 1.《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
治安 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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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消防安全监督抽查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九小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消防救援机构 | 公安等相关部门 | 区级相关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 | 治安 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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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合配合事项 | 21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办理情况。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应急管理部门 | 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 | 区级相关部门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治安 大队 |
22 | 对典当行的监督检查 | 对典当行的治安检查 | 对典当行的治安检查 | 取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 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 | 区级相关部门 | 《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 《典当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 治安 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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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成品油流通领域检查 | 加油站经营监督检查 | 散装汽油销售管控规定执行情况。 | 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商务部门 | 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 | 区级相关部门 | 《反恐怖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 | 治安 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