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供销社
标题: 临淄区供销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57609903778/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1-26 发布机构: 临淄区供销社

临淄区供销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6
  • 字号:
  • |
  • 打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区社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平台建设为抓手,以规范管理为载体,不断创新公开体制,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工作成效明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及《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现将一年来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国家、省和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得到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负责工作协调,配有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各一名。

(二)相关制度建设情况。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编制了《临淄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指南中规定的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的情况。根据《条例》、《办法》和《规定》要求,我们认真编写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经审核后,按时在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3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5条,其中本年度公开了12条。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们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公开信息均在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们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2015年我社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内容更新及时性、服务有效性方面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忙于业务工作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有些信息未及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法》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

2.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政府信息,特别是结合我市机关建设,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接受基层群众和企业的广泛监督。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2016年1月25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