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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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43XY/2025-501524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1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 |
| 单位名称: | 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政府 |
| 内设机构: | 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应急安全保障中心、综合执法指挥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 一、皇城镇综合设置 5个行政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 要、档案、信息、保密、会务、接待、人事、考核、应急值守工作;承担智慧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负责机构编制相关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青妇相关工作;负责编制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负责本级预算内外收入和支出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上级财政投入的各项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的分配调度、支农资金的发放和回收、行政事业费的管理、本级资产和财务规范化管理、本 级经济收支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组织建设 工作的决议、决定,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构,落实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场所等基本保障;研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对基层党建工作进 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和督查村级、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党的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做好村级班子后备力量培养、管理工作; 做好有关党组织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老干部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负责牵头统筹社会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负责指导村委会机构建设,实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工作;承担村干部考核管理相关工作,督促指导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承担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相关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等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负责科技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相关业务工 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能源综合利用及运行情况分析相关工作; 负责工业、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统计数据的汇总和上报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税务、金融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牵头本镇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疾人、文化旅游、文物、教育体育、卫生 健康、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负责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职 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青壮年扫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科学普及、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初级卫生保健,严格控制各类疫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服务相关工作;负责救灾 救济、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供养或救助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残疾人的康复与服务工作;负责文旅资源保护工作,参与文旅资源开发、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旅环境改善工作,推进文旅资源整合和文旅项目建设;负责人民武装相关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政法、信访、司法以及其它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辖区内戒毒、康复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各村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协调公安派出所和法庭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负责办理来信来访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做好重点人员防控和思想转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基层网格员队伍相关工作; 负责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相关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皇城镇综合设置 4个事业机构 (一)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做好本级服务事项的梳理、进驻,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和督办,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负责联系村便民服务站,指导、监督日常工作开展和业务办理;对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负责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社会保险、就业指导培训、劳动力转移、劳动维权等事项办理;负责村级公章代理、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负责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应急安全保障中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消防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报告,配合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相关工作;做好环保网格员、驻厂安监员日常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处理环保来信来访,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 处理;负责做好辖区内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相关工作,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监管执法相关工作;承担镇党 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执法指挥中心。负责综合执法、城市管理、住房建设、 规划、自然资源、交通领域相关工作;依法行使区直部门赋予镇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应急指挥、重大复杂案件的统 筹组织协调工作;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自 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派驻(出) 的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根据省政府授权, 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规 划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 改善、环卫一体化、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做好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水利、农机、渔业、畜牧兽医领域相关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工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三农”工作重大问题;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相关工作;负责动植物疾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村级财务、村财镇管等工作,指导、规范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村级集体资产和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村级集体经济收支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相关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相关工 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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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传真: | 0533-7880016 |
| 地 址: | 临淄区皇城南路19号 |
| 受理投诉部门: | 党政办公室 |
| 受理投诉电话: | 7880016 |
| 责任部门: | 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