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2009年度皇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43XY/201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0-03-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

2009年度皇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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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临信办发[2010]1号文件通知要求,我镇编制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咨询、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临淄区皇城镇党政办公室,电子邮箱:hcdzb@sina.com,联系电话:0533-7880016。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皇城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向上报送更新政府信息。2009年1—12月份,皇城镇政府从政府网站上报工作信息量为6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8条,政策法规13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26条,统计数据2条,其他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较好。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度皇城镇政府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从这方面来看,我镇还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

四、复议、咨询、投诉情况

皇城镇政府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镇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投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管理和支出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镇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投诉,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四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公众对皇城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2、进一步要求各委办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安排专人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皇城镇人民政府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