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2015年度皇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43XY/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3-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

2015年度皇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31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咨询、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临淄区皇城镇党政办公室,电子邮箱:hcz0016@163.com,联系电话:05337880016

一、概述

2015年,皇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扎实做好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形成《2015年皇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在镇政府设立信息公开宣传栏,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台帐、要点等信息公布上墙,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注重实效,稳步推进,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镇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除了运用政务公开宣传栏、新闻、广播、报刊、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以外,各部门单位还编制了本单位的工作指引或办事指南,详细列明单位机构设置、各项职能、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办事流程,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此外,我镇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政府管理,贯穿于办文、办会过程中,针对不同公开对象,采取了不同的公开方式,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皇城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向上报送更新政府信息。2015112月份,皇城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数92条,其中从政府网站上报工作信息量为81条,包含机构职能类 18条,政策法规4条,人事信息1条,政务动态55条,其他3条 ;从微信平台公开信息数1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较好。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度皇城镇政府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我镇还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

 四、复议、咨询、投诉情况

 皇城镇政府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镇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投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管理和支出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镇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投诉,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四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五是宣传力度不够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公众对皇城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2、进一步要求各委办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安排专人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皇城镇人民政府

  201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