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43XY/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3 发布机构: 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

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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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0年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从202011日截止到20201231日,在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hczrmzf)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皇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皇城南路19号,邮编:255424,电话:0533-7880016,传真:7880016)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皇城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机构人员设置,突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镇严格按照区政府办的要求,主动公开信息。经统计,主动公开信息255条,其中涉及业务工作、规划计划、法规公文、民生公益、农业农村、脱贫攻坚、财政信息、管理服务公开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2020年,我镇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件0件,办理0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0件,办理0件。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全镇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人员配备情况。皇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皇城镇党政办公室,为规范信息管理强化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党政办副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推进提供了人员基础。二是制度建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我镇为了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好信息公开服务,制定了《皇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将其公开到淄博市临淄区政府网站皇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指南》中明确将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对信息公开处理程序、所需材料进行了一并公开。

4、平台建设情况:皇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运行状况良好。且根据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我镇已于2020年11月陆续将信息迁移到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hczrmzf),现已全部迁移完毕。且之后的信息也将在此平台上公开。为扩大信息群众知晓度,我镇还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将镇域重点工作及时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开,紧急信息采取广播与微信公众号同时传播的方式,为信息及时、全面传达提供了方便。

5、监督保障情况:《指南》中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皇城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我镇还设置了电话、传真、邮箱等多种投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0年我镇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

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1、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由于信息公开的范围有限,我镇信息公开的内容覆盖层次不够,与群众的所需还有一定的差距。2、宣传面窄,群众对于信息公开的方式不明确。由于重点事项在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且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宣传较少,群众不了解。

 改进情况:1、加强保密审查,扩公开范围。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皇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信息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公开更加全面的信息,满足群众的需求,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加强宣传,扩大范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皇城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网址,并且讲解查询步骤,以此给予群众指导,便利群众查询相关信息,从而提高政务公开平台的利用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