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金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与秸秆综合转化利用的通知

金山政发〔2023〕52号

 

各工作片、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全面完成“三秋”农作物秸秆禁烧和农业安全生产任务,结合我镇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属地管理

为推进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村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建立“镇办落实、村居参与”的禁烧工作网络,落实“属地管理”,将任务分解到责任村、责任村负责人,切实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村要继续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巡逻队伍,制定具体禁烧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禁烧巡查

一是日常巡查,由工作片牵头,各村成立禁烧巡逻队伍,在三秋期间实施全天候巡查,并对秸秆焚烧情况及时处置;二是执法巡查: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成立执法巡查组,在三秋期间实施全天候执法巡查,对秸秆焚烧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三是督导巡查:由镇纪委牵头,对各村秸秆禁烧进行专项督导巡查,对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村开展重点督查,并责成村立即整改到位。

三、扎实做好农业安全生产

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要求细化到农业生产的各环节、全过程。重点抓好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农机安全宣传、培训,提高农机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水平;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及设置石头、棍棒等路障等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加大宣传和劝阻力度,杜绝一切妨碍公路交通的行为。

四、广辟渠道,抓好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

要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多渠道、多方式抓好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要积极推广“肥料深施、秸秆深埋、土壤深桥”的“三深”技术。努力提高玉米秸秆还田质量,确保下茬小麦正常生长,要实之又实地抓好农作物碎秸秆的清运处置,突出抓好田边、沟边、道路两侧、村庄周围等碎秸秆的清运处置,努力做到“日产日清”。南部山区要高度重视在田秸秆的利用和清运处置,提早谋划、压实责任,全面做到应用尽用、应清尽清,彻底消除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隐患,减轻冬,春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压力。

五、强化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途径以及秸秆禁烧法律法规,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印发明白纸、村喇叭广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以及微信群、公众号、短视频、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做到“户户晓、人人知”,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严格责任追究

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和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千分制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目标,切实调动起各村抓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对工作不力,工作中失职、渎职或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将视情节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出现1个以上火点的村,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村主要负责人并启动问责机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责任追究情况书面报区禁烧办。对重污染期间发现秸秆焚烧情况的,一律严肃问责。

 

金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