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金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5年度孝善扶贫工作的通知

金山政发〔2025〕15号

 

各村:

根据上级文件《“三治融合”孝善扶贫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大力弘扬孝善文化和社会美德,切实保障贫困老年人群日常生活,进一步提升贫困老人幸福指数,有效破解工作中农村老年人生产生活难题,解决“不孝致贫”问题。

二、工作对象

农村户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及三类监测人群。

三、工作流程

(一)依托基层干部,组织两委成员参与

各村依据孝善工作理事小组,在村“两委”领导带动下开展工作。理事小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宣传贯彻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向村“两委”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全程参与三类监测人群认定、退出,全面落实孝善工作各项任务,对户内儿女回家探望、打扫庭院、落实赡养费缴纳情况等孝心行为进行记录。

(二)发挥德治力量,引导鼓励子女赡养老人

由村理事小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本村的脱贫户及三类监测人群子女2024年10月以来孝善情况进行评定,并在宣传栏予以公示。

(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孝善子女进行表彰

对本年度子女赡养情况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村脱贫户及三类监测人群分别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并对赡养老人的子女进行表彰。

四、补贴条件

(一)及时给付孝善养老金

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每名有经济能力的子女,缴纳的赡养费每年要在1200元以上(只包括现金)。村理事小组负责落实赡养费缴纳情况,拍照并签字确认,镇级负责单位入户核实。

(二)对老人要做到病及时医、困及时助

子女要加强亲情陪伴,定期探望父母,及时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老人配齐配全生活、取暖、供水等生活设施和物资,改善老人生活质量,提升老人幸福感。

(三)家庭环境洁美,基本达到美在家庭标准

子女要经常帮助老人打扫维护好家庭生活环境,并达到洁美家庭相应标准:庭院内生产生活用具分类存放,整齐有序;居室内地面干净,墙面无尘无蛛网,食物、衣物、家具、杂物实现“四收纳”孝老爱亲,家人和睦。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村理事小组人员帮包制度

村理事小组人员要积极对接,每季度对脱贫户及三类监测人群走访一遍,对其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帮助。要把子女是否孝顺,是否及时给付孝善养老金,日常生活是否给予照顾照料,是否出现看病不及时等问题作为重点走访内容。对发现子女不及时给付赡养费,对老年人照料照顾不及时、生病不及时就医等情况,要与贫困户子女进行有效沟通,督促其履行好赡养老人的职责。

(二)加大对不孝行为调处力度

经协调沟通拒不改正的,本村法律顾问与村理事小组人员要分别与镇司法所、镇乡村振兴办公室汇报,及时成立联合调处小组,切实解决好子女不孝问题。情节恶劣的,可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贫困老年人赡养权益。

(三)以孝老为主题,推进孝心村建设

大力开展以“孝老”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积极推举优秀“孝老”模范。通过评定孝心村,评选好媳妇、好儿女等评选活动,设立孝星光荣榜。让孝道转化为自觉行动,真正培厚“脱贫”基础。

                            

                                                             金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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