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区教体局公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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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1-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区教体局公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

发布日期: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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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即将来临,临淄区教体局提醒各位家长:不要盲目让自己的孩子参加校外培训,建议把课外时间交还给孩子, 盲目为孩子选择培训班,让孩子提前学、超纲学,既增加额外课业负担,又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如果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学习,请注意以下事项,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参加”校外培训,如果认为有必要参加校外培训,请认真看清您所选择的培训学校是否是列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建议不要到白名单以外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二、为了避免家长选择非法培训机构造成权益受损,家长一定要对培训学校做到“十看”

  1.看是否有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看经营(业务)范围是否包含所要接受的培训内容;

  3.看是否具备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

  4.看任课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是否在办学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示(社会各类培训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5.看办学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器材是否齐备。

  6.看是否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是否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7.看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制度是否公示;

  8.看宣传广告是否属实并备案。

  9.看是否配备专职保安,保障培训期间的安全,对校外人员是否按照疫情防控流程进行严格执行入校流程。

  10.看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

  三、缴费时一定要即时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税务发票,不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请广大消费者谨记“提前缴费有风险,退费大多遇冷脸,考虑缴费别图快,退费多数不愉快”。如果发现合同违法或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接受教育培训服务期间,消费者要监督并配合培训机构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四、消费者如果与培训机构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要尽可能收集齐所有证据,可以通过与培训机构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如需了解更多事项,请拨打区教体局电话7866530问询。

  附经批准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月22日

 区教体局公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