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致临淄区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校外培训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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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7091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0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随着暑假的临近,希望通过这封信与您分享一些关于“双减”政策的重要信息,并提醒您合理安排孩子们的假期生活,规避违规培训带来的风险,为孩子提供更加轻松、多样化的暑假生活。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在各方协同配合统筹推进下,在广大学生家长的鼎力支持下,我区“双减”工作成效显著,广大学生家长在看待子女参加校外培训方面趋于理性、客观。我们再次提醒家长朋友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与潜质,尊重孩子的差异性和个性化发展,不宜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
二、拒绝参加学科类培训
《“双减”意见》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我区已没有针对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涉及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等),也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如有相关招生宣传、组织培训行为均涉嫌违法违规,请您和孩子切勿轻信,尤其注意不要选择以“上门辅导”“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一旦在此类机构发生纠纷,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
三、审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印发,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如果您的孩子需要参加培训,请您从区教体局在政府网站、“临淄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培训机构“白名单”中选择。同时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已正式上线,明确要求全部登记注册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平台,接受全流程监管,通过平台上架、销售课程。“家长端APP”可通过各类应用商店下载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使用,家长完善子女信息后,可以通过平台购课、销课,保护自身权益。
(二)培训机构应与您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将合同内容向您明确告知,并按照实际情况完整填写。您务必保存好合同,索取正规发票,务必看清退费流程和标准,不要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
(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明确“个人收款码禁止经营性收款”,请您将学费转入培训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按培训周期收费)或60课时(按课时收费),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且不超过5000元。
(四)培训机构的证照信息、从教人员、收费标准、课程安排均在培训场所内进行公示,如果培训中相关内容与以上信息不一致,您有权得到机构给您的合理解释。
四、坚决抵制违规“黑竞赛”
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白名单之外的竞赛,如:“大师赛(DSS)”“希望杯(XWB)”“华杯赛(HBS)”等均属违规举办的“黑竞赛”。所有竞赛结果均被禁止作为中小学生招生入学依据和考试加分项目。不法分子散布“竞赛获奖,助力升学”谣言、贩卖焦虑、非法敛财,属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请广大家长及学生坚决不要参加此类“黑竞赛”。教育部门也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
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临淄区登记注册校外培训机构机构全部公示了《山东省“双减”负面清单(校外培训机构)》,张贴了“随手拍”投诉举报二维码,主动接受您的监督。
如果您在培训过程中对培训服务内容、培训师资等方面遇到问题,有权要求机构予以解决答复,对产生的矛盾纠纷可以向区教体局寻求帮助支持。对于不再继续参加的培训,请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费手续,如果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投诉举报电话:7566530
附件:白名单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