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淄江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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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我校按照《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施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临人社字[2012]118号)、《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12]122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淄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字[2016]57号)和《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的通知》(临教体发[2020]16号)文件规定,以及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明确岗位职责要求,推进岗位动态管理,加强岗位聘后管理和考核,完善教师“职务聘任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聘任激励机制。
二、聘任原则
公开竞争、按岗聘用,综合评价、择优聘用,倾斜一线、突出实绩。
三、实施范围及时间
实施范围为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为一年。
四、岗位设置及数量
1.岗位类别。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2.岗位等级及数量
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为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五、竞聘条件
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应在教学一线,需在现聘任岗位基础上进行,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一)任职年限及要求。
1、由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竞聘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二级的任职年限一般不得少于1年;
由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竞聘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一般不得少于2年;
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或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4年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1年;
由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竞聘到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七级的任职年限一般不得少于3年;
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或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5年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1年。
2、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实行逐级聘任,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高层次人才,可越一级竞聘,越级竞聘须从严掌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参加越级聘任。参与越级聘任者须在参与高一级聘任的基础上进行。
(二)师德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师德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工作量条件
竞聘高一级岗位须满工作量(课时量+辅助工作量)。课时工作量需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标准由学校根据当学年度工作情况综合核算。须承担相应的管理或辅助工作,管理或辅助工作量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每学期岗位不同进行安排和量化。
(四)其他条件
1. 2020-2021学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以上。
2.出勤条件。2019-2020学年度累计请假不超过22个工作日且无旷工行为的(产假除外)。
六、竞聘办法
岗位分级竞聘领导小组依据竞聘原则和条件的要求,严格按照以下办法计算个人成绩,分岗位类别分别排定名次,根据岗位数量,按照名次由高到低依次聘任。
个人成绩计分公式如下:F=F1+F2+F3
即:个人成绩=综合考核+教育资历(教龄+具备现职龄+校龄分+具备高一级资格的年限分)+加分项
即:
1.综合考核F1。
指教职工进入淄江中学以来考核成绩。最高计60分。
综合考核:以学校教职工综合考核成绩为基础,以下列公式平衡个人差异:年度综合考核成绩=(校人数-名次)÷(校人数-1)×30+30(校人数是指全校参加年度考核的教师总人数,女教师休产假(或教职工休工伤)年度(学期)取竞聘单位1/2位次,在外支教年度考核名次由原任教单位提供并由教育局政工科确认。)。
2.教育资历F2。
指教龄、具备现职龄、校龄、具备高一级资格的年限分。
(1)教龄每满一年计0.5分。
(2)具备现资格职龄每满一年记1分,校龄分每满一年计2分。具备高一级资格聘任低一级,年限满一年计2分。
因正常工作调动进入我校而高职低聘者,查看现职称职证件,以证件公布时间算起,不含因受处分、长期病事假等其他原因造成的高职低聘。年限值按月减月,四舍五入计算。
3.加分项F3。
2017年9月以来,考核优秀一次计1分,在淄江中学担任一年兼职1分,班主任2分、行政2分。(多种身份的只计入最高的,不足一年的按月算)
即将退休的老师,在最后一个完整聘期,完成学校要求的各项任务的前提下,在该学年综合考核成绩中加8分。在倒数第二个完整聘期,完成学校要求的各项任务的前提下,在该学年综合考核成绩中加7分。在倒数第三个完整聘期,完成学校要求的各项任务的前提下,在该学年综合考核成绩中加6分。
加减分:对学校工作1年来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教师经校委会研究,适当的加2—5分;不能坚持正常上课,一个学期内病假连续或累计超过22天,事假连续或累计超过10天,每次减5分。
4.说明:
(1)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以上得分之和,即为个人最后所得分数。经推荐委员会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
(2)计分周期为一年。
(3)材料审核及排序。根据“师德条件-工作量条件—必要条件-岗位履责”的顺序,逐条筛查不符合条件人员,得出各等级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然后按计分办法所列项目分等级计算个人得分、排序。
(4)根据上级所定等级名额,由高到低依次聘任。
(5)个人得分排名只在本年度内有效。如果出现分数并列,按下列顺序依次排序:现职聘任年限-班主任(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年限-出勤。
(6)新调入人员,根据教育局规定,不参与分级聘任,按12级聘任。
七、岗位职责
1.五级岗位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并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2)担任一线教学任务,较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贯彻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听评课达到16节以上,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
(3)承担全员育人任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校本课程指导教师、学生管理或其他教学辅助工作,对学生充满爱心,关注学生思想状态;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既教书又育人;积极做好家庭教育,家校联系畅通,学生评议满意率达95%以上。
(4)积极参与课程开发,着力引领学校正在进行的课程整合改革实验,开发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或艺体训练等活动,并有显著成果。
(5)积极提升职业素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类校本培训活动,并高质量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各级教育教学类比赛。
(6)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搞好新基础教育试验系列活动,开展小课题研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须有校级及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参与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7)提高自身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承担新教师培养工作,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六级岗位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并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2)担任一线教学任务,较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贯彻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听评课达到16节以上,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
(3)承担全员育人任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校本课程指导教师、学生管理或其他教学辅助工作,对学生充满爱心,关注学生思想状态;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既教书又育人;积极做好家庭教育,家校联系畅通,学生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
(4)积极参与课程开发,主动融入学校着力打造的课程整合改革进程,开发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或艺体训练等活动。
(5)积极提升职业素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类校本培训活动,并高质量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各级教育教学类比赛。须有区级优课、教学技能类竞赛获奖或有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
(6)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搞好新基础教育试验系列活动,开展小课题研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须有校级及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参与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7)提高自身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承担新教师培养工作,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3.八级岗位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并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2)担任一线教学任务,较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贯彻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听评课达到16节以上,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
(3)承担全员育人任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校本课程指导教师、学生管理或其他教学辅助工作,对学生充满爱心,关注学生思想状态;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既教书又育人;积极做好家庭教育,家校联系畅通,学生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
(4)积极参与课程开发,主动融入学校正在进行的课程整合,开发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或艺体训练等活动。
(5)积极提升职业素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类校本培训活动,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各级教育教学类比赛。
(6)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搞好新基础教育试验系列活动,开展小课题研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须有校级及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参与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7)提高自身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承担新教师培养工作,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4.九级岗位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并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2)担任一线教学任务,较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贯彻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听评课达到16节以上,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
(3)承担全员育人任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校本课程指导教师、学生管理或其他教学辅助工作,对学生充满爱心,关注学生思想状态;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既教书又育人;积极做好家庭教育,家校联系畅通,学生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
(4)积极参与课程开发,主动融入学校着力打造的课程整合改革进程,开发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或艺体训练等活动。
(5)积极提升职业素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类校本培训活动,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各级教育教学类比赛。
(6)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搞好新基础教育试验系列研讨活动,开展小课题研究,初步形成个人教学特色;须有校级及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参与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7)提高自身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承担新教师培养工作,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5.十一级岗位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并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2)担任一线教学任务,较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贯彻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听评课达到16节以上,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
(3)承担全员育人任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校本课程指导教师、学生管理或其他教学辅助工作,对学生充满爱心,关注学生思想状态;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既教书又育人;积极做好家庭教育,家校联系畅通,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
(4)积极参与课程开发,主动融入学校着力打造的课程整合改革进程,开发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或艺体训练等活动。
(5)积极提升职业素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类校本培训活动,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各级教育教学类比赛。
(6)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搞好新基础教育试验系列研讨活动,开展小课题研究,初步形成个人教学特色;须有校级及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参与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八、竞聘程序
1.公布方案。公布已有方案,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全体教职工签字后,报区教体局和区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
2.公布岗位。学校岗位分级竞聘领导小组公布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岗位聘任条件等事项。
3.个人申请。教职工根据岗位聘任条件,由个人书面向竞聘领导小组提交岗位竞聘申请。
4.竞争推荐。岗位分级竞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推荐委员会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5.确定人选。学校岗位分级竞聘领导小组通过讨论、评审或表决等方式,确定岗位拟聘人选。
6.聘用公示。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分级竞聘领导小组提出投诉或申诉。
7.报批备案。公示结束后,聘用单位确定聘任人员,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九、竞聘组织及管理
1.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岗位分级聘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事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政策规定,精心组织。
学校按程序成立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岗位分级聘任的领导组织工作,成员由学校党政工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聘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7人组成的专家推荐委员会,采取领导小组提名与教职工推荐的方式产生,具体负责对竞聘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领导小组与专家委员会成员不交叉任职,且实行回避制度。
2.制定竞聘方案。学校竞聘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制定岗位竞聘方案、竞聘条件和岗位分级计分办法。方案报经教育局和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3.聘任纪律
(1)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总量评聘人员。
(2)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杜绝滥用职权。推荐聘任过程要严格把关,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对违反师德规定,有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按照相应职称最低级聘任。
(4)对结帮搭伙、散布谣言、煽动宣传现象,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2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对推荐聘任结果有疑义的,可通过正常渠道提出质疑,公示期内有权要求对本人或他人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4.严格聘后管理:
(1)在聘期内受聘人员应自觉按照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学校将加强对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聘期考核,日常管理做到及时监督和督促。
(2)聘任期满,学校岗位分级竞聘领导小组对受聘人员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作为下一轮岗位分级聘用的依据。
(3)对聘任完成后出现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及教师队伍相关管理规定;或因个人原因在工作量、工作任务完成等方面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或出勤方面超出限定时间的受聘人员,学校岗位分级竞聘领导小组将根据情况在聘期内对其低聘或解聘,受到解聘或低聘的人员不再享受原聘岗位待遇。
6.未尽事宜,由竞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临淄区淄江中学
2021年12月
附1:临淄区淄江中学岗位分级竞聘领导小组和专家推荐委员会
临淄区淄江中学岗位分级竞聘领导小组
组长:孙国栋
成员:邵斌 王丽香 陈军 段继武 胡健
临淄区淄江中学岗位分级竞聘专家推荐委员会
组长:胡健
成员:李静、延伟红、尹玉莲、曹中华、郭树珍、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