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淄江中学学生管理手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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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第一章 中学生行为规范
一、中小学生守则
1.爱党爱国爱人民。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好学多问肯钻研。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
3.勤劳笃行乐奉献。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
4.明礼守法讲美德。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孝亲尊师善待人。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
6.诚实守信有担当。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
7.自强自律健身心。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8.珍爱生命保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9.勤俭节约护家园。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
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三、淄江中学学生一日常规
一、上学:
1.不迟到,不旷课,有事因病要家长亲自到校或电话向班主任请假。
2.带齐当日的学习用品,校服穿戴整齐,不化妆、不留长发,不穿高跟鞋,不戴首饰。不穿校服不准进入校园。
4.校服遗失、破损,要及时修补或购买。特殊情况应有班主任和政教处的相应证明。
3.路上注意安全,一律靠右行,不准骑车带人或并排骑车,不在骑车过程中听音乐,走路不勾肩搭背,不追逐打闹,遇老师要打招呼致意,校内不准骑车,不骑电动车或摩托车上学。
二、上操、上课:
1.课间操集合要按照指定路线下楼做到快、静、齐,听从指挥。
2.课间操和眼保健操,要按广播口令和要求做,动作准确有力,符合节拍。
3.预备铃响后迅速进入教室就座,并做好本节课的一切书籍文具的准备,文具放在桌的右上角。上体育课,着运动服鞋,在指定地点集合。
4.教师进教室后,班长喊起立,全班同学立正问好,老师还礼后,班长喊坐下。迟到的学生要在门外喊“报告”,待老师询问迟到原因并允许后,方能进教室。下课时,班长喊起立,全班学生起立,待老师还礼并离开教室后,学生有秩序的走出教室。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回答老师所提问题。提问题时要先举手,待老师允许后站起来发问,讲完后经老师允许方能坐下。上课时不能吃东西,不互换座位,不顶撞老师,不随便讲话,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
三、课间:
1.不准在教室和操场追逐、打闹、高声喊叫,在校内请假有履行请假手续,不准在教学楼内从事体育活动。
2.做眼保健操时,不准随便出教室,要有始有终地认真做完。
3.值日生要把黑板、讲桌擦干净,课桌凳摆整齐,及时倾到垃圾桶内的垃圾。
4.课间要遵守教学楼使用规定,一律靠右行走,不跑动,不打闹,不高声喊叫。
四、升旗:
1.按时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集合、站队做到快、静、齐、不得无故缺席。
2.按学校统一规定着装,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行注目礼,认真聆听教育。
3.平时遇升降旗,应自觉面向国旗肃立,不得随便走动。
五、自习、作业:
1.自习课认真自学、写作业,不高声喧哗,不在教室乱走动,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随便出教室,不影响他人学习。
2.要独立思考,先复习后做作业。作业必须在复习、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把作业作为巩固知识、培养能力的重要一环。
3.做作业要按照要求,独立思考,按时完成。作业必须按规定的格式书写,答题要规范,书写要清楚。
4.做作业后,要认真检查修改。作业本发还后,要仔细看过,认真领会老师的批改意见,并及时订正错误,提倡当天找老师复批。
六、卫生:
1.各班值日同学应每天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室外、楼道、教室的清扫工作,做到卫生区内无死角、墙壁、地面、门、窗干净、无灰尘;黑板、讲台有专人负责;桌椅物品摆放有序。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校园、楼道、教室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严禁从窗户扔杂物。
3.周一进行全校卫生大扫除,按学校规定的区域及标准进行彻底清理,学校将全面检查并公布结果。
七、集会:
1.以班为单位,在指定地点,由体育委员整好队,迅速带队入场,做到快、静、齐。
2.保持会场安静和良好秩序,不看书报,不做小动作、不喧哗、不来回走动。
3.保持会场场址洁净,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等,集会结束后要对本班座区进行清理。
4.散会时有按照学校安排有秩序地依次带队出场。
八、放学:
1.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要在校园和公路上逗留,遵守交通规则。
2.不经家长允许不在外留宿,要及时告知家长自己的去向。
3.做完作业后要整理好书包,准备好第二天的学习用品。要按时睡觉,保证睡睡眠。
四、淄江中学学生文明公约
一、进校有礼节
1.进出校园要在指定地点下车,自行车停放在本班车棚,乘车同学有秩序上下车。
2.见老师、同学要打招呼,互致问候。
二、课堂有规矩
1.课桌椅排列整齐;预备铃声响,进教室入座,准备好学习用品。
2.上课班长喊“起立”,待老师还礼后方可坐下。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有事要请假。
4.注意听讲,认真思考,不交头接耳,不随便说话;举手发言,回答问题要起立。
三、课间有纪律
1.进出教室(楼道)要有序,上下楼梯应轻声慢步。
2.校园内不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3.不踩草坪;不攀树摘花;不在学习区域内吃零食。
4.课间操、眼保健操应规范到位。
四、言行有礼貌
1.穿校服带校牌,衣着整洁大方,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染发。
2.不打架,谦恭礼让;不说脏话,使用礼貌用语。
3.尊敬师长,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不顶撞老师。
五、同学有关爱
1.同学有困难,主动关心帮助;对同学的缺点要敢于善意批评。
2.对违纪行为要敢于劝阻,及时报告。
3.每人要有群体意识,发挥群体力量,要帮助和关爱每一位同学。
4.团支部、班委会要起核心作用,增强凝聚力,创建优秀班集体。
六、生活讲文明
1.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纸屑、食品袋等杂物要丢入垃圾箱。
2.卫生区、教室,天天打扫,垃圾箱中不积压垃圾。
3.不涂刻课桌、墙壁;爱护班级公物;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文明就餐,一律在本班座区内就坐,节约粮食。
5.按时作息,遵守秩序,搞好宿舍卫生。
七、放学无违规
1.放学离校,门窗要锁。途中遵守交通规则、赶紧回家。
2.不进网吧,不看不健康书刊,不抽烟喝酒。
第二章 学校各方面管理要求
一、卫生:
1.室内卫生:
(1)墙壁:保持整洁,无乱张贴,无卫生死角,国旗等悬挂整齐。无蜘蛛网,无灰尘,无印痕
(2)地面:地板整洁,无杂物,每天必须用拖把拖地,特别注意讲桌、暖气片下边卫生的清理。
(3)天花板、灯具:天花板及电风扇叶应保持清洁。严禁天花板存在蜘蛛网、电风扇叶或灯具较脏的现象出现
(4)桌椅:桌椅排放应注意整齐,做到横平竖直,间距适中。课间必须把凳子放入课桌下边。桌面无乱贴乱画、刻字等现象。
(5)讲台、黑板:黑板应及时洗擦干净。讲台干净,无粉尘。讲桌上面摆放整齐,不堆放杂物。
(6)张贴栏:张贴栏内张贴内容规范、整齐。
(7)门窗及窗帘:①各班门窗及教学楼走廊上的窗户应擦洗干净。②放学后各班应关好门窗、电器等。③各班窗帘保持干净并垂直挂好,严禁用窗帘擦手等不文明现象的出现。
(8)教室内空气质量:为了预防疾病,提高学习效果,教室内要经常保持通风,确保空气新鲜流通,若教室内空气污浊,有异味,将在班级考核中体现。
(9)垃圾处理:各班应及时清理垃圾,原则上垃圾不能过三分之一,并要保持垃圾桶外边的清洁。垃圾一律放入垃圾桶,严禁乱扔。
(1)日光灯、风扇:各班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使用日光灯,使用后及时关闭,如阴天光线不好需开灯学习等情况除外。各班使用电扇后及时关闭电扇。
(2)教学楼厕所:各班教育学生要保持厕所内卫生,尊重保洁员的劳动。不在厕所内打闹、乱扔、玩水,注意不把垃圾扔到小便池内。
2.室外卫生
各班卫生区内地面干净,无杂物、无尘土;卫生区的边沿无尘土;草皮内无冰糕棒、小石块、树枝树叶等杂物;有花池的班级,将花池内外收拾干净;卫生区内有垃圾桶的班级,将垃圾桶清理干净。值日生在课间要到本班卫生区捡拾杂物。
二、纪律:
1.课间纪律:
在教室、楼道内要轻声慢步,上下楼梯及走路靠右行,不拥挤,不准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乱串教室,不在楼道内聚堆,不得在教学楼内做游戏或进行体育活动; 爱护公共财物,不在桌椅、门窗、墙壁等公物上刻写乱画,不爬门窗,不上桌椅,不扔粉笔头,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注意节约水电;自觉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乱扔废弃物, 不准在校内吃瓜子,不得将冰糕包装袋带到校园和教学楼内,注意保持厕所和下水道等处的卫生;不在危险场合无故逞能,比摸高、比跳远,比力气,比胆子等;不做危险游戏,如扳手、推手、摔跤、比跳楼梯等,严禁对他人搞恶作剧;严禁携带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刀具、课外书籍进入校园。
2.骑车纪律:
初一学生不能骑自行车到校,初二学生在学校划定的骑车范围内(淄江花园北二区、北五区、北四区、d区;淄江花园南一区、南四区;赵家、陈家、商王不允许骑车)、且骑车技术熟练的学生,经家长同意可由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查批准,方可办理自行车“车牌”,否则不准骑车上学;凡办牌者,自行车必须是车况良好,铃、闸、锁齐全好用,经班级审验合格者,学校统一发放自行车牌,并按班组统一编号,学校存档,以便平时检查。车牌丢失应及时到政教处补办;骑车出入校门、按规定下车,校内不论上学还是放学均不准骑车、溜车;学生自行车不到放学时间不得擅自推出校门,凡急需出校者,要出示班主任证明,经允许后方推出校门;学生放学后要及时到车棚内推车,平时不得随便到车棚乱转;不允许骑电动车、摩托车到校。
4.自习纪律:
充分利用自习时间诵读、复习和预习,不随便说话,不交头接耳,不做小动作,不下位,不扰乱学习秩序;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自习。自习要专心致志复习,预习和做作业,保持安静、不谈笑,不打闹,不睡觉,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刊,不做与学习无关或影响他人的事情。
三、排放:
1.室内排放:
桌凳、书籍、其他物品摆放整齐,凳子不坐时必须放入课桌下边;卫生工具按要求在本班工具橱内摆放整齐;窗帘洁净,悬挂整齐;学生储物格干净整洁净,里面物品摆放整齐;班级文化悬挂规范,教室标语规范,无脱落;冬天棉袄脱下后叠放整齐放在储物格内;雨雪天,雨具整好放在指定位置。
2.自行车排放:
自行车必须停放在自己班级车棚内,不允许乱放;自行车排放整齐,车头一顺摆,大小车辆分类排放,车尾冲齐,间距适当;车篓内不允许存放物品;自行车一律做到铃、闸、锁齐全,并按学校要求挂好车牌;车棚内整洁无污物。
四、两操:
1.跑操:
(1)跑操人数:严格按照教务处统计的本班在校人数检查,如生病等原因不能跑操的需到级部跑操地点见习。确实长期生病不能上操的,学生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后报政教处。上操期间严禁在校园内、教学楼内乱跑。
(2)纪律检查:包括集合速度、排面整齐度、从集合到解散过程中有无同学说话、打闹、跑操完毕后先整队再解散等。
(3)仪容仪表:学生须穿校服,上衣必须拉好拉链,冬天不能围围巾、戴帽子。
(4)精神面貌:跑操时,要求精神饱满,每班每圈至少喊四次口号,声音要洪亮,口号最好有本班特色。
(5)班主任跟操:班主任必须提前到达本班集合地点,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跟操,如不跟操,则应在本班所在位置指导学生跑操。确有事不能到场要找本班任课教师代替。
(6)体育教师提前2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用哨声督促学生加快集合速度。
(7)学生管理自治委员会负责全面检查,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政教处监督落实。检查结果于次日公布。如对得分有疑问请班主任到政教处查询。
2.眼保健操:
(1)眼操乐声响起,学生停止其他一切活动,入静做好做操准备。
(2)做操时闭目静心,心神集中,动作准确。
(3)任何学生不得借口不做眼保健操。
(4)严禁做操时讲话、看书、做作业或发资料。
五、仪表:
发型要求:
(1)发型要符合中学生的身份和性别特征,要按照学校规定的发型理发。
(2)学生不烫发、染发,不打发胶、摩丝、香水等。
(3)男生原则上一律小平头(学生头),不理光头。
(4)女生过衣领的头发必须扎起,做到前不遮眉、侧不盖耳,保持头发洁净。发卡不得过于异型、花哨。
面部要求:
(1)不画眉、纹眉,不描眼影,不涂唇膏,不抹脂粉(参加文艺演出除外)。
(2)不穿耳洞,不戴耳钉、耳环,不佩戴任何饰物。
(3)不得佩戴白色、黄色等颜色较鲜艳的镜框。
服饰要求:
(1)学生进入学校,必须按规定穿着校服,并时刻保持最外一层是校服。
(2)校服外衣的钮扣除最上面一颗外,其余必须全扣上;拉链至少拉到整个拉链长度的五分之四以上。
(3)内套衣服不长于校服。
(4)学生不得污染校服、乱挂饰物,不得改变校服缝制样式。
(5)学生在学校内不得穿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与中学生不相称的鞋子。
其他要求:
(1)不佩戴饰物及其它挂件(包括项链、手链、玉佩、佛珠、耳环、耳钉等)。
(2)学生不得带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进入学校。
(3)学生在校园内不得背各种装饰包,不携带玩具、宠物等。
(4)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盖。
六、学生请假:
1.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其他人代替,学生请假时必须填写由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一式四份,班主任留一份,学生一份,班长一份,门卫留存一份,一张请假条只允许一人,由政教处统一印制并盖章为准。学生在校请假原则上必须由家长到校接回,在家请假的必须由家长亲子到校或者电话告知班主任。
2.事假:学生因事请假,须有家长证明或班主任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清事由。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酌情批准,一天以上班主任签注意见,报政教处批准。
3.病假:学生因病请假,须有家长或医院证明,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4.公假:学生因公请假,应有政教处批准。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5.各班主任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学生请假,班主任须告知家长,让家长知情。
6.实行课堂学生点名制,由每节课上课老师负责,如果发现学生不在,要及时联系班主任或联系家长,问清事由。并把相关情况告知家长。未负起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强行外出或模仿领导、老师签字,偷盖政教处印章的同学,学校将严肃处理。
8.不能向传达室工作人员提出出入学校的不合理要求。
9.学生假满返校,须立即向班主任报道,逾期必须电话告知班主任予以补假。
10.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由家长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论处。
七、学生安全:
交通安全
1.上学放学途中注意乘车安全,乘坐车况好的车辆,乘出租车记住车号索要票证。期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违章横穿马路,不在公路上打闹,等公交车要在指定位置排好队有序上车,严禁追车跑、拥挤等现象的出现。
3.不在学校内骑自行车、电动车。不骑飞车、不骑车并行、双手脱把、勾肩搭背,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4.骑车不能在学校门口逗留,进出校门要观察道路交通状况。
5.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地下停车场,以免发生危险。
6.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并摆放整齐、上锁。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物品。
7.禁止驾驶机动车上学,严禁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
卫生安全
1.个人卫生要做到“六勤六不”。即:勤洗手、勤理发、勤洗澡、勤洗换衣服、勤晒被褥、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吃零食和不洁之物、不吸烟、不喝酒、不用他人毛巾或水杯。
2.要讲究用眼卫生,预防近视。
3.生病及时治疗,有传染性疾病要立即报告班主任并上报学校医院及时隔离治疗。
4.生吃水果,应洗干净,防止残留农药中毒。
5.要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就餐时不要大声喧哗,嬉闹追逐,防止异物进入气管。
6.关注食品或药品的有效期,养成良好的防范习惯。
7.利用好自己的健康卡片,关注每年的健康检查,积极做好疾病的预防与治疗。
8.积极预防突发性传染病和流行性疾病,保障卫生安全。
教学安全
1.正确使用室内电器,如有故障应及时报总务处由电工进行故障排除。
2.尊重老师劳动,服从管理,有问题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3.正确面对学习竞争和生活压力,做好自我调整,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4.学生离开教室时,要关好门、窗、电器、水笼头等。
5.上实验课及技术课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6.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并注意安全。
7.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遵守活动规则,正确使用各种器械。严禁在硬质地面上踢足球或从事其它剧烈体育活动。
校园安全
1.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以免滑倒和摔伤。
2.上下楼要自觉靠右慢步行走,不拥挤推搡,不搞恶作剧。
3.不攀爬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上楼顶。
4.不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器具等进校。
5.大扫除时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不要勉强擦拭。
6.不故意伤害他人,不窃取他人财物,不参与打架斗殴。
7.如遇突发事件,以保障自身安全为先,不冲动蛮干
8.参加集体活动,要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有事要请假。
9.提热水时,要做到安全有序,以防烫伤。
10.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老师。
11.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不参与有害和无用信息的制作和传播。
消防安全
1.不带火种进入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2.正确使用电器,及时排除用电安全隐患。
3.有义务保护好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或搬动消防器材。
5.将安全演练和安全知识与平时生活现象相联系,做好自身保护。
其它安全
1.雨天要注意防雷电,不要在大树、电线杆、广告牌、各类铁塔底下避雨。
2.不在无家长或教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八、上学放学:
1.上学和放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靠右走,走路要小心。不准骑车带人,严禁并排骑车。不准追、爬、拦、阻各种车辆。不准在马路上玩耍逗留,不准出入网吧等娱乐场所,要按时上学和放学。
2.上学和放学时不乱买乱吃变质有异常的食物,不买流动摊贩、无证副食店的食品。不喝不干净的水,防止细菌感染和食物中毒。
3.上学和放学不乘坐“三无”车辆和非载客车辆。途中不准爬车、爬墙、爬树、爬栏杆和从较高处跳下,谨防摔下来发生伤害事故。 .
4.上学和放学不准追逐打闹,不准玩不正当的恶作剧和游戏。严禁并排骑车。
5.上学和放学不准到危房、变压电器、高压电线下、建筑工地、汽车旁边、河边、火边等危险地带逗留玩耍。 .
6.上学和放学的路上要善于识别陌生人哄骗。尽量不与陌生人交谈,更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馈赠”的食物和物品。
7.骑车学生入校时所有学生必须在校门口西侧斑马线处下车,推车排队进入学校;放学时需推车到学校门口西侧斑马线处后方可骑车。
九、校舍设施及公物管理:
1.分配到各班级使用的校舍设施及公物由使用班级负责进行管护, 出现人为损坏或丢失现象由当事人或班级赔偿。
2.其他公共设施(走廊门窗、楼梯、消防箱、楼道窗、卫生间、不锈钢护栏等)按各班所在位置划分公共设施管护责任区(同各班卫生区),进行管护。
3.分配到各级部、各处室使用的学校公物设施由各级部、各处室进行管护。
4.如发现公物损坏,应及时报总务处进行维修。
5.各楼内墙面、地面、楼梯扶手由各使用班级或管护公共设施的班级进行管护,不得污染损坏,不得出现球印、手印、脚印、坑窝、划痕、痰迹等。
6.各楼内暖气片、外罩、窗台板、黑板、门窗、合页、把手、门挂、插销、玻璃等由使用班级认真管护,要求完好无损。如出现人为损坏,由当事人或班级照价赔偿并按规定扣公物管理积分。
7.学校电器设施由使用班级和分管公物管护责任区的班级进行管护,灯具、线路、开关、插座、电扇、调速器等如出现人为损坏,由当事人或班级照价赔偿并按规定扣公物管理积分。各种电器的维修由专业人员负责。
8.课桌凳、床铺及橱柜的使用和管护由各使用班级负责固定到人,如出现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
9.总务处负责对公物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成绩报政教处纳入班级考核。
10.重大故意破坏公物现象,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外,加倍赔偿。
第三章 淄江中学学生评优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让学生在校是一个好学生、在家是一个好孩子、在社会是一个好公民,倡导争创新风尚,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学校将开展评选“小水滴特别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行为规范标兵”、“优秀志愿者”的工作。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小水滴特别奖”评选条件:
(1)能够积极传播正能量,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主动帮助同学和老师等。
(2)能够主动为班级和学校做贡献,得到老师和学校的一致好评。
(3)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活动,为班级和学校争得荣誉。
(4)积极为班级和学校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2.“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能模范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规校纪,综合素质评价思想品德素质必须是优秀级。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方法科学,成绩优秀,期末考试总成绩在级部前三分之一,在区以上竞赛中获奖者,可不受三分之一限制。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身体健康,有良好卫生习惯。体育锻炼标准必须达标(有生理缺陷或疾病者除外)。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班内能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自治自理能力强。能出色的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关心班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主动的协助学校、班级作好各项工作。
(4)学习勤奋,刻苦认真,学习成绩在级部属中上游水平。
4.“行为规范标兵”评选条件:
(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
(2)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问题。
(3)不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不在校园内追跑打闹。
(4)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5)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6)不吸烟,不喝酒,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
(7)遵守交通规则。
(8)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9)不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5.“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班级值周实践服务活动,能够按时到岗,认真、公平、负责的值班,给其他同学做出表率。
(2)遵纪守法、热爱生活,无私奉献,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校外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能够主动帮助同学,给同学、老师、班级、学校积极做出贡献,受到同学、老师的一致好评。
第四章 淄江中学学生管理分级制方案
在学生的各项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其外显表现是学生的日常行为。为了充分发挥学校环境的育人功效,通过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行为实施评价,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进而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级制”考核的目的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生动活泼的发展,保证学业质量,为探索科学的管理方法,克服奖惩不明,伪劣不分的现象,为客观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提供比较科学的数据,并根据“分级制”成绩,对学生进行奖励。
二、“分级制”考核的内容
学生在校日常行为表现,包括学习习惯、纪律表现、礼仪道德、卫生习惯及学校活动的参与等。
三、评价方法
1.每学年学生起评分为900分,根据学生在校日常行为表现,通过扣分和加分两种方式,实施动态评价。
2.采取政教处、级部、班级三级管理,通过政教处、级部、学生自治委员会、值周班的检查反馈和任课教师对学生的课堂反馈,实施综合评价。
3.通过班级落实学生的每日评价,坚持每周通报一次所有学生的德育积分,周末将汇总结果上报级部,级部每月将汇总结果上报政教处。
4.各班主任要保存好学生评价的过程性材料,对班级学生的每月评价积分形成电子档案,学年末核算学生总分确定学生综合素质等级:1000分以上的同学为A等级,900-999分的同学为B等级,800-899分的同学为C等级,750—799分的同学为D等级,750分以下的同学为E等级(有重大违纪行为经学校研究定为E级)结果要让学生签字认定。
四、评价应用
1.学年结束后,班主任应打印上交班级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表存档,作为初四中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对因有重大违纪行为,经学校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为E等级的,本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执行E等级。
2.学期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级的同学,有资格参与省、市、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若名额不足,从B等级中择优确定);学期综合素质评价为E等级的学生不能参加各种先进评选。
五、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扣分项及标准
(一)学习习惯
1.上课铃响前未做好课前准备(被老师点名批评)或无故迟到,每次扣5分。
2.上课听讲不认真,有交头接耳、看闲书、照镜子、做小动作等行为,被老师点名批评,每次扣10分。
3.上课读写姿势不正确,被老师点名,每次扣5分。
4.上课(含自习)无理取闹,扰乱课堂秩序,每次扣10分。
5.不能及时上交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每科每次扣5分。
6.无故旷课(含自习)行为,每次扣20分。
7.考试作弊,每次扣20分。
(二)纪律表现
1.同学间吵架,每人次扣5分;打架斗殴,每次扣20分。
2.课间在教室、走廊或楼道内大声喧哗,不靠右行走,每次扣5分;追逐打闹,每次扣10分。
3.敲诈勒索欺凌弱小同学,每次扣20分。
4.携带管制刀具、手机、棋牌、平板等娱乐类电子产品等违禁品到校,每次扣20分。
5.在校内抽烟,每次扣30分。
6.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校,每次扣30分。
7.传看、议论不健康书籍或音像制品,每次扣20分。
8.男女同学间不正常交往,每次扣30分。
9.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每次扣50分。
10.校内骑车,每次扣10分。
11.集会时说话,每次扣10分。
12.攀折校园花木,每次扣10分;践踏草坪,每次扣5分。
13.在桌凳、宣传栏、墙壁等处乱刻乱画,每次扣5分。
14.未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许可,私自乱动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每次扣20分;故意破坏学校公物设施,除赔偿损失外,扣30——50分。
(三)卫生习惯
1.不认真履行值日员职责,每次5分。
2.缺乏环保意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每次扣10分。
3.个人卫生习惯差,被老师点名批评,每次扣5分。
4.劳动中不服从安排,拈轻怕重,故意躲避,每次扣5分。
(四)礼仪习惯
1.不穿校服,不戴校牌,每次扣5分。
2.男生留长发、染发、剃光头或理另类发型,女生烫发、染发或理另类发型,每次扣20分;戴首饰每次扣10分;染指甲及指甲过长,每次扣5分。
3.语言不文明,说脏话,每次扣10分。
4.借他人钱物不及时归还,每次扣10分。
5.在同学间散布流言蜚语,挑拨是非,给他人起绰号等行为,每次扣20分。
6.对于学校下发每位同学需要上交的材料和有关班务(如收费、成长记录手册等),未上交和未完成的同学,每次扣5分。
(五)两操要求
1.不认真做眼操,说话或睁眼者,每次扣5分。
2.课间操进行中说笑打闹,每次扣10分。
3.课间操集合时说话打闹,每次扣5分。
4.故意逃避上操,每次扣10分。
第二部分:加分项及标准
1.积极为社会、学校、班级和他人做好事,进行志愿服务活动,经核实加5-15分,事迹突出,经学校宣传表扬的加30分;
2.荣获校内各级各类(先进、优秀、三好、十佳等)荣誉称号,每次加10分;区级荣誉加30分;市级荣誉加50分;省级荣誉加60分。校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10分;区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20分;市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30分;省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50分。
3.受到处分的学生,在规定时间撤销处分者,一次性加10分。
4.爱护校园公物,自觉打扫校园卫生者每次加5分。
5.学生敢揭发坏人坏事,主动检举违纪事件者,每次加10分
6.有见义勇为等重大贡献者,每次加20分。
7.一个月内无任何违纪记录的,该月加20分;无请假记录者,每月加5分。
8.参加校各类社团,按时出勤者每月可加5分;在各类体育(活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0分、25分、2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0分、45分、40分;
9.承担班级各类学生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如课代表、小组长,每月可加5分;班委会、团支部干部每人每月加10分;校学生自治委员会干部每月加15分,月度服务标兵每月加20分;国旗班同学每月加15分。此款中加分不重复累计,以最高级别职务为加分依据。
10.课堂表现特别优秀的同学,每次加5分(以任课教师评价记录为准)。
11.承办升旗仪式的班级,主持同学、升旗手、护旗手各加5分,护旗方队每人加2分,其他同学不加分。
12.积极承担班级任务的同学每次加5——10分。
13.期中、期末考试的学习星级达人,按照三星、二星、一星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在级部每进步10个明名次加10分。
附:
1.学生积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参考,不作为学校对班级考核的依据。
2.班级要设立一个全班同学的分级制评价记录本(按小组顺序),班主任确定几名仔细认真、公正负责的同学,协调班内分工负责的同学,及时做好统计。
3.若负责评价和记录的同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取消其评价记录资格并扣50分。
4.对于每月扣分较多的同学,班主任要加强其对《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淄江中学学生管理分级制实施方案》的学习。
第五章 淄江中学违纪学生处罚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于扰乱教学秩序、损害师生利益、破坏公共财产、道德品质不良的学生,依照本细则进行处罚。
第二章 处罚
第三条:违纪学生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五种。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一学期旷课累计达5节者(迟到或早退3次折合旷课1节);
2.首次发现带平板、扑克、手机、打火机、电子类娱乐物品等违禁物品进校者。(物品暂由学校代管并由家长来学校领取);
3.不按规定时间或不在规定的体育场进行体育活动者;(指在走廊及教室进行打篮球、踢足球等必须有规定场所的体育活动。)
4.衣冠不整、佩戴饰物、穿拖鞋、仪容仪表不符合中学生身份,经指出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者;(说明:关于仪容仪表的标准为:女生不化妆,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穿高跟鞋,不穿低胸衣(低腰裤),不染发,不佩戴饰物,头发做到前不遮眉、侧不盖耳,长发一律扎起;男生不留长发,不染发,不佩戴饰物,原则上一律小平头;)
5.随意在课桌、椅等公物上刻、划字者;
6.有上课吃东西、随手乱扔废弃物、说脏话等不文明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7.违反上课、自习纪律,经教育不改者;
8.经常缺交作业,学习态度较差,任课老师反映不好者;
9.初一学生骑自行车,初二、初三、初四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者;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旷课累计达10节者;
2.有顶撞老师、扰乱或影响教学秩序,经教育不改者;(指教师教学活动不受干扰,如遇需向教师说明情况的,在课后向教师说明,不得影响教师的教学进程。)
3.在校内追逐打闹,高声喊叫经教育不改者;
4.发现带平板、扑克、手机、打火机、电子类娱乐物品等违禁物品进校,经教育不改者;(物品暂代管并由家长于本学期期末来学校领取)
5.有衣冠不整、佩戴饰物、穿拖鞋、仪容仪表不符合中学生身份,经教育不改者;
6.不按规定时间或不在规定的体育场进行体育活动,经教育不改者;
7.在上课期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者;(未经请假指不经班主任、老师和政教处签名同意视为私自外出。)
8.男女生之间超出一般同学友谊,经教育不改者;
9.携带管制刀具等各类危险品进校者;
10.故意毁坏公物损失在50元以下、情节较轻者。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一学期旷课累计达16节者;
2.不按规定时间或不在规定的体育场所进行体育活动,破坏公物或造成他人轻微伤害者;
3.在教室和走廊追逐打闹,严重损坏公物或造成他人轻微伤害者;
4.经常进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合中学生进入的场所,影响学习,身心健康,经教育不改者;
5.有偷盗行为者;
6.从校外带入非本校学生,未经门卫登记,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
7.联系社会青年到校参与打架斗殴者;
8.强行进出学校大门者;
9.翻越校园围墙者;
10.故意毁坏公物损失达50元以上者。
11.在校内发现参与打扑克、打麻将者。
12.上学期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屡教不改者;(说明:如因翻越围墙造成自己伤害的,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由学生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以上细则中,涉及经济损失的,先赔偿,再处分。)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一学期旷课累计达24节者;
2.扰乱教学秩序,并辱骂教师者;
3.打架斗殴,先出手并致人轻微伤害者;
4.参与在其它学校打架闹事事件,干扰其它学校教学秩序,损害学校荣誉者;
5.与校外不良人员联系,并帮助不良人员对本校学生实施威胁、敲诈、勒索,造成不良后果者;
6.不按规定时间或不在规定的体育场所进行体育活动,造成他人伤害,构成轻伤者;
7.经常进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合中学生进入的场所,严重影响学习、身心健康,经教育不改者;
8.男女生之间超出一般同学友谊,造成严重影响者;
9.盗窃他人财物,数额不大或抢劫、强借他人财物者;
10.故意毁坏公物损失达100元以上者;
11.发现在校内抽烟、酗酒者;
12.未经请假,私自外出,屡教不改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13.组织打扑克、麻将或多次参与者;
14.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者;
第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一学期旷课累计达40节以上者;
2.打架斗殴,致人轻伤,经教育不改者;
3.参与在其它学校打架闹事事件,严重干扰其它学校教学秩序,严重影响学校荣誉者;
4.与校外不良人员联系,并帮助不良人员对本校学生敲诈、勒索本校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
5.不按规定时间或不在规定的体育场所进行体育活动,造成他人伤害,构成重伤者;
6.经常进网吧,严重影响学习、身心健康,并因此引起纠纷,造成严重后果者;
7.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经教育不改者;
8.多次故意毁坏造成公物损坏,情节严重者;
9.传播、唆使他人阅读、观看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者;
10.在校内接打手机,经教育不改且态度恶劣者;
11.故意调戏女学生、女老师者;
12.多次顶撞辱骂老师并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对教学造成严重影响者;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
1.打架斗殴,致人重伤者,除处罚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参与在其它学校打架闹事,严重干扰其它学校教学秩序,损害学校荣誉,造成严重后果者;
3.多次敲诈、勒索本校学生,造成严重伤害者;
4.故意调戏女学生、女老师造成后果者;
5.对教职工实施人身攻击,造成伤害者;
6.传播、唆使他人阅读、观看淫秽书刊、音像制品,造成严重后果者;
7.触犯国家法令者;
第十条:处分办法如下:
1.全校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政教处)
2.警告;(政教处)
3.严重警告;(政教处)
4.记过;(政教处、校委会)
5.记大过或停课反省;(政教处、校委会)
6.受警告者,学校有权通知家长领回并协助学校教育三天。受严重警告者,学校有权通知家长领回并协助学校教育两周。被记过者,学校有权通知家长领回并协助学校教育一月。被记大过者,学校有权通知家长领回并协助学校教育一学期。
第三章 补充说明
第十一条:受到相应处分后仍不思悔改,再次违反校纪者,视情节加重一级处分。
第十二条:学生发生违犯学校规章的事件,需处理的必须报政教处批准。
第十三条:学生发生违犯学校规章的事件,班主任应及时与学生监护人联系,并和政教处沟通。
第十四条:发生伤害事故,班主任或现场教职工应及时对受伤害学生进行处理,并同时向政教处和学校汇报。
第十五条:学生处罚由班主任将真实情况落实后,根据《淄江中学学生违纪处罚细则》提出处理意见,交由政教处作出处理决定。班主任不在也可由政教处直接作出处理决定后转告班主任,并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涉及一个班级的学生原则上由本班班主任处理;涉及两个班及以上原则上由级部负责处理,相关班主任要积极配合;涉及校外的事件和跨年级的事件由政教处处理,相关级部和班级要积极配合。严重事件应第一时间告知政教处。
第十七条:学生所有处分政教处都将备案归档,观察期为半年。期满撤销处分后,原则上可将有关材料从学生的档案中取出。
第十八条:学生各类处分学校责成政教处执行,“记过”以上处分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凡是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半年后有良好表现且欲撤销处分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级部写出该生处分后的具体表现并签字后,经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撤消处分。未撤消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三好学生等综合奖项的评选,不能取得初中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本条例在执行中不断修订完善。
第二十一条:以上未尽事宜由学校校委会集体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第六章 淄江中学违纪学生处理协议书
为加强学生管理,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实施《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淄江中学学生违纪处理细则》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创建平安、健康、和谐、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学校研究决定:
同学在校期间,因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决定给予其 处分。
若该同学在处分期间,仍出现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淄江中学学生违纪处理细则》规定的情况,学校将给与 处理决定。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政教处盖章:
淄江中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