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临淄区遄台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案 |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762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适应我校安全管理新形势,全力提升我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完善我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规范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我校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区安全文件要求制订我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突发事件总预案
一、编制依据
二、适用范围
三、工作原则
四、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五、突发事件种类
六、信息监测与报告及处理程序
七、应急报告救援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一)地震事件应急预案
(二)防洪防汛事件应急预案
(三)暴雨雷击应急预案
(四)台风事件应急预案
(五)冬季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六)极端恶劣天气事件应急预案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一)流行性传染病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三、教育教学、治安等突发性事件
(一)火灾事件应急预案
(二)交通事件应急预案
(三)溺水事件应急预案
(四)触电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停电应急预案
(五)拥挤踩踏和坠楼事件应急预案
(六)课堂教学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七)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八)体育活动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九)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十)重大盗窃事件应急预案
(十一)校园及外来暴力侵害事件应急预案
(十二)校园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校园内发现可疑分子事件应急预案
(十四)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事件(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
(十五)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十六)危险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十七)易制毒化学品被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十八)校舍(包括工程建设、危房)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九)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信息安全事件
(一)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事件应急预案
(二)心理危机干预事件应急预案
五、其它安全事故
六、善后处理
七、调查与结案
八、责任追究
九、安全工作联络电话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突发事件总预案
为完善防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淄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淄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及时控制,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明确职责、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提高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康
副组长:崔新胜 隋志强 陈晓霞
组 员:王 宁 胡子琳 江 利 李平强 周洪礼
王建庆 赵 霞 张凤叶 张 静 张云龙
职 责:
1.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事故灾难发生后,根据上级指示和实际情况,提出处置的决策性意见和具体工作措施,及时指导和组织全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工作办公室
主 任:陈晓霞
组 员:李平强 周洪礼 王 宁 张云龙 孙 艳
职 责:
1.负责全校安全日常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2.负责制定《遄台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3.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制定应急抢险方案。
4.协调有关处室和各应急工作组落实职责,保证应急抢险工作有效实施。
5.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应急抢险工作的进展情况,准确提供相关信息。
6.及时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做好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7.搜集整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学校安全突发事件报告联系电话:13805330986
(三)应急处理救援组织网络、职责
1.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校长办公室)
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是学校整个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处理救援相关部门和社区联络,负责协调应急处理救援期间各救援行动组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处理救援行动,保证应急处理救援工作及时、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负责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排查原因和责任。指挥部成员在接到事件报告或通知后,应火速赶到现场,并迅速了解和掌握事件基本情况,尽快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立即研究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1) 人员组成:
总 指 挥:王建康
副总指挥:陈晓霞
组 员:王 宁 胡子琳 江 利 李平强 周洪礼
王建庆 赵 霞 张凤叶 张 静 张云龙
(2) 总指挥职责:
① 决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② 统一领导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人员和所需各种资源的统一调度;
③ 向公安、消防、卫生、安监、技监等相关应急救援部门报告,并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学校后,配合相关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 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 向教育局报告事件情况和求援事项;
⑥ 向本校师生员工通报事件情况;
⑦ 根据教育局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件情况;
⑧ 负责事件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2.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现场指挥:陈 军
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现场指挥职责:
(7)根据事件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在事件现场指挥应急处理救援行动,力求把事件损失降到最低;
(2)指挥事件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3)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6)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5)把事件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总指挥报告;
(6)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7)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8)负责事件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3.突发安全事件现场值班人员
日常值班:当天带班领导、值班教师
节假日值班:节日值班领导
突发安全事件现场值班人员职责:
① 在事件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件现场指挥;
② 在确认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后,向学校领导报告;
③ 按照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④ 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4.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
通讯联络组:王宁、王黎霞
疏散引导组:陈晓霞、各班班主任、安全岗位工作人员
医疗救护组:孙艳、赵明迪、上课教师教师、级部值班教师
警戒保卫组:张云龙、保安
排险抢修组:周洪礼、全体教师
后勤保障组:李平强、总务人员
5.应急处理救援责任制
(1) 总指挥是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个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负总责。
(2) 现场指挥和现场值班承担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事件抢险,对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和现场值班负责。
(3) 学校定期进行安全考核,对安全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实施奖励。
(4) 对校内发生安全事件,根据责任大小,实施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五、突发事件种类
学校可能面临的突发安全事件大致有以下几类:
(一)自然灾害类:地震、防洪防汛、暴雨雷击、台风、冬季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等;
(二)公共卫生类:各种传染性疾病(水痘、手足口病、腮腺炎、感染性腹泻、风疹、麻疹、流感、病毒性肝炎等)、食品安全等;
(三)突发性事件:火灾、交通、溺水、触电、拥挤踩踏和坠楼、课堂教学中突发事件、实验室安全、体育活动伤害、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重大盗窃、校园及外来暴力侵害、校园群体性斗殴、校园内发现可疑分子、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突发治安事件、危险药品安全、易制毒化学品被盗(抢)、特种设备安全、校舍倒塌等;
(四)信息安全事件: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心理健康危机等。
六、信息监测与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学校安全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安全日常的监管、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学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师生和学生家长举报或其他途径披露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紧急特殊情况,可直接报区教育局。
(三)学校发生或接到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后,实行安全事故首见制度、及时报告制度。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育局,同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突发事件有关材料,根据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进展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不同阶段报告必须详实、明确。
(四)突发安全事故后,突发事件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事后要书面上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情况。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七、应急报告救援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7857667
急救中心:110 消防火警:119 紧急医疗救护:120
卫生(疾控中心):7198027
第二部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生各种安全突发事件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自然灾害类
(一)地震事件应急预案
1.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相关机构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2.震后应急行动
(1)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①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上课时间,各班学生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避震;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②迅速关闭电源、各种火源,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③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④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2)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3)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教育局及当地党委政府。
3.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事件发生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立即向教育局做出书面报告。
(二)防洪防汛事件应急预案
1.应急行动
(1)加强巡查。汛期校长应对本校校园每一处经常进行巡查,做到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臵,及时上报,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2)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应对师生进行防洪防汛知识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互救能力。各校要利用黑板报、课堂、广播、集会等各种渠道,教育学生要注意防雷、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等,遇到突发情况能有效避免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安全隐患监控。密切注意隐患的发展,确保隐患点周围的安全。
(4)密切关注气象预报,提前掌握雨情。气象部门发布黑色暴雨信号或遇突发性暴雨和紧急情况,学校应停课。
(5)加强汛期值勤值班。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安排教师到学生上学、放学路途中有危险的地段值班,禁止学生通过不安全的河道,要护送无安全保障的学生回家,确保学生途中安全。
2.应急处理
一旦发生洪灾(含山体滑坡、塌方、校舍倒塌等),学校应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到位,并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做好现场救护,人员撤离,在安全区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等工作。
事件发生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立即向教育局做出书面报告。
(三)暴雨雷击应急预案
1.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年级部值班人员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2.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3.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配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4.若暴雨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1)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2)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3)放学时,应为学生搭设临时通道,减少因腿脚浸入污水中受到病菌感染。
(4)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5)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5.保安应当维护校门口秩序,安抚家长,疏导交通。
6.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7.事件发生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立即向教育局做出书面报告。
(四)台风事件应急预案
1.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级部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2.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坍塌:
(1)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2)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3)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4)在城建局、安全监管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门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3.若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4.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5.关闭学校所有的玻璃门窗。
6.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7.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五)冬季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1.根据天气预报或雨雪冰冻天气的破坏程度,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安排学校是否停课避灾,灾后复课等),并上报教育局。
2.组织人员及时清扫校内及周边道路冰雪,扬沙防滑,防止师生摔伤。
3.随时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5.提前做好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工作,要通知各级部按时放学,并在教学楼、大门口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上学和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
6.全体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出勤管理,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要将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政教处。
7.班主任要加强课间巡视,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室。
8.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孩子在上放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禁止学生租用无牌无证车辆,杜绝乘坐农用车或超载车上学和放学,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9.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10.及时开展灾情调查,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灾情情况。
11.做好其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预防次生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12.应急救援电话:火灾119 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
(六)极端恶劣天气事件应急预案
遭遇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停课应急措施
(1)及时将停课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并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2)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课和复课。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课,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才能延期复课。
(3)停课后,学校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课后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2.停考应急措施
(1)考试期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暂停考试的,学校及时将停考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
(2)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考和复考。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考,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才能延期复考。
(3)考试属于学校组织的,由学校对复考做出具体安排;考试科目属于统考的,学校严格执行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4)停考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考工作有序进行。
3.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
(1)学期末或学期初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时,学校应及时将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未完成的教学计划应在下学期中安排及时补上。
(2)提前放假时,学校应妥善安排好期末考试、阅卷及素质报告单(成绩单)发放等工作,确保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完成。
(3)期末考试属于学校组织的,因提前放假未考完的科目,下学期开学初,由学校安排对未考完的科目进行考试。
(4)提前放假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开学准备,确保下学期开学工作有序进行。
4.完善通讯网络确保通讯畅通
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以便紧急联络,在应急期间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对外公布值班电话,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所有责任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5.规范发布通知和信息
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负责对外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等通知信息。必须以区教育局文件为准。
二、公共卫生类
(一)流行性传染病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流行性传染病具有起病急、传播迅速等特点,对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会造成一定影响,需对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进行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亲属和家长,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区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立即下达命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售出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现场控制组立即在食堂事件现场实施警戒保卫。
4.校医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派相关人员去医院探视、安慰师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和教师亲属联系。
6.立即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并配合卫生监督所的调查和取样工作。
7.负责提供学校师生用餐的餐饮公司或食品店,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当立即停止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存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师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三、教育教学、治安等突发性事件
(一)火灾事件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火险,首遇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带班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快速有序疏散,在第一时间内向119、110报警,请求援助。
3、发现起火时,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立即采取措施(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扑灭初起火险。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要立即进入紧急状态,相关教师或工作人员要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要注意在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要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3.学校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展开救人、灭火、切断危险源、抢搬重要物资等先期处置,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并迅速将有关情况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4.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搜救和灭火、抢险工作;如发现有人受伤,指派专人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或送医院救治。
5.保护现场,配合消防、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警戒保卫组要立即在事件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善后工作人员做好受伤人员和伤亡师生家属的抚慰工作。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建筑,重新配置设施设备,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
6.火灾扑灭后,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件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
7.事件发生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立即向教育局做出书面报告。
(二)交通事件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校园交通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0、11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
2.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自救互救,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3.维持好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配合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做好搜寻物证和事故调查工作。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4.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处理好善后工作。
5.事件发生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立即向教育局做出书面报告。
(三)溺水事件应急预案
1.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0和120请求救助,迅速将事故情况上报区教育局。
2.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救落水者。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并快速将溺水者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3.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完善应急预案。
4.事件发生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立即向教育局做出书面报告。
(四)触电事件应急预案
1.发现触电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让在场人员拨打120求援,并及时通知校医务室人员到现场进行临时急救,同时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
2.派专人看护现场,通知学校总务处人员到场处置。
3.疏散围观人员,保证现场空气流通,避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4.触电解脱方法
(1)切断电源。
(2)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木椅(凳)、木板、绝缘绳等绝缘器具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用绝缘工具切断带电导线。
(4)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不可赤手直接与触电者的身体接触。
注意:解脱触电者时,要避免在解脱时发生其它事故。例如要预防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另外,以上办法仅适用于220/330V“低压”触电的抢救。对于高压触电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采用相应的紧急措施,以免发生新的事故。
5.120医务人员到场之前的临时急救方法
(1)触电者神智清醒未失去知觉时,应安放在空气流通处安静休息。
(2)触电者已失去知觉神智不清,但呼吸及脉博均未停止时,应安放在平坦通风处所,仰卧,解开衣裤,使其呼吸不受阻碍,同时用毛巾摩擦全身,使之发热。
(3)触电者失去知觉呼吸困难,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切不可向触电者注射强心剂或泼冷水。
(4)触电者呼吸及心脏跳动均已停止时,可能是假死,救护人员要坚持先救后搬的原则,应即刻进行人工呼吸或对心脏进行挤压救护直到经医生诊断确已死亡为止。
(5)人工呼吸用口对口吹气效果较好。急救时,触电者的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塞气流,便于吹气急救。
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6.触电事故发生后,单位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
7.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待医务人员将触电者带离现场赴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和排险抢修工作完毕,现场已无事故隐患时,方可解除。
8.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校园停电应急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办公室或总务处必须事先提前半天通知相关处室、岗位做好准备工作。
(2)正在使用的所有教学设备、照明电源等,在事先通知时间应立即关闭,避免突然来电时发生意外事故。
(3)总务处要提前检查停电时的应急照明灯、微机房的应急电源,确保正常供电。
(4)总务处主任会同教导处主任及时研究应对措施,落实学生上课等事宜。
(5)值班领导和教师在第一时间赶到所在的责任区,维持学生秩序或疏散工作。
(6)如遇较长时间停电,可安排进行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持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准备好应急照明灯、微机房的应急电源、手电筒等照明用具;若在课间停电,通知值班领导安排好级部值日教师到岗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若在上课期间突遇停电,由各班任课老师首先将学生控制在教室内,稳定学生情绪,值周领导、值周教师要迅速赶赴教学楼楼道巡视;通知教导处安排好教学信号,不得因停电影响教学工作;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电管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3)正在使用的教学设备、照明电源,应立即关闭。
(4)微机室及各办公微机要做到随时存盘,避免因停电导致资料丢失。
(5)管理资料、教学用资料的打印、复印在有电期间及时安排,不因停电而影响工作。
(6)值班巡逻人员要加强校园巡视,确保财产安全。对报警装置妥善管理,做到“停电多巡查,来电及时设防”。
(7)学校电管员负责停电或突然停电时电源关闭情况的督促检查,避免突然来电时发生意外事故。
(8)如遇不明原因停电,值班领导要迅速了解情况,通知总务主任联系电工抢修;如停电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总务主任须通知政教处和教导处,政教处和教导处分别立即通知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做好停电应急工作。
(9)如接近下午放学时间停电,政教处会同教导处根据情况组织安排。总务处要和供电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若明确得知短时间内不能来电,则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统一作出安排,值班领导、教师和班主任共同维持学生秩序。
(10)夜间停电,值班人员要加强夜间巡视,确保财产安全。对报警装置妥善管理,做到“停电多巡查,来电及时设防”。
(五)拥挤踩踏和坠楼事件应急预案
1.发现拥挤踩踏和坠楼事件的任何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带班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立即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并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当即下达命令(可用广播或手提喇叭等)开展疏散救护工作。
(1)所有人员必须在原地站立不动,不准向前移动。如外走廊或楼梯扶栏已损坏,应当尽可能朝里站。
(2)楼面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向后移动,为楼梯上的人员让出空间。
(3)楼梯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后退(上楼),为营救创造条件。
3.疏散引导组迅速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点,控制局势,制止拥挤。
4.救护人员全力开展救护工作,对受伤人员开展初步急救,对危重伤员进行急救,并迅速拨打120、110请求援助。
5.指挥部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6.现场保卫组应当在事件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拥挤和混乱,并为救援人员提供通道。
7.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8、派员及时与受伤学生的家长和受伤教师亲属联系,并探视、慰问受伤师生。
9.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0.事件现场的警戒线必须等救援工作完成,校舍事故隐患排除,事件调查结束后方可解除。
11.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向教育局做出书面报告。
(六)课堂教学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先行救治。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一旦发现突发安全事件,任课教师或其他在第一时间发现安全事件的教职工,要以“救治受伤人为先”的原则,对师生突然出现的患病、受伤等事故,症状轻微的应及时由师生送校医务室或附近医院就诊;重症者立即送区级以上医院救治,争分夺秒,并及时报告班主任、教导处、校长室。送医院途中要有校医、有关任课教师陪护。对于不能随意移动、搬动的特殊伤病员,须立即通过校医及时赶到现场处理,防止伤势和病情加剧。
2.马上报告。任课教师或其他“第一发现人”,在送受伤师生到医务室的同时,尽快报告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并尽快派人到场作好送人到医院的准备。对发生的学生吵架、打架事件,任课教师应立即制止,课后交由班主任处理,并配合班主任进行解决,性质严重的要报告学校。家长与师生发生冲突时,看到的教师应立即制止并逐级报告,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沟通,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并采取有利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其他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都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实施救治、处理和报告。
如遇重大事故,立刻报告应急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启动学校应急预案,保证师生安全。
3.稳定秩序。在送受伤学生到校医室的同时,任课教师要控制局面,尽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接到求助后,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班主任和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
4.综合处理。接到报告的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必须放下其他工作,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召集办公室、教务处、级部主任及班主任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救护,同时立即向校长报告,必要时还要向“110”、“120”和医疗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5.善后工作。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组织人员看望受伤学生和家长,在学生病情稳定后,尽最大可能组织人员对学生进行学业辅导。
6.其他。
(1)在事件发生后,教师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胆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
(2)紧急情况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首位发现情况的教师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抢救、控险、报告等任务。
(七)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1.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
(3)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校领导组织、指挥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抢险,把损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责任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向学校领导做出书面事故报告,并根据事故原因,限期整改,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2.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3)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在场人员第一时间内向校卫生室发出求救信息,并拨120,医务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待120到达或用其它方式急送医院。在医务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其他在场人员应主动采取必要的施救方法,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3.药品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基本操作规范
①禁止品尝任何药品的味道,闻气味应“招气入鼻”,即用手轻拂气体,把气体扇向鼻孔(少量),不可把鼻子凑到容器上。
②仪器中的反应物或残余物倾倒出来后再清洗。不准倒入水槽里,要倒在废液缸中,统一处理。
③皮肤破损后不能接触实验药品,以免受伤。
④每次实验完毕应用冷水洗净手后再离开实验室。
(2)应急预案
实验室中药品操作安全事故常见有中毒现象,如吸入毒气、品尝中毒等。
①出现中毒事故后,现场人员应视中毒原因采取施救方法。对气体中毒,立即将其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让中毒者吸取新鲜空气;同时向校卫生室发出求救信息,并拨120。学校医务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120到达或用其它方式急送医院之前,其他在场人员应及时打开窗户通风,主动采取必要的施救(如做人工协助呼吸)方法,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对品尝消化道中毒,应立即送医院或拨打120等待救援,急诊洗胃。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同时,报学校分管领导、校长办公室,涉及到学生的,报告政教处领导,应急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②保护现场,迅速逐级向学校分管领导、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学校分管领导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抢险,把损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③责任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向学校领导做出书面事故报告,并根据事故原因,限期整改,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八)体育活动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1.发现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伤时,现场教师要迅速稳定学生情绪,对轻微伤立即护送校医室救治,对无法走动伤员立即通知校医赶赴现场。
2.校医及时了解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立即向当班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及时送医院救治或打“120”救护电话。
3.下肢受伤的学生,不可让其自己行走,必须背运;胸闷、晕倒的学生不可背运,必须抬送。对颈椎、腰椎骨折学生不宜推动,应请骨科专业医生协助。
4.学校应随时掌握受伤学生情况,及时通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并作好安抚工作。
5.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设施、场地、学生体质等),采集有关证据,作好记录。
6.前往医院或者学生家中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妥善处理慰问、赔偿等事项。
7.出现严重伤害事件时,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九)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按上级规定报批,并将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区教育局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事故,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并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3.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和伤亡家属的抚慰工作,及时总结,进一步完善大型集体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十)重大盗窃事件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当日值班领导或总务处报警。
2.处置措施: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保护现场,同时向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报告。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十一)校园及外来暴力侵害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校园及外来暴力侵害事件突发后,首见者要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带班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同时打110报警。
3.当日带班领导和首获事件信息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制止、制服,无法制止的拖延时间争取救援,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4.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5.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6.疏散引导组负责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7.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受伤学生和其它伤员。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
8.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救援组织信息畅通。
9.警戒保卫组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10.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11.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校园内师生的稳控、安抚工作,全面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校园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预案
1.首见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带班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1)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2)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3)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4)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3.医疗救护组及时救治受伤师生,必要时拨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受伤学生家长、教师亲属联系。
4.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级部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5.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6.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7.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十三)校园内发现可疑分子事件应急预案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分子,保安或目击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保安和当日学校总值或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派的人员应当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学校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应当将其带入传达室进行进一步盘问,同时要封锁大门。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分子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分子在盘问时夺路逃跑,校内目击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十四)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事件(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应急预案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可疑邮包是指:邮戳异常(寄包人地址与邮戳地址不符)、字体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状、重量、气味、包装包扎、邮包内的声音都异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校的物品,也从未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校园内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其危险性,应当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当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当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内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十五)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1.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值班人员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值班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同时呼救并拨打“110”报警。
3.及时救治受伤师生,必要时拨打“120”
4.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六)危险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首见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当日带班领导、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
3.根据情况经校医诊断要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拨打“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七)易制毒化学品被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1.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保管人员严格做好进货和出库台帐,严格出入库手续。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使用、转让、销售、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2.一旦发生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负责人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学校当日带班领导和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并及时拨打“110”,同时报告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管理部门或卫生主管部门等进行调查处理。
3.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十八)校舍(包括工程建设、危房)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在建、改建、修缮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置隔离栏。
2.经鉴定的学校D级危房一律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树立警示牌,设置隔离栏。
3.发生校舍安全突发事件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发出警报信号,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区域。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人员离开现场。
5.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6.封闭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
7.做好心理辅导,稳定师生情绪,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九)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我校特种设备包括变配电设备、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
2.特种设备在运行时如突发意外事故,后勤部门应针对各设备的不同特性,立即采取切断电源、气源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如燃气设备在运行时突发意外事故,当班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燃气,打开门窗通风,同时疏散人员。如当时空气中燃气浓度较高,应禁止开、关各类电器开关,以避免引起爆炸。
(2)如配电房内的变配电设备突发故障,后勤部门应根据故障情况,采取切断分闸开关直至总开关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特种设备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当日带班领导和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4.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区域。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
5.组织相关人员排故抢险,采取必要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人员安全及减少财产损失。
6.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必要时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7.做好心理辅导,稳定师生情绪。
8.采取有效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信息安全事件
(一)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事件应急预案
1.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带班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因个人纠葛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响个人人身安全或学校安全,则必须向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收到匿名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最多的信息。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应记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电信局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3.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立即对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进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电话的话机旁值班,电话机应装有来电显示和录音装置。
(2)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葛失去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3)若来电来信人匿名,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校内发动教职工提供线索。通过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事件,应当立即向教育局和公安局报告,应当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件调查。对于破案的计划和策略要保密。
5.对于与学校及教职工无经济或其他纠纷,为勒索钱财或报复社会的人物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单位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应当提高戒备,制订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有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其安全。
(二)心理危机干预事件应急预案
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网络,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减少或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的发生,为学校的稳定工作服务。
1.心理危机成因:
心理危机是一种个体运用自己寻常的方式不能应付所遭遇的内外困扰时的反应。一般发生在个体无法避免的、强大的应激事件,动员所具备的应付手段失败时,存在明显的急性的情绪、认知及行为上的功能紊乱,此时个体处于一种心理失衡和无能为力面对的状态。
2.心理危机事故分级:
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Ⅰ级)、较大事件(Ⅱ级)和一般事件(Ⅲ级)三级。
重大心理危机事件(Ⅰ级):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较大心理危机事件(Ⅱ级):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一般心理危机事件(Ⅲ级):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就业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3.心理危机监测:
(1)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政教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以便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早期干预,防患于未然。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①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至少一月向心理辅导员汇报一次,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心理辅导员汇报。
②学生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干部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3)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录入制度。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将全校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信息录入其中,实行动态管理。
4.应急响应
(1)Ⅰ级响应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或者精神病处于急性发作期,并且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时,启动心理危机应急预案的I级响应。
I级响应行动
①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在接到重大心理危机事件(I级)发生报告时,立即启动本案。
②迅速组织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以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臵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组织和协调心理危机求援小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③对发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目击者、同寝室同学、同班同学,组织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进行创伤后应激干预。
(2)Ⅱ、Ⅲ级应急标准
发生较大心理危机事故(Ⅱ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故(Ⅲ级)时,启动应急预案的Ⅱ级响应。
①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机构在重大心理危机事件或较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案。
②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立即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③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精神卫生医院心理科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精神卫生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校危机干预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重大和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由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在分析和论证后作出决定。
五、其它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相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善后处理
学校要切实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及“四个不放过”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八、责任追究
对直接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记过、解聘等处分,并在全校通报,以便吸取教训。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因渎职或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致使事态扩大,学校工作陷于被动,进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及产生严重后果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妨碍处理工作的,由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临淄区遄台小学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