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临淄区学生资助班主任工作流程明白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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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2-539825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1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概念及认定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受教育者。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二、各学段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 学前免保教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脱贫不稳定家庭幼儿、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儿童、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以及淄博户籍低保边缘儿童、淄博户籍因伤因病持续性支出困难家庭儿童、淄博户籍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免除保教费,免除保教费标准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于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
2.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对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就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平均每生每年1200元的资助,具体标准分1000元、1200元、1400元3档。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儿童享受资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200元。
(二)义务教育段资助政策
学生生活费补助。对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
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80元,初中每生每年1350元。
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40元,初中每生每年675元。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1.免除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及淄博户籍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在校生以及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分1500元、2000元、2500元3档。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享受资助标准一般不低于2000元。
(四)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
1.免学费。山东省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对在经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6000元,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分1000元、2000元、3000元3档。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享受资助标准一般不低于2000元。
三、2022-2023学年临淄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淄博市教育服务中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参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生就学费用等因素制定了2022年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学前认定标准为城市月人均收入1760元/月,农村年人均收入18400元/年;义务认定标准为城市月人均收入1650元/月,农村年人均收入17000元/年;高中认定标准为城市月人均收入1800元/月,农村年人均收入18500元/年;中职认定标准为城市月人均收入1730元/月,农村年人均收入17800元/年。各学段学生家庭在相应学段人均收入标准以下的学生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注意填写标准城市为人均月收入,农村为人均年收入。
(一)一般情况下,家庭人均收入在相应学段人均收入标准以下的学生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特殊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认定。在认定时,应确保将“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全部纳入认定范围,一个不能少,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原则上享受最高档资助标准。户籍为外地的学生需提供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证等相关材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需提供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三)特殊情况下,学生家庭如遇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不受以上条件和以上收入认定标准限制,可以申请认定,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在认定时要特别核查学生家长是否是财政供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主要指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公职人员,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政府机关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人员、政党机关人员和社会团体机关人员;二是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等公立部门人员),一般财政供养人员家庭子女不享受资助,但学生家庭如遇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不受以上条件和以上收入认定标准限制,可以申请认定,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