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晏婴小学2023年度资助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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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817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 资助政策简介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具有义务教育阶段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非寄宿学生。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对农村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优先予以资助。
补助标准: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40元。
(二)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除教科书费。
二、资助流程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每年9月受理资助申请,申请资助学生需填写认定申请表、委托授权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成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学校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家访,核实信息,通过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年级认定小组认定,学校认定小组审核三级认定,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评审工作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学生社保卡形式将寄宿生(或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或非寄宿生)并组织学生或家长进行签字确认。
(二)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课本费:无需申请。
三、学校资助部门联系电话(资助热线) : 0533-7858585
四、临淄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投诉电话: 0533-7194884
临淄区晏婴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指南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出台了相应的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为具有本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城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非寄宿学生。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对义务段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在校生优先予以资助。
二、补助标准:
城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可以享受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40元,初中每生每年675元。
三、申请办理程序
(一)申请材料
1.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委托授权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你是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在校生,请第一时间告知学校,我们将优先进行资助。
2.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或非寄宿生)向学校提交“寄宿生(或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基本流程
1.学校成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学校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家访,核实信息,通过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年级认定小组认定,学校认定小组审核三级认定,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
2.“寄宿生(或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审工作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3.公示无异议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学生社保卡形式将寄宿生(或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或非寄宿生)并组织学生或家长进行签字确认。
(三)办理时限:9月至10月。
(四)发放时间:一般情况下,寄宿生(或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按学年评审,每学期动态调整,按学期发放,春季学期4、5月份发放,秋季学期11月底之前发放。
如果您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且符合资助条件,可根据以上资助政策向学校提出申请。我们还要特别提醒您:新生入学期间,各类诈骗较多,请您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希望您和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