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齐陵街道第二中学安全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2-528766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齐陵街道第二中学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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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分工负责制度

    1、校长主要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安全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分管校长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救护能力;抓好班主任和教职员工的工作,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考评,杜绝出现意外事故,加强安全工作的目标化管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职工,消除一切隐患。

    3、安全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各种计划和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做好安全隐患整改等有关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材料和表册,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归档,完成所分担的各项任务。

    4、政教主任主要职责:抓好班主任工作和师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好班级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好学生就餐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抓好班主任在安全管理上的交接,避免出现管理空档。

    5、教务主任主要职责:抓好非班主任教师的安全管理工作,督导任课教师在课堂上严格遵循操作规范,正确使用现代化设备和设施,确保学生课堂安全。

6、总务主任主要职责:抓好后勤人员的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好对后勤各岗位安全情况的检查和考评,确保学校在校舍、用电、消防、门卫、食堂等方面不出现责任事故。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防止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班主任和配班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定期做好及家访工作。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德育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

    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食堂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校长责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负责人和代表,应当代表学校对所有集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其所带来的行为后果负法定责任。当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学校方面引起时,校长要代表学校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校长自己若负有直接责任,校长则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在行政上也要接受处罚。在事故中校长本人有失职甚至渎职行为时,还要由其个人负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责任。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最主要的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三、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具体责任人主要是指副校长、教导处、总务处、德育组、工会、少先队大队部负责人、安全巡查员或其他活动组织者。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学校的安全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后所应负责仅次于校长;若校长不在场,则具体责任人就是最直接和主要的安全责任人,发生安全事故后校长负领导责任,而具体责任人则要负主要责任。

    四、班主任责任

    班级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当学生受到外来人员实施的侵害行为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五、其他人员责任

    其他人员主要指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等。一般情况下不负主要责任,但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他们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六、学生家长

    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七、 学生本人

    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禁乘报废、超载、无照和非法营运车辆相关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学校安全排查整改制度

    学校是人群密集场所,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积极贯彻“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方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人对校园内用水用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教学安全进行分工负责,每月进行定期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此,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1、学校设安全办公室,下设各部门安全管理员。各班级要设有安全联络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部门管理员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各班级、部门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落实到人。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消防设施、电器、电源、实验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管理人员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领导小组带队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实行“四定”处理办法,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的整改落实,事后安全办落实整改反馈情况并备案。对隐患多、漏洞大,查不出,查出又迟迟不整改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5、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责任或部门,学校安全办将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6、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制度。学校除了每月进行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及假期开学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

7、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1、学校全体师生都有对安全隐患报告的权力和义务。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2、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3、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向街道、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报告的方式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

4、学校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街道教委、区教育局,不得延误、不报、少报、迟报。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严密组织布控,采取措施。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和区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如若发现安全隐患不报告(重大隐患不报告、不布控、不采取措施)造成后果要追究责任。

6、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科教师要将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贯穿于教学活动之中。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教育。      

2、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串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3、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4、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好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

5、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6、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及时制止学生之间嬉戏打闹,预防并避免学生斗殴打架等严重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事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7、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讽刺、挖苦、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随意提前上课、下课和拖堂。情况特殊或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必须报教导处同意后方可执行,节假日不准任何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

 9、体育课应加强组织教学,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教学,坚持上下课集合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和设施及器材的安检。教学活动中,要尽量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0、实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师要认真备课、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对教学场地、器材、电路、药品等要进行详细检查,在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特别是使用具有一定潜在危险性学具的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11、体育、信息、音美等室外活动课要严格实行学生考勤制度,科任教师要在上、下课时清查人数。

 

教学器材管理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是学校基本建设之一,是贯彻教学大纲、提高教学质量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2、教学仪器设备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小学仪器配备目录的要求配置、分类、编号、定橱。做到定位存放、上轻下重、科学合理、取用方便。

  3、教学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应严格保管制度。建好仪器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品帐,每年年底要进行清点盘存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仪器、药品室应设置合适的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并按仪器性能做好防尘、防潮、防蛀、防霉及避光、避磁等工作,落实安全防盗措施。

  5、危险品入库,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应单独分类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严格执行双从双锁制和危险品领用登记制度,并定期检查安全情况。

  6、贵重精密仪器和未使用过的新添置仪器,要认真学习该仪器说明书和操作手册,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通过培训后,才能启用。并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卡,以备查。

  7、实验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无法修理的仪器应及时办理报废报损手续,并更新补充新的仪器,确保仪器设备满足实验教学需要。

  8、一切仪器药品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借用,须经校领导批准,出具借条,按期归还。借出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必须负责赔偿。仪器设备一般不借给私人。

  9、 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在场,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最后由三方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上签字。存档备查。

  10、实验室要安装安全用电装置,总配电箱内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如:单、双杠,攀登器,篮球架,锅炉,宣传橱窗等)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加强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如:微机、投影仪、录音机、放像机、电视机等电教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加强学校在建工程的的管理,有建设项目的首先要遵照建设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其次参建单位资质和个人从业资质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是建设项目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新建设施使用前要有竣工验收证明,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确保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第一。

 

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必须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避免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按时到校、离校,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逃学。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学,必须请假时,要由家长电话通知班主任,或递交带有本人和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2.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行路、骑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高年级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时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不互相打闹、追逐,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3.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步行进出校园。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要按各班指定的位置整齐停放并锁好,严禁乱停乱放。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和管制刀具,以及恐怖、骇人、易扰乱教学秩序的动物、植物、玩具等进入校园和课堂。

5.学生不准佩戴金银手饰、手机、MP3/4等,也不准将随身听、游戏机、电子辞典等带进校园。

6.如患有传染性疾病、先天性不宜进行剧烈运动和体力劳动的疾病(如心脏病等),或有特殊病史、特异体质的,不得隐瞒、漏报。应事先由学生或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以便学校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7.有序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抢行、不拥挤、不起哄、不推拉,严防挤压踩踏等事故发生。如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疏散或避险,要听从老师指挥,及时、有序、迅速撤离险境,准确到达指定的安全地点。

8.上体育课、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程,要听从老师指挥,按有关安全规则和要求进行,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9.严禁在教室和走廊等教学和办公场所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摔伤、影响他人学习和工作。

10.严禁在教室和校园内或向窗外和校外抛扔任何物品,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11.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房屋、围墙、球架、校门、旗杆、树木等有危险性的地方。自觉远离已警示严禁靠近的危房、险物。特别是在风雷雨雪等灾害性天气里,一定要提高警惕、远离险境、学会自我保护,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2.学生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任课老师或班主任报告,主动就近就医,防止延误最佳治疗时机。

13.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主动与班主任沟通,尽快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4.当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冲突加深、酿成事端。

15.学生本人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将影响或威胁自身的安全,应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遇事时要冷静、沉着,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要冲动和蛮干。当发现危及他人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每名学生或知情者都有义务,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16.做文明学生,自觉远离黄、赌、毒和网吧、游戏厅。严禁吸烟、喝酒、骂人、打架、偷盗、欺骗、勒索、早恋等不文明或违纪违法行为。

17.学校或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或劳动,学生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8.在校期间,严禁学生随便出入校门。遇有因病、因事紧急必须请假者,要据实写出《请假条》交给班主任老师(情况特殊紧急的,可直接口头请假)。待班主任核实批准后,填写《学生请假离校凭证》及《存根》,然后到门卫室找门卫人员,交上《学生请假离校凭证》并登记后开门放行。学生如遇班主任不在,可找其科任教师请假。

19.严禁私自外出野游、游泳、溜冰,防止发生坠崖、溺水等安全事故。

20.上课期间禁止学生会客。如果家长有急事来找,必须通过班主任批准。

21.提高饮食卫生意识,不买、不吃“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校外路边摊贩不洁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2.大扫除时要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或垃圾物,不要勉强擦拭或清理。

23.上述没有涵盖的有关学生日常安全管理的未尽事宜,可参考遵循上级制定下发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2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始实行。如若违犯本制度的要求,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切后果自负。

 

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1、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的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知道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知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中学阶段安全教育目标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熟练在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具有一定防范事故的能力;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训练,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能力;具备一定的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煤气中毒安全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4、学校采取“分散——集中——分散”的教育方式,利用班会、黑板报、学校广播、宣传橱窗、安全教育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安全问题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5、学校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放假前集体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进行安全宣传和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学习,要求学生自觉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护意识,认真做好安全工作。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晨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把学生到校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学校。课堂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任课教师负责,及时与班主任通报联系。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可以先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录,及时汇总,建立档案。

    4、班主任或上课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以书面文字材料上交存档。

    5、如学生在一天内无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报学校。及时以电话或其它快捷方式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告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

    6、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学校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7、学生在校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班主任应及时向学生监护人通报,不得隐瞒。并以书面文字材料将通报的内容、时间、监护人反馈的意见等上交存档。

8、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或级部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并及时告知家长。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

    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7、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

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10、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11、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有校车的学校或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

二、校园外交通安全管理

13、校门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斑马线和车辆禁停区(校门口左右各50米)

14、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禁止在校门口车辆禁停区内停车。

15、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驾驶员、照管员,签订安全接送责任书,协同交通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校车管理员,加强对接送车辆的管理,限定车速,严禁超载等。

16、学生上、放学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轮车,禁止“三无”车辆、报废车辆等其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查,及时报告。

17、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

18、小学生(除乘车学生外)执行家长接送登记制度。接送原则上由监护人负责,监护人不能接送的,必须签订委托书,不能将学生交给不认识或没有委托的责任人接送,家长不需接送的要签订安全责任书。

19、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一、组织原则:   

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注重活动的教育功能,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护意识,遵守纪律、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

二、审批权限:

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需要整班、整年级或全校性的师生外出活动,必须校委会研究决定后,报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附活动方案);班级在非教育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内的会议、娱乐活动等也须报请校长批准。

三、注意事项:

组织学生外出进行游泳、登山、乘船、野炊及其它大型文体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组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并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凡不安全或安全措施差的地方、场所,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学生参加超越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登高擦玻璃,到传染病源做好事,救火等),严禁师生乘坐手续不全的交通工具,教师集体外出学习、参观,学校必须同教师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四、责任追究: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组织师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的,视为违规活动。无论是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律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组织大型室内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进入室内活动前,负责人与教师要对活动室(功能室、多媒体教室等)进行彻底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设施、用电线路和电器、安全通道等)。

2、组织学生进入活动室后,首先进行安全教育(如:防火、防爆等)。

3、学生进入活动室要按座次坐好,保证安全疏散畅通,不得堵塞安全通道,安全出口不要设置门帘、屏风等障碍物,保障室内通风、通气。

4、室内电路要按时进行整修,以免老化,杜绝一切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5、随时清理现场,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提高警惕,切实做好室内活动安全工作。

教师值班制度

1、学校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由一名学校领导和五名教师在校值班。

2、值班时间:早晨700至下午610

  3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应准时上岗, 并认真负责, 坚守岗位。带班领导要经常查岗 , 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时, 应及时通知到人, 并加强平时值班的指导工作。

4、应积极做好进出学校人员的管理工作,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校内。发现外来人员滋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情节轻微的, 及时予以批评教育。

 5、值班人员要负责学生上学和放学的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好学生安全方面、纪律方面发生的问题。

  6、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巡视,对重点要害部门要经常查巡,

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依据值班护校异常情况处理程序采取相应的措施, 并认真做好记录。

7、值班期间不得脱岗,值班人员有事时, 应事先向带班教师或领导请假, 并做好替班工作。

    8、当有校外人员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发生损坏学校利益的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并做好处理工作。情节严重或不听劝阻的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并通知学校领导。

    9、值班人员要等师生全部离校后再离开,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10、对于擅离岗位或不认真巡逻或发现情况不及时组织处理 而造成损失者, 应负全责。

 

门卫及保安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履行值班制度,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有特殊情况离岗的,必须向校长请假。擅自离岗的作为旷工处理。

    2、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进校,所有车辆一律在外等候。(给教职工拉东西或接送病人视情况进校)。在有关路段按不同时间设置车辆通行警示标志。

3、严禁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进校要提前下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凡需进校人员必须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问清来意事由,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4、本校家长接送学生,要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学生,如有特殊情况来校接学生离校,门卫必须让其家长进行登记签字后接领学生,严防学生私自外出。

5、早晚接送学生的时间段开启学校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

    6、每天做好学校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7、加强对夜晚进校人员、外出学生的登记;对部分师生的不文明行为,门卫有权进行劝阻、批评和报告。清理、保持学校大门周围的环境卫生。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学生课间操时间必须在校门口处巡逻。

9、严禁酒后上班,严禁脱岗,服装要整洁,值班时间禁止从事娱乐活动。

   10、门卫人员按要求填写值班记录,要认真负责,严格值勤、热情服务,语言文明,要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11、熟悉火警,急救电话等,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校长并做好相关的排险措施。

 

学校24小时值班及巡查制度

  1、学校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学校保安及值班教师负责学校白天的日常值班保卫工作,门卫与保安负责夜间的校园安保工作,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有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安、门卫负责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各项保卫任务,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保障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2、日常值班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各项要求,上班时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做私事,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严禁睡岗、喝酒、看报、听录音机、看电视等其它不利于工作的事情或从事娱乐活动。

3、上学、放学时间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护送工作,保安做好六佩戴,教师带好催泪器、橡胶棍、钢叉等器械值好班。轮流值班人员每天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交接时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领导并做好记录。

  4、学生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学校,更不能进入教学区域。学生家长来校找人,要落实引领登记制度。学生家长来校一律把交通工具停放在校门外,不得入内。

5、为保证师生人身安全,不允许喝酒的家长进入校园。

    6、教学时间段值班人员及保安轮流巡查校园情况,上、下午各巡查校园周边不少于四次。夜间值班一定要做好巡回检查,夜间巡查不少于两次,重点检查教室及办公室财产、消防设施、水电开关等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向校领导报告,做好检查记录。听到监控器报警,应及时查看。

    7、节假日校园场所不对外开放时,值班人员遇到恶意翻越院墙入校的人员,要及时制止并清理出校园,进行登记、教育,必要时拨打110

   8、密切关注夜间天气变化,树立防风、防雨、防雷的安全防范意识。

   9、节假日值班教师要接听好电话,做好电话记录,来人来客要热情接待,紧急情况要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净化学习环境,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根据有关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校大门全天候封闭。

二、值班教师要协助安保人员加强门卫及校园周边巡视检查力度。封闭管理期间,严禁校内、校外人员翻越栅栏和围墙,如有发现及时处理或上报。

三、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实行登记制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四、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执行不间断执勤和校园巡逻,负责校园全天候、全方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的安全工作调度。保安要做到:

1、上岗人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须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安排好人员代班,确保日常工作不受影响;

2、严格执行交接班程序,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履行好各项进出登记手续;

3、不折不扣地完成学校下达的与门卫、安全等相关的临时任务;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和学生家长,严格六佩戴制度,做到穿戴整齐,言行规范,以礼待人,积极树立校方形象和保安形象。

4、严格控制人员进出。上课期间学生特殊情况外出,须经班主任批准、家长登记签字后方可接走孩子;教职工上班时间外出须履行登记手续;家长或其他人员到校严格执行到校引领制度,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5、严禁外来车辆驶入校园。来访者车辆一律停放在学校大门外两侧指定位置;对有预约的群体来访、参加活动或上级部门的车辆进入须向学校领导请示后方可进入,并在离校时例行检查。

6、依照学校要求定时核查教室、功能室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按要求准时开关学校大门;负责校门内外的清洁卫生及外来人员车辆的有序停放;负责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维持好活动秩序及校园正常秩序。

7、尽职尽力地维护校园内部的安全和正常的治安秩序以及防火、防盗,制止突发事件等,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控制处理,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汇报;主动制止一切触犯学校利益和侵犯师生人身安全的人和事,对违法犯罪分子要及时扭送公安机关。

六、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在不同位置安装视频摄像头,以监控要害部位及学校大门人员进出情况。

九、家长接送子女时,在指定位置接送,不得进入校门;接送车辆停放在校门外指定区域,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出入。

 

学校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1、学校要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如学校财务室、功能室、实验室、仓库、办公室和存放高、精、尖设备的处所等。

2、办公室内教职员工个人不得存放大量的现金、有价证券、价值较高的书画作品和贵重的财产等,因工作需要存放的大量现金和贵重财物要报请有关领导批示,学校可集中存放,但时间不能过久,以防失盗造成损失。

3、重要部位的财产要建好有关帐目或做好统计,上、下班后注意清点,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4、学校有的重要部位要派专人昼夜值班,要报请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批备案,必要处所可设监控和报警设备。

5、学校有的重要部位不得闲杂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要请示有关领导,重要部位配足配齐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要注意防火、防盗等。

 

食堂卫生、炊事人员管理制度

1、要强化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建立健全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防止师生饮食中毒事件发生。

2、学校食堂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炊事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向师生卖变质的饭菜。成品存放采取“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工作服。

3、加强计划性,食堂管理人员配合伙食管理员安排好每周菜谱,每天的饭菜要仔细核算,不得向师生出售剩饭、剩菜和变质饭菜,同时按规定做好饭菜的留样和试尝。

4、搞好厨房卫生,做到:无灰尘、无蛛网、无油垢、无苍蝇、无鼠害,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5、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厨房、仓库等严管部位。

6、所有炊事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并做到每年进行一次查体,严禁带病进入食堂。工作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7、文明服务,对待师生要一视同仁。要耐心、和气、热情、关心,尽可能给师生方便。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及安全。加强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水、防事故)。

2、一般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实验室,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陪同。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如遇火警、盗窃和事故发生,应迅速切断电源,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汇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4.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5、实验室内的空调、电热器等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器设备、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整修。

6、实验室应配足标准的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7、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应按规定设专用仓库存放,按规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掌握,严密手续,剧毒物品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8、实验室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实验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安全防范措施要可靠。

9、下班前,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各个岗位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水、电、气路,确保安全。

 

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微机室应听从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争先恐后,擅自调换位置,非上课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微机室。                             

    2、要注意保持微机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微机场所。严禁带食物进微机场所。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3、微机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率,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4、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进行微机操作,禁止学员在教学机上玩游戏和登陆与本课程无关的网站,严禁学生在任何时间玩游戏,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有责任认真巡视督查,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直至通报批评。
5、要爱护设备,不得在设备上随意涂抹敲打等,如发现设备有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
6、不准擅自携带U盘等上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

7、下课前应按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方可离开。

8、每次上课完毕后,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要填写好本次使用记录。

 

用水、用电、用气及相关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室内外的供、排水、蒸汽、天然气管道系统做到布局合理,使用安全方便,检修、保养及时。杜绝浪费,防止天然气、煤气的滴、漏、跑现象发生。

2、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3、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6、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7、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8、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9、任何班级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班级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10、负责全校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堵塞现象。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配备校舍安全管理员,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2、 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3、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五金件齐全,油灰饱满不松动,维护及时。

4、 平房使用10年以上,楼房使用15年以上,要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5、 学校要在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6、学校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隐患校舍要及时上报,并迅速请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D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进行整改处理。

  7、学校校舍的避雷设备要齐全完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让师生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要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数量达标、布置合理、种类符合场所要求等。

3、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做到消防检查、维护责任到人,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有无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进行整改、维护和更换,切实达到防止和减少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7、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实验室、功能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校内用电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突发灾害安全预警应对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雷击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 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建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维持稳定。

 

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管理,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学、严禁18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上学。

2、对符合骑车条件的班级设车管员一名,负责登记本班骑车自行车的学生信息表(一式两份,政教处、本人各一份),督促本班做好每日的车辆停放工作。凡要求在校停车的学生,先由本人申请,报车管员登记,再由班主任核实,由本班车管员统一交政教处备案。

3、经同意停放的自行车必须由撑脚,能停稳当,配有性能良好的车锁。停放时认真锁好车锁。发生自行车丢失现象学校概不负责任。

4、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车棚,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停放。对不按规定而擅自停放到其他班级或教师停车棚的车辆,除扣所在班级的检查分数外,一律予以扣留。

5、各班按标准单行向停放,车辆间距匀称(一律以车尾与白线内对齐),且与本班、本年级车辆纵向成一直线。

6、严禁学生间自行车互相转借,以防丢失。凡发现车与学生不符、情节严重者,学校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

7、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骑车(不得带人、超速、双手脱把等),校内一律不准骑行,出入校门要下车推行。

8、爱护他人车辆,对肆意破坏者,照价赔偿。学校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接受批评教育者,按有关校规进行处理。

 

教师私家车安全管理制度

1、各教职工私家车进入校园,车主应主动将车停在学校指定区域(学校指定范围内)。

2、根据进入校园的时间顺序,各私家车车主应由里而外进入循环车道,并沿顺序停好,确保车身平行、整齐。

    3、各私家车遇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进出校门必须低速慢行(5公里/小时),注意避让学生,确保学生安全,并禁止上课时间段按喇叭,确保校园安静。

    4、凡进入校园的私家车,在校内不管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私家车车主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5、对不服从学校管理者,其私家车不得进入校园,非本校教师的私家车不得进入校园。

6、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人员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生病、睡眠不足不许开车。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使用的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的安全标准,驾驶员必须是专业司机,禁止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禁止非专业人员驾驶接送学生车辆。

2、学生外出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不得租用证件不全和车况不良的车辆,禁止聘用无证和技术不良的司机。

3、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乘车学生家长三方要签订安全责任合同,明确有关责任,学校与车主要教育学生懂得乘车要求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4、利用家长会教育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使用和学生的乘车安全工作。

5、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要严格把关,教育学生懂得有关交通知识,注意行车安全,减少交通隐患。

6、做好学校门口的交通疏导和学生放学的护送值班工作,交通要道、学校路口要设置明显标志,必要路口要有教师执勤,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齐陵二中学校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现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现象。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