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齐陵街道第一中学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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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齐陵街道第一中学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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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陵一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安全组织管理制度

2、安全周例会制度

3、门卫值班制度

4、保安工作制度

5、安全教育制度

6、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7、教学器材管理制度

8、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9、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0、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4、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15、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6、门卫管理制度

17、封闭式管理制度

18、技防设施维修维护制度

19、引领入校登记制度

20、保安值班八佩带制度

21、校内巡逻及值班制度

22、学校安全管理分工负责制度

23、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24、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25、食堂卫生、炊事人员管理制度;

26、微机室、实践车间等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27、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8、门卫岗位责任制度;

29、学校昼夜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30、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31、接送学生车辆及学校公用车安全管理制度;

32、组织大型室内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33、用水、用电、用气及相关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4、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35、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36、学校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37、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38、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9、消防安全制度

40、防雷安全制度

41、防震安全制度

42、突发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43、学生车安全管理章程

 

 

安全组织管理制度

 一、 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校舍、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防火、防盗、防水、防雷电等功能齐全。。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完好,教育教学场所应当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记,保障所有通道畅通。

 三、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应当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外出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

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接送学生的车辆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的安全标准,严禁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

  五、加强体育安全管理。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要事先作好准备,加强防护,注意安全;强调课堂纪律,注意教学规范,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科学地安排活动量;要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要使学生知道每一种活动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应注意的事项,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田径、球类、游泳等体育竞赛及其他剧烈活动时,严禁有病、身体不适者参加。 在组织学生体育竞赛、军训等较为剧烈的活动时,要禁止有病、体弱及身体不适者参加。

 六、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重视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发现患传染病的学生,应立即与其家庭联系,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止传染病蔓延。

七、加强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应当有教师现场指导。对易燃易爆物、放射物和剧毒药品等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

八、 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采取网络技术防范措施,严格控制有害信息源,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

九、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建立值班巡逻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项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十、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学校建筑施工应当具备施工许可证手续,在批准的施工场地文明施工。

  十一、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学校要与公安、交通、卫生、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消除有碍学校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

 

安全周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一)例会分类

1.利用每周学校班子成员会议,强调相关安全工作。

2.全体教师安全会议每月组织一次。

3、校车、安保会议每月组织一次。

(二)时间安排

1.学校班子成员会议,定于每周一上午第三节召开,总结上周及安排本周安全工作。

2.全体教师安全会议,根据学校工作另行安排。

3.安全紧急会议或临时会议,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三)会议管理

1.全体中层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无故缺席。

2.召开会议时安全管理员要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内容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门卫值班制度

1、严格审查、登记外来人员及学生的出入(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

2、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进校,除来学校联系工作的小型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在外等候。(给教职工拉东西或接送病人视情况进校)。在有关路段按不同时间设置车辆禁止通行标志牌

3、严禁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进校要提前下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凡找学生的外来人员一律在外等候,待下课后通过老师进行联系。

4、中午、课外活动和规定时间要对校园进行巡逻,杜绝社会不法分子进校破坏。

5、加强对夜晚进校人员、外出学生的登记;对部分师生的不文明行为,门卫有权进行劝阻、批评和报告。清理、保持学校大门周围的环境卫生。

6、严禁酒后上班,严禁脱岗,服装要整洁,值班时间禁止从事娱乐活动。

7、门卫人员按要求填写值班记录,要认真负责,严格值勤、热情服务,语言文明,要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保安工作制度

为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保障校园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建平安校园。安全保卫处特拟定学校保安人员工作制度:

一、严格管理,规范制度。学校保安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并做到平时工作的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遵守时间,履职到位。学校保安岗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值班,严禁迟到、脱岗现象发生。

三、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学校保安人员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卫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执勤,努力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仔细检查,严格登记。学校保安必须严格执行会客制度,来访者一律进行仔细检查和登记,经确认身份及被访者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将其带入警务室会面,保安必须随同并始终在场。

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学校保安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确需出校的学生,应持班主任老师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严禁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六、认真盘查,把好关口。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须凭相关学校证明,经确认后方予放行。本校教职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机动车辆,应指引其到指定停放区域停放,不占用公共通道。

七、通讯畅通,方便联络。学校保安要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处于正常待机状态,以便于随时与之联系。

八、遵照考勤,做好交接。学校保安人员请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学校总务处主任批准后待顶班人员到达后方可离岗。

九、做好内勤,保洁环境。学校保安人员,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

 

安全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2、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的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知道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知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3、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煤气中毒安全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4、学校采取“分散——集中——分散”的教育方式,利用班会、黑板报、学校广播、宣传橱窗、安全教育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安全问题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5、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其中、放假前集体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进行安全宣传和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学习,要求学生自觉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护意识,认真做好安全工作。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如学校财务室、功能室、实验室、仓库、办公室和存放高、精、尖设备的处所等。

2、办公室内教职员工个人不得存放大量的现金、有价证券、价值较高的书画作品和贵重的财产等,因工作需要存放的大量现金和贵重财物要报请有关领导批示,学校可集中存放,但时间不能过久,以防失盗造成损失。

3、重要部位的财产要建好有关帐目或做好统计,上、下班后注意清点,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4、学校有的重要部位要派专人昼夜值班,要报请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批备案,必要处所可设监控和报警设备。

5、学校有的重要部位不得闲杂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要请示有关领导,重要部位配足配齐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要注意防火、防盗等。

 

 

教学器材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校基本建设之一,是贯彻教学大纲、提高教学

质量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教学仪器设备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小学仪器配备目

录的要求配置、分类、编号、定橱。做到定位存放、上轻下重、科学合理、取用方便。

教学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应严格保管制度。建好仪器总帐、分

类帐,低值易耗品帐,每年年底要进行清点盘存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仪器、药品室应设置合适的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并按仪器

性能做好防尘、防潮、防蛀、防霉及避光、避磁等工作,落实安全防盗措施。

危险品入库,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应单独分类存放在专

用的安全柜中,严格执行双从双锁制和危险品领用登记制度,并定期检查安全情况。

贵重精密仪器和未使用过的新添置仪器,要认真学习该仪器说明

书和操作手册,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通过培训后,才能启用。并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卡,以备查。

实验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无法修理的仪器应及时办理报废

报损手续,并更新补充新的仪器,确保仪器设备满足实验教学需要。

 一切仪器药品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

借用,须经校领导批准,出具借条,按期归还。借出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必须负责赔偿。仪器设备一般不借给私人。

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

导应在场,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最后由三方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上签字。存档备查。

每学期末,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会计协同实验教师对教学仪器

进行核对和清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实验室要安装安全用电装置,总配电箱内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如:单、双杠,攀登器,篮球架,锅炉,宣传橱窗等)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加强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如:微机、投影仪、录音机、放像机、电视机等电教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加强学校在建工程的的管理,有建设项目的首先要遵照建设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其次参建单位资质和个人从业资质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是建设项目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新建设施使用前要有竣工验收证明,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确保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第一。

 

 

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为强化饮食卫生管理,加强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监管,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人体的伤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的卫生基本要求。按时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2、从业人员无论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3、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带有效《健康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疑患有碍食品卫生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岗并劝其就诊,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经营员工上岗前必须检查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油,不准吸烟、穿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食品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生产场所内吸烟,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须用洗洁用品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或用消毒药水浸泡消毒;食品从业人员应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工作帽内。

 

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2、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5、若照明灯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由学校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7、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8、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活动课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要求进行活动。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让师生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要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数量达标、布置合理、种类符合场所要求等。

3、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做到消防检查、维护责任到人,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有无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进行整改、维护和更换,切实达到防止和减少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7、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实验室、功能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校内用电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我们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应当经常教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制定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未满16周岁学生禁止骑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汽车、接送学生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和接送学生车等。

4、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1、学校全体师生都有对安全隐患报告的权力和义务。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2、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3、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报告的方式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

4、学校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区教育局,不得延误、不报、少报、迟报。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严密组织布控,采取措施。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和区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

5、如若发现安全隐患不报告(重大隐患不报告、不布控、不采取措施)造成后果要追究责任。

6、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晨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把学生到校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课堂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班长记考勤,下课后向班主任通报。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可以先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录,及时汇总,建立档案。

    4、班主任或上课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以书面文字材料上交存档。

    5、如学生在一天内无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报学校。及时以电话或其它快捷方式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告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

    6、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学校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7、学生在校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班主任应及时向学生监护人通报,不得隐瞒。并以书面文字材料将通报的内容、时间、监护人反馈的意见等上交存档。

8、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或级部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并及时告知家长。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门卫管理制度

为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保障校园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建平安校园。安全保卫处特拟定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一、严格管理,规范制度。学校门卫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并做到平时工作的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遵守时间,履职到位。学校门卫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值班,严禁迟到、脱岗现象发生。

三、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卫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执勤,努力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仔细检查,严格登记。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会客制度,来访者一律进行仔细检查和登记,经确认身份及被访者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将其带入门卫室会面,门卫必须随同并始终在场。

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确需出校的学生,应持班主任老师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严禁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六、认真盘查,把好关口。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须凭相关学校证明,经确认后方予放行。本校教职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机动车辆,应指引其到指定停放区域停放,不占用公共通道。

七、通讯畅通,方便联络。学校门卫要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处于正常待机状态,以便于随时与之联系。

八、遵照考勤,做好交接。学校门卫请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学校总务处主任批准后待顶班人员到达后方可离岗。

九、做好内勤,保洁环境。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

 

封闭式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杜绝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的接触,避免一切意外矛盾和事故的发生。现将我校封闭管理制度做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开关校门,上课时间不开门; 

2、上课时间,学生未经教师批条或当面告知值班领导不得出校门;

3 严格货物进出验证制度。各类公物出门必须经查验后方可放行。非本校师生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入内。

4、保安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校长或值班领导,严重者可直接报警请求予以协助。

5、不服从管理,擅自闯进校园或跳墙入校内者,学校则按“扰乱校园安全”处理,寻衅滋事者,立即报告派出所。

6、一切生人及推销物品者,不准放入校内,陌生人找学生要有班主任陪同学生到校门口与生人对话,验明来人身分。找教师的,也必在校门口会面。

 

技防设施维修维护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设施,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专人管理制度,器械柜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触、使用、改装该设备和图像信息;

(二)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时间、录制人员、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三)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五)图像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备查;

(六)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每日严格做好设备的设防、撤防工作,并及时记录情况。

(八)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该自觉做好保密工作,技术防范设施的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未经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九)加强对技防系统的维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操作培训;

2、加强日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单位给予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确保图像信息画面质量清晰;

4、建立应急处理制度。

5、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定期除尘除灰,避免设备受潮、受撞击、受雷击等影响。

 

 

 

引领入校准入登记制度

1、门卫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警惕性,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坚决按制度办事。

2、凡外来人员进学校,门卫必须仔细询问,如允许进入必须登记,填写“来客登记表”。来人在校内不得骑车,一律步行。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防有人进入扰乱秩序。

3、门卫与被访对象进行联系,确认被访者在园后方可入园。

4、访问结束后,来访人员离校时应在登记表上记录离园时间。

5、在我校内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入校园。

6、外单位车辆进校园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经核实允许并登记后方可进出,车辆必须按要求路线缓慢行驶,禁止鸣笛;车辆出校前,门卫人员要对车辆进行检查,无可疑情况方可放行。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7、学校物资出门必须查对登记,特别是外来人员带物资进出校门,一定要询问仔细并进行登记。

8、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学校或在学校门口摆摊叫卖。

9、每天检查报警设备,发现损坏及时报告进行维修。晚上应开启报警开关,有情况即与校领导联系。

10、发现可疑人闯入校园应及时禁止,并及时报告校园领导。

11、节假休息日不得让外人随意入校拍照。

 

引领入校登记流程和保安值班八佩戴制度

一、引领入校登记流程

外来人员来访时先在校门外接受保安的询问→保安联系学校会客人员来校门口→学校会客人员引领来访人员进校,保安及时关闭校门→外来人员填写进校登记→学校会客人员引领来访人员进入学校会客,会客结束后送来访人员至校门口→来访人员填写离校登记后离开学校

二、保安值班八佩戴制度

1、保安在岗执勤时必须着制式保安服,衣服纽扣、肩章、臂章、领花、胸徽、帽徽订缀符合要求。要求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严格按要求着装。

2、学生上放学时段,保安要佩戴好警械(强光手电、警笛、防割手套、紧急报警遥控按钮、催泪喷雾剂、防爆头盔、盾牌、防刺背心),提前到大门外以立正或跨立姿势站好,且背向大门,面向外,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校内巡逻及值班制度

一、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应准时上岗, 并认真负责, 坚守岗位。带班领导要经常查岗 , 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时, 应及时通知到人, 并加强平时值班的指导工作。

二、值班人员认真巡视校园, 对重点要害部门要经常查

巡。发现情况及时反映, 依据值班护校异常情况处理程序采取

相应的措施, 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应积极做好进出学校人员的管理工作, 严格控制外来

人员或车辆进入校内。发现外来人员滋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情节轻微的, 及时予以批评教育 : 情节严重或不听劝阻的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并通知学校领导。

四、值班人员有事时, 应事先向带班教师或领导请假, 并做好替班工作。

 五、对于擅离岗位或不认真巡逻或发现情况不及时组织处理 而造成损失者, 应负全责。

 

学校安全管理分工负责制度

    1、校长主要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安全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分管校长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救护能力;抓好班主任和教职员工的工作,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考评,杜绝出现意外事故,加强安全工作的目标化管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职工,消除一切隐患。

    3、安全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各种计划和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做好安全隐患整改等有关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材料和表册,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归档,完成所分担的各项任务。

    4、政教主任主要职责:抓好班主任工作和师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好班级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好学生就餐和宿舍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抓好班主任在安全管理上的交接,避免出现管理空档。

    5、教务主任主要职责:抓好非班主任教师的安全管理工作,督导任课教师在课堂上严格遵循操作规范,正确使用现代化设备和设施,确保学生课堂安全。

6、总务主任主要职责:抓好后勤人员的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好对后勤各岗位安全情况的检查和考评,确保学校在校舍、用电、消防、门卫、食堂等方面不出现责任事故。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要有专职安全管理员。各班级、科室要设有安全联络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科室主管领导为本科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科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落到人。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消防设施、电器、电源、实验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科室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责任落实到人。履行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部门负责人双方签字手续,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制度。学校除了每月进行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假期开学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

 

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1、学校全体师生都有对安全隐患报告的权力和义务。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2、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3、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报告的方式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

4、学校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区教育局,不得延误、不报、少报、迟报。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严密组织布控,采取措施。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和区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

5、如若发现安全隐患不报告(重大隐患不报告、不布控、不采取措施)造成后果要追究责任。

6、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食堂卫生、炊事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要强化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建立健全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防止师生饮食中毒事件发生。

2、学校食堂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炊事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向师生卖变质的饭菜。成品存放采取“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工作服。

3、加强计划性,配合伙食管理员安排好每周菜谱,每天的饭菜要仔细核算,不得向师生出售剩饭、剩菜和变质饭菜,同时按规定做好饭菜的留样和试尝。

4、搞好厨房和餐厅卫生,做到:无灰尘、无蛛网、无油垢、无苍蝇、无鼠害,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5、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厨房、仓库等严管部位。

6、所有炊事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并做到每年进行一次查体,严禁带病进入食堂。工作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7、文明服务,对待师生要一视同仁。要耐心、和气、热情、关心,尽可能给师生方便。

 

微机室、实践车间等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实训前学生应充分做好准备,认真预习,明确实训目的、内容和步骤。

2、进入实训场所应听从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争先恐后,擅自调换位置,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场所。                            

3、要注意保持实训场所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场所。严禁带食物进实训场所。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4、为保持实训场所的整洁和设备的安全,工具及所带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

5、实训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率,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6、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7、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应认真指导学员实训操作,对于不按照规定操作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对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8、要爱护设备,不得在设备上随意涂抹字画,如发现设备有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

9、禁止学员在教学机上玩游戏和登陆与本课程无关的网站,严禁学生在任何时间玩游戏,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有责任认真巡视督查,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直至通报批评。

10、不准擅自携带U盘等上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

11、下课前应按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方可离开。

12、每次实训完毕后,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要填写好本次实训记录。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及安全。加强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水、防事故)。

2、一般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实验室,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陪同。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如遇火警、盗窃和事故发生,应迅速切断电源,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汇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4.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5、实验室内的空调、电热器等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器设备、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整修。

6、实验室应配足标准的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7、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应按规定设专用仓库存放,按规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掌握,严密手续,剧毒物品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8、实验室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实验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安全防范措施要可靠。

9、下班前,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各个岗位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水、电、气路,确保安全。

 

门卫岗位责任制度

1、严格审查、登记外来人员及学生的出入(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

2、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进校,除来学校联系工作的小型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在外等候。(给教职工拉东西或接送病人视情况进校)。在有关路段按不同时间设置车辆禁止通行标志牌

3、严禁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进校要提前下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凡找学生的外来人员一律在外等候,待下课后通过老师进行联系。

4、中午、课外活动和规定时间要对校园进行巡逻,杜绝社会不法分子进校破坏。

5、加强对夜晚进校人员、外出学生的登记;对部分师生的不文明行为,门卫有权进行劝阻、批评和报告。清理、保持学校大门周围的环境卫生。

6、严禁酒后上班,严禁脱岗,服装要整洁,值班时间禁止从事娱乐活动。

7、门卫人员按要求填写值班记录,要认真负责,严格值勤、热情服务,语言文明,要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学校昼夜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认真遵守有关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完成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值班人员在值勤中如遇到有人违反学校制度,要敢于向他们提出批评。夜间值班一定要做好巡回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作出处理。

3、值班人员严禁脱岗、睡岗、喝酒、看报、听录音机、看电视等其它不利于工作的事情。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交接班记录,出现问题视情况追究责任。

4、节假日值班要接听好电话,做好电话记录,来人来客要热情接待,紧急情况要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一、组织原则:   

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注重活动的教育功能,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护意识,遵守纪律、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

二、审批权限:

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需要整班、整年级或全校性的师生外出活动,必须校委会研究决定后,报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附活动方案);班级在非教育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内的会议、娱乐活动等也须报请校长批准。

三、注意事项:

组织学生外出进行游泳、登山、乘船、野炊及其它大型文体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组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并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凡不安全或安全措施差的地方、场所,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学生参加超越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登高擦玻璃,到传染病源做好事,救火等),严禁师生乘坐手续不全的交通工具,教师集体外出学习、参观,学校必须同教师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四、责任追究: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组织师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的,视为违规活动。无论是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律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接送学生车辆及学校公用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使用的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的安全标准,驾驶员必须是专业司机,禁止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禁止非专业人员驾驶接送学生车辆。

2、学生外出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不得租用证件不全和车况不良的车辆,禁止聘用无证和技术不良的司机。

3、凡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家长、车主三方要签订安全责任合同,明确有关责任,学校与车主要教育学生懂得乘车要求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4、学校要利用家长会教育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使用和学生的乘车安全工作。

5、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要严格把关,教育学生懂得有关交通知识,注意行车安全,减少交通隐患。

6、做好学校门口的交通疏导和学生放学的护送值班工作,交通要道、学校路口要设置明显标志,必要路口要有教师执勤,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7、学校公用车辆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调度。
    8
、严禁公车私用,司机未经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学校按制度予以处罚。
    9
、要建立车辆使用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行车里程等进行汇总,填写报表。

 

组织大型室内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进入室内活动前,负责人与教师要对活动室(功能室、多媒体教室等)进行彻底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设施、用电线路和电器、安全通道等)。

2、组织学生进入活动室后,首先进行安全教育(如:防火、防爆等)。

3、学生进入活动室要按座次坐好,保证安全疏散畅通,不得堵塞安全通道,安全出口不要设置门帘、屏风等障碍物,保障室内通风、通气。

4、室内电路要按时进行整修,以免老化,杜绝一切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5、随时清理现场,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提高警惕,切实做好室内活动安全工作。

 

用水、用电、用气及相关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室内外的供、排水、蒸汽、天然气管道系统做到布局合理,使用安全方便,检修、保养及时。杜绝浪费,防止天然气、煤气的滴、漏、跑现象发生。

2、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3、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6、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7、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8、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10、负责全校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堵塞现象。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晨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把学生到校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课堂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班长记考勤,下课后向班主任通报。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可以先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录,及时汇总,建立档案。

    4、班主任或上课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以书面文字材料上交存档。

    5、如学生在一天内无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报学校。及时以电话或其它快捷方式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告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

    6、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学校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7、学生在校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班主任应及时向学生监护人通报,不得隐瞒。并以书面文字材料将通报的内容、时间、监护人反馈的意见等上交存档。

8、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或级部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并及时告知家长。

 

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1、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的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知道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知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中学阶段安全教育目标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熟练在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具有一定防范事故的能力;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训练,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能力;具备一定的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煤气中毒安全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4、学校采取“分散——集中——分散”的教育方式,利用班会、黑板报、学校广播、宣传橱窗、安全教育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安全问题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5、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其中、放假前集体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进行安全宣传和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学习,要求学生自觉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护意识,认真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1、学校要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如学校财务室、功能室、实验室、仓库、办公室和存放高、精、尖设备的处所等。

2、办公室内教职员工个人不得存放大量的现金、有价证券、价值较高的书画作品和贵重的财产等,因工作需要存放的大量现金和贵重财物要报请有关领导批示,学校可集中存放,但时间不能过久,以防失盗造成损失。

3、重要部位的财产要建好有关帐目或做好统计,上、下班后注意清点,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4、学校有的重要部位要派专人昼夜值班,要报请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批备案,必要处所可设监控和报警设备。

5、学校有的重要部位不得闲杂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要请示有关领导,重要部位配足配齐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要注意防火、防盗等。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校舍管理员一名,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2、 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3、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五金件齐全,油灰饱满不松动,维护及时。

4、 平房使用10年以上,楼房使用15年以上,要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5、 学校要在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6、学校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隐患校舍要及时上报,并迅速请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D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进行整改处理。

  7、学校校舍的避雷设备要齐全完好。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如:单、双杠,攀登器,篮球架,锅炉,宣传橱窗等)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加强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如:微机、投影仪、录音机、放像机、电视机等电教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加强学校在建工程的的管理,有建设项目的首先要遵照建设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其次参建单位资质和个人从业资质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是建设项目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新建设施使用前要有竣工验收证明,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确保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第一。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让师生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要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数量达标、布置合理、种类符合场所要求等。

3、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做到消防检查、维护责任到人,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有无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进行整改、维护和更换,切实达到防止和减少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7、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实验室、功能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校内用电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防雷安全制度

1、学校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2、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3、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4、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投影仪、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5、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6、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

7、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8、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9、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0、各学校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防震安全制度

1、学校要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处置机制,提高教师、学生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实施学校地震安全应急预案。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防震减灾避险知识,对学生进行地震为内容的防范自救教育,培养学生的防震避险的理念、常识和心理素质等。

  3、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定期举行以防震为目的的疏散演练,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

4、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从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系统内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联络无障碍,学校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突发灾害安全预警应对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雷击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 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建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维持稳定。

 

 

学生车安全管理章程

第一条  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优惠政策规范学生车管理的通知》、《临淄区教育局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结合我镇教育实际,制定《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所有运营和管理的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实行属地管理,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接送学生车辆负总责,积极推行全镇统一的公司化运营模式。学校(以下均含幼儿园)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

(三)学校自备或者长期租用的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学校是车辆交通安全责任主体;其他接送学生车辆,其所有人是车辆交通安全责任主体,车辆所有人对车辆的运营、维护、司机管理、事故责任及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接送学生车辆,是指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自备、社会力量购置或者长期承租(一年以上)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载客汽车。

(二)接送学生车辆应是19座以上载客汽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学生),且车身颜色、外观标识统一。2011年以后新购或置换的校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要求的接送中小学生专用车辆,2011年以前购买的非专用接送学生车强制报废期限为8年。

(三)所有申请办理专用学生车备案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标准,新车必须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严禁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面包车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五)接送学生车必须手续(行驶证、驾驶证)完整齐全,严禁无牌、无证、无险(各种保险)运营。

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三条  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A1证)5年以上。

(二)最近3年内未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三)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积记分满12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精神病史。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第四条  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的基本要求

(一)车主更换驾驶人必须到区教育局、镇中心校备案,由公安交警部门查验驾驶人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等情况。驾驶人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提前向车辆所有者说明情况,经学校同意,由车辆所有者负责安排具有同等驾驶资格的人员替班,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和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二)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不疲劳驾车,不饮酒驾车,不违章驾车,驾车期间不吸烟。

(三)驾驶人不得任意变更停车地点或从事任何未经允许的营运活动,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路线运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线路,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并报车管所备案。

(四)驾驶人必须严格控制车辆时速,接送学生时最高时速原则上不超过50公里;接送学生车辆校内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五)驾驶人接送运行途中应制止学生随意下车和严禁社会人员随意上车。严禁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及驾驶人私自准许搭乘无关人员及物品,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须坚决制止。《接送学生车安全运行监督台》、《“六定两点”落实情况安排表》放置在前挡风玻璃右下方位置,所有内容必须如实填写齐全。

(六)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驾驶人要向学校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学生。

(七)驾驶员每天必须进行日常性的维护保养,以检查、固定、清洁为主要内容,由驾驶员单独完成。要求:灭火器、安全锤等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八)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保险单复印件。 经常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要爱护车辆,坚持中速行驶,及时维护保养,遇有故障立即排除,使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发挥最大效益。

()任何情况下驾驶员不得擅自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一经发现,将取消接送学生车辆驾驶资质和运营资质,造成事故的,按照交通法规严肃处理,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由该车所有人自负。

第五条  接送学生车辆运营资格的确认

(一)接送学生车辆实行审批准入制度,符合《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和《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的车辆,经公安交警、教育部门审批合格方可参与接送学生运营业务,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学生。

(二)接送学生车辆购置实行申请、准入制度。新增、更换学生车辆须车主提出书面申请,报请镇政府同意、教育主管部门交警交通部门审核批准后学校方可盖章、签字。

(三)必须填写《接送学生车辆标识申请表》,报临淄交警大队备案,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验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核对车辆登记信息和驾驶人违法记分、事故责任等情况。查验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接送学生车统一标识。

(新车落户以前,学校要监督车主把原来统一外观标示但现已淘汰的旧接送学生车辆改回出厂时的颜色,在两个月内对旧车进行处理并向教育局备案说明;新车落户以后,学校应当将接送学生车辆标牌申领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和交警部门备案。)

(四)接送学生车辆所有者应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车辆行经路线和停车站点,经临淄交警大队确认后执行。接送学生、幼儿时,应当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人数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路线和停车站点进行接送,严禁超员。

(五)接送学生的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符合《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可以申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不要求统一车身颜色。

(六)接送学生车辆推行中心校统一运营管理、统一线路调配、统一核算分配和学校主导、车主协商的公司化统一运营管理模式。现有、新增、置换的接送学生车辆均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制度。已投入运营的接送学生车辆须加入全镇统一的管理行列。

(七)为确保接送学生行车安全,杜绝超载现象,学校可合理调整学生的上下学时间,在确保完成规定教学活动时间的前提下以错时制上下学轮回接送学生等方式,减轻学生接送车辆运载压力。

(八)接送学生车车主、驾驶员出现不服从管理、严重违章违规、服务质量差等而造成学校严重负面不良影响等行为的,学校可终止该车接送学生资格。车主主动退出接送学生车队伍须提前三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  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日常管理职责

(一)学校要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生车安全管理网络。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接送学生车监管人具体负责。学校要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校长或分管领导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

(二)学校要设立学生车监管人专门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管理,每周一要召开驾驶员例会,组织所有车辆所有人、驾驶员学习车辆维护保养常识、交通法规,讲评上周运营情况,对车辆车身、车内、发动机、底盘进行清洁及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指导车辆所有人、驾驶员及时整改。学校要与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分别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提高其责任意识,逐车逐人落实安全责任,要与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签订不乘坐超员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等没有安全保障车辆的承诺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统一管理领导小组(协会),具体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监督台》、《“六定两点”落实情况安排表》,配合交警部门每周对所有学生车的车况进行全面检测,发现隐患车辆运送学生的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镇中心校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在恶劣天气时,学校要完善教师跟车制度,确保学校对学生车的监控;健全学生监督小组,落实学生监督职能,坚决杜绝驾驶员酒后驾驶、超员、超速、副驾驶位置或发动机平台上坐学生、车门边站人、随意更换驾驶员或车主代驾、随意更换行驶路线等违规行为发生。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上车,不允许驾驶员把学生随意放在中途或允许学生随意中途下车。

(四)学校应当建立行车日志,每天记录驾驶员发车及到校时间、乘车学生姓名、数量、车况安全运营等情况,有跟车教师的由跟车教师填写,无跟车教师的由学校安排专人填写。学校应充分发挥学生监督小组的作用,学生监督小组成员协助教师做好学生上下车秩序等日常工作。并对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起到监督作用。学校要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台帐,详细掌握本学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行车路线、停靠站点等日常运营信息。加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管理,专用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年限在报废期限以内,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学校应建立接送学生车辆数量增减情况报告制度,接送学生车辆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区教育局、镇中心校书面报告。

(五)学校监管并落实非准入车辆一律不得参与接送学生的运营,家长私家车或自驾机动车一律不得参与接送直系子女以外的学生,发现以上违规车辆必须及时制止并将违规情况书面告知交警、交通部门,由交警交通部门负责查处。必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并不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学校发现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应当及时教育学生、告知家长,并将车辆类型、车身着色、车辆号牌等基本信息向交通、交警及区教育局报告。教育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加强对子女的管理教育,允许、默许子女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每月必须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到自觉遵守路道交通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定期维护保养车辆,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六)学校要加强学生上下学的组织管理。制定完善学生上放学值班安排表,科学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合理安排接送学生车辆,缩短学生候车时间。放学时,要安排专人维护乘车秩序,严格按照接送学生车辆核定人数安排学生乘车,严禁离校后出现超员现象。学校应制定学生安全乘车守则,规范学生乘车行为,禁止学生在车厢内打闹、嬉戏等行为。学校发现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驾证不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不听劝阻或不服从管理的,应立即向交警及教育部门报告。

(七)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相关教育活动,应按规定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确需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一并报区教育局。节假日期间,接送学生车辆由各服务学校集中管理。车辆需要运营时,必须经过学校及中心校审批,严禁车辆所有人在节假日期间,未经审批私自对社会出租接送学生车辆。车主要充分利用节假日期间做好车辆年审、投保及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接送学生车辆的正常运行。

(八) 接送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的车主,应安排照管人员随车看管学生。学校应当安排教师跟车,监督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管理、看护学生。接送学生车辆车主要安装行车监控设备,学校要定期抽查,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转。如出现车主故意损坏监控设施的行为,学校要监督车主出资在一周内更换完成。学校要利用监控平台对运行车辆进行监督。学校须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示牌,对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信息,监管单位的举报电话、监管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进行公示。学校要鼓励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群众举报接送学生的非法车辆和超员、超速等交通违章行为。一经查实的,对首名举报者适当予以奖励。学校要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能够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应对,将事故损害降到最低。

(九)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学校学生车安全运营考核办法》,从车辆维护(15分)、学习培训(15分)、服务质量(25分)、安全责任(45分)等方面制定考核细则。学校每学期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建议,取消接送学生车辆资格。

第七条  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运营处罚办法

(一)中心校管理考核学校,学校直接监督管理车主、驾驶员及随车照管员。学校幼儿园未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未健全学生车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未安排专职接送学生车监管员、未实行教师跟车制度、未成立学生监督小组者、未落实“六定两点”制度每次从相关单位经费中扣发500元。学校未与接送学生车所有人及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未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监督台帐、未制定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者每次扣发相关单位500元。学校漏报、谎报、瞒报接送车辆性质、车辆状况运行情况及超员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发相关单位1000元。

(二)学校未能及时有效核实接送学生车无有效行使证明标志、未有效审核驾驶证行驶证是否一致、未有效审核车辆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驾驶员不具备相应驾驶资格准驾车型和实际驾驶车型不符者每发现一次扣发相关单位2000元。未有效审核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按时投保者每发现一次扣发相关单位2000元。三险保单(复印件)未随车携带每车次扣发相关单位500元。学校跟车教师和学生监督小组未发现驾驶员有饮酒驾驶现象及随意更换驾驶员现象每次扣发相关单位1000元;发现副驾驶座乘坐学生、车门边站人及运载途中车辆时速超过50公里者(超速)发现一人次、一车次扣发相关单位3000元;学生乘车必须一人一座,发现超员超载者(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不允许乘坐学生)扣发相关单位每人次5000元。接送运行途中出现学生随意下车和社会人员随意上车现象每次扣发1000元。中心校及上级组织的学生车安全会议一人次旷会扣发相关单位500元,迟到、早退、替会一人次扣发相关单位300元。发现缺少学生车标识(双人、向日葵)、未张贴学生车监督电话、未放置学生车监督台、未放置“六定两点”监督卡、缺少灭火器、破碎锤等设施每次扣发相关单位500元。

(三)使用不具备准入手续的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面包车等非准入接送学生车辆或者拼()装车接送学生者每发现一次扣发相关单位3000元;使用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每发现一次扣发相关单位5000元。

(四)接送学生车辆必须自觉维护全镇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招生秩序,遵守区街道政府、上级教育部门和镇中心校制定的有关规范学校幼儿园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杜绝长距离跨片区接送幼儿,消除长途接送带来的安全隐患。违反规定私自为学校幼儿园跨片区接送学生幼儿的专用学生车辆不享受各级政府的优惠政策,取消该车在本镇接送学生资格。

(五)学生车车主、驾驶员要保证安装的车辆监控设备正常运转,故意遮掩或者随意调整监控角度以致监控设备因人为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每发现一次扣发1000元。出现损坏要及时维修,恶意破坏加倍赔偿(原价1840元)。

(六)审批准入的学生车不得为非教育机构提供服务;在平时和节假日期间为其他各类教育机构提供接送任务时,必须向原审批准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原审批准入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为其他单位(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提供接送服务。为我镇以外的其他各类教育机构提供接送服务时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该车主负责,与齐都中心校和准入审批学校无关。

(七)根据《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21号)规定,区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接送学生车辆违规情况进行处罚。每年内在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中,对各辆车各项违规次数进行累计处罚,扣发的资金从学校保管的50%学生乘车补助中进行扣除。第一次一项违规罚款1000元,第二次一项违规罚款2000元,第三次一项违规罚款3000元并取消该学生车运营接送资格。另外根据每次对车主的罚款数额,再按照200%300%的标准学校、镇政府的办公经费。由于车主、驾驶员在各类接送活动中违规违纪原因而造成的对本车、学校、镇政府的以上所有经济处罚均由该车车主承担。由于车辆违规被上级检查通报,对我镇各学校、中心校、镇政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根据本章程第七条《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运营处罚办法》的规定对该车车主进行加倍处罚。

以上扣发的资金涉及学校管理的从相关单位的办公经费中予以扣除,涉及车主驾驶员的均从镇政府对学生50%的乘车补助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该车主另交。

第八条  街道政府全面负责接辖区内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职责,积极推行接送学生车辆统一管理运营。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责任制,组织车辆所有者和驾驶人与村居、学校、安监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镇政府积极协调综治、公安、教育、安监、交警、交通等有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将接送学生车管理纳入议事日程。制定符合全镇实际的学生车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接送学生车发展。

第九条  街道中心校、交警中队、街道安监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制订学生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查找、分析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学校要落实学生车管理工作周例会制度,主动联合交警部门、中心校学生车管理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组织车主及驾驶员参加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第十条  街道中心校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学生车统一运营管理工作,与学校、幼儿园分别签订责任书,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校车长效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镇中心校指导学校做好准入车辆的推荐工作;协调交警、交通部门检查学生车违章行为和对车主、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每月督促学校对每辆车的车况检查一次,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每月3号以前,按时报送《临淄区接送学生车辆监督情况月报表》、《车况周检查表》;完善恶劣天气日报制度;监督车辆投保各种保险;组织学校与车主及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车日常管理工作;与学校共同核算乘车费用;健全车辆档案,协调补贴经费发放事宜。积极争取镇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优惠政策,扶持接送学生车辆发展。

第十一条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的全面监控,确保行车安全。齐陵交警中队镇交管所对接送学生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纠正;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门口、周边地区危险路段加强交通管理,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镇中心校和公安交警部门及学校要共同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学生车优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

第十二条  街道安监负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的日常监管措施,定期督查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并将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纳入对相关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第十三条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接送学生车运营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政府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工作。校(园)长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本校(园)内的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学生车监管人是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接送学生车日常管理工作。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存在超员、超速等违规行为、不服从学校管理扰乱全镇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幼儿园正常招生秩序的车主,一律清除出接送学生行列;发现存在超员车辆的学校,校长写出书面检查;发现存在超员车辆的幼儿园立即停园整顿,直至取消办园资质。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得力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发生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车主、驾驶员、学校应当第一时间将基本情况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漏报。

第十五条  本规定(修订稿)自202211日起施行。

 

齐陵街道第一中学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2022年修订)

 

 

齐陵街道第一中学

0二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