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齐陵中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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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911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3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完善防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淄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及时控制,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明确职责、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提高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存利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新燕 德育副校长
范秀玲 工会主席
成 员:桑秀芬 学校教务主任
王兴昌 学校总务处主任
武 磊 学校安全管理员
于子浛 学校团支部书记
职 责:
1.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严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处室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3.及时指导和组织学校、班级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崔伟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1.负责学校安全日常督导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2.协调有关处室落实职责,保证工作有效实施。
3.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准确提供相关信息。
4.及时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做好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5.搜集整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学校突发事件报告联系电话:0533---7080425
五、突发事件种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火灾、交通、溺水、拥挤踩踏、特种设备、大型集体活动、外来暴力侵害、食品安全、传染疾病、危险化学药品、自然灾害、课堂(课间)等。
六、信息监测与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学校安全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负责学校安全日常的监管、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学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师生和学生家长举报或其他途径披露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紧急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街道中心校。
(三)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向街道中心校、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上报突发事件有关材料,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进展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不同阶段报告必须详实、明确。
(四)学校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情况在20分钟内及时街道中心校汇报,突发事件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火灾事故
1.事发时,首见责任人立即向带班领导或校长汇报,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2.事发时,学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工开展救人、灭火、切断危险源等先期处置。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中心校和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消防队伍到场后,学校要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人员搜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5.及时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做好安抚工作。
(二)交通(校车)事故
1.事发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迅速开展自救互救,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122请求援助。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中心校和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维持好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伤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处理好善后工作。
(三)溺水事故
1.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同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中心校和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四)拥挤踩踏事故
1.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教师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中心校和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做好家属的抚慰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立即组织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
3.及时抢救受伤师生,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中心校和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等上报区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事故,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中心校和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和伤亡家属的抚慰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未落实引领制度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外来暴力侵害事故突发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制服,无法制止的要立即报警,联系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等请求援助,并上报街道中心校和区教育局。及时救治受伤师生,必要时要组织师生疏散撤离到安全地点。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校园内师生的稳控、安抚工作,全面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八)食品安全事故
1.事发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街道中心校和区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援助救治工作。
2.追回已出售的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或物品,立即停止学校超市、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停止出售和封存可疑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应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街道中心校和区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化学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中心校和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立即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一)自然灾害
1.事发学校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
2.迅速将受灾情况报告事发地政府和街道中心校和区教育局。
3.组织师生安全避险转移和疏散,开展自救互救。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二)课堂(课间)突发事件
1.发生课堂(课间)突发事件时,在场教师应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并立即开展救援。
2.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联系校医和班主任,做好应急救治。
3.遇到重伤或不能判断伤情(病情)的,第一时间拨打120送医院检查救治。同时拨打110并保护好现场。
4.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中心校和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5.通知家长并作好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三)其他突发事件
发生其它突发事件的,依据事件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