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闻韶书院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4916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闻韶书院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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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师风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必备的道德品质,为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本着规范建设与信念教育同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和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言行。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和义务。

3.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4.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5.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服从学校及领导的工作安排。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考试等各类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7.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无擅自停课、调课、找人代课等现象。

8.在工作时间不参与上网购物、玩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9.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领导和同事,没有出现因工作矛盾而打击报复、故意造谣等行为。

二、关爱学生

1.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没有讥讽、歧视、侮辱学生。

2.关心爱护学生,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没有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学生的行为。

3.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正视学生差异,因材施教,不歧视任何学生。

4.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三、教书育人

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职责,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3.合理利用教材和学校图书资源,不向学生推销教辅、报刊杂志及其他商品,不乱收学生费用。

4.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不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5.不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不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

6.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运用现代教育理念,创设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

7.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量,拓展作业类型。

8.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公平公正地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实行日常学习评价与阶段性考试评价相结合。

9.积极探索评价改革,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

四、为人师表

1.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诚实守信。不在校园内吸烟,不在课堂上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2.廉洁奉公,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或变相索要家长或学生的财务,或接受家长宴请。

3.理解尊重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经常采取适当方式与家长保持联系,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4.没有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家长为教师办私事的行为,无刁难、指责、训斥家长的现象。

5.没有对学生实施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

6.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优、晋级中没有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

五、终身学习

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知识视野,及时更新知识结构,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活动。

2.潜心钻研业务,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教研论文;在科研工作中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没有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

3.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