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临淄区皇城镇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28837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9-0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认真贯彻山东省关于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要求,根据《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临淄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我校严格落实市区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皇城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 长:李桂平
副组长:张玉润
成 员:于海涛、范秀华、王健、田文慧、于辉、孙明
学校评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落实教体局评价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或办法,制定学校评价实施细则,明确评价程序,确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
2、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二)班级成立评价小组。
班级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组成,名单要提前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并向评价班级所在的学生公布。评价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评价小组教师成员为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1学期,且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对于多数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评价委员会要做出相应的调整。班级评价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
二、评价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评价内容要包含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基本领域,评价指标体系要具体、有效,从实际出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突出多元;评价方法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评价程序科学有序。
2.发展性原则:以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注重挖掘学生的发展潜力和个性特长。重视学生素质的动态发展,注重学生的发展差异,力争通过评价反映学生发展趋势的全貌。
3.参与性原则:评价是充满意义和有价值的活动,活动中主体的参与和互动,使人的情感、动机、体验交互作用。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合作的学校文化的建立。
三、评价内容、标准和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日常行为、学业成绩和标志性成果评价四部分,分别按一定权重纳入评价结果。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内容包括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六个维度。
评价标准:
一、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30分)
包括:道德品质(10分)、责任与意识(10分)、习惯与行为(10分)
(一)、道德品质(10分)
1、爱祖国、维护国家民族统一和国家利益。
2、分善恶、辩是非,努力培养自己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
3、尊敬老师、团结友爱、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待人真诚。
4、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守信用。
(二)、责任与意识(10分)
1、具有法制观念,遵纪守法,能运用法律维护他人和自身的利益。
2、具有民主参与意识和平等待人理念。
3、具有职业兴趣,获得职业信息,进行职业准备。学会人生发展规划,培养创业意识。
4、了解环保知识,主动宣传环保知识,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
(三)、习惯与行为(10分)
1、维护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关心社会和他人,愿意为他人和社会服务。
3、举止文明,待人有礼貌。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4、与同学和睦相处,发生矛盾先做自我批评。若发生欺凌同学的行为,本项成绩为零。
二、交流与合作(10分)
1、对现代社会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有充分认识。
2、以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并能理解、尊重他人的观点,善于倾听他人的意见,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
3、有沟通合作的技巧、愿望,能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与家人、同学、老师的关系和谐。
4、能把自己当作集体的一员,和他人共同确立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能正确评价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和他人共同努力,直至实现既定目标。
5、宽容待人,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和处境,认同差异的存在,能欣赏别人的优点,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6、具有团队意识,在团队活动中能尊重、帮助同伴,不计较个人得失。
三、学习能力(30分)
包括:学习态度与兴趣(10分)、学习计划与反思(10分)、学习方法与习惯(10分)
(一)、学习态度与兴趣(10分)
1、学习态度端正,具有浓厚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
2、学习积极、主动、勤奋、认真,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3、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课后自觉主动的完成作业。
4、积极对待学科教师布置的各项合理的任务。
(二)、学习方法与习惯(10分)
1、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学习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性。
2、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自觉完成学习任务。
4、能够进行研究性学习,并掌握进行研究的初步方法。
5、在学习活动中能发现自己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并做出适当的调整。
(三)、学习计划与反思(10分)
1、在学习活动后能自我反思,自我总结,自我评价,自我补救。
2、能制定计划有效地获取和处理信息。
3、善于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
四、运动与健康(10分)
1、有健康的生活方式,没有不良嗜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2、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努力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努力提高健康水平、保持充沛精力。
3、能正确地认识自己,评价自己,悦纳自己,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4、情绪稳定,能有效地调节情绪,坚强、有恒心、有毅力,能积极应对挫折。
五、审美与表现(10分)
1、掌握一定的审美知识,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情调。
2、善于发现美、欣赏美,有一定的艺术鉴赏力,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以各种方式表现美和创造美,达到初中相应的课程标准。
六、实践与创新能力(10分)
1、会运用已有的知识技能,独立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
2、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具有创新意识,形成创新习惯。
3、掌握探究的策略与方法,具备一定的创造能力。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备注:每个分项均为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不合格4分。
评价方法:
1、每学期末,由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学生到微机室运用管理平台实施评价,包括学生自评(家长评价作参考)、学生互评、教师评价三个方面。
2、评价过程应结合本学期学生日常行为表现、成长记录,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评价,确保评价结果诚信、可用。
3、评价结束后,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分别按照权重20%、40%、40%得出每学期评价结果。
4、此结果以百分制呈现,并转化成等级,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5、责任处室:教务处
(二)日常行为评价。
主要包括学校对学生实施日常行为管理各方面量化评价结果。
评价标准:
一、文明礼仪(20分)
1、尊重师长、同学和他人,遇到老师和长辈要问候,递接物品要起立、双手。
2、正确使用礼貌用语,不说脏话,不打架、不骂人,不给老师、同学起、叫侮辱性绰号。
3、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和休息,进入教师办公室或他人房间要打招呼,经老师(他人)允许后才进入。
4、爱护学校、家庭、社区的财物,课桌无字迹、划痕,门窗、卫生工具等不人为损坏,及时关灯、关水龙头,节约水电、粮食,不破坏学校和社区一草一木。
5、接待来客有礼貌,主动帮助确实有困难的人和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6、诚实不撒谎,知错就改,不随便拿他人东西,借物品及时归还,损害要赔偿,拾到物品要归还或交学校。
7、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交通规则。观看电影、演出、比赛、展览等公共活动,到商场、集市等公共场所购买物品,遵守秩序。
8、升降国旗时立正、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唱国歌声音响亮。坐、立、行、走姿势正确,课间不追逐嬉闹,不大声喧哗,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不推搡。
9、遵守公共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沉迷网上游戏,不浏览不健康网站,不进入不适宜青少年出入的场所。
10、在学校不携带和使用手机,电子游戏机等。
11、不欺凌同学,与同学和睦相处,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二、卫生行为(20分)
1、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
2、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暴饮暴食。
3、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不乱扔杂物,不乱吐痰,发现地面有杂物要主动捡拾。
4、所有校内场所均做到地面无纸屑、痰迹和杂物,墙壁无乱涂乱画、球印鞋印。
5、认真做值日,保持校园整洁,垃圾桶要及时清倒,卫生工具用后要涮洗干净、摆放整齐。
6、养成正确的用眼卫生习惯。
7、不在室外吃带皮带核干果、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
8、保持公共设施者、桌凳整洁,不在课桌凳上乱刻乱画
9、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校服、衣物常洗换,无异味无污渍。
10、不买不吃三无产品,尽可能不乱吃零食。
三、生活行为(30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
2、生活有秩序,作息有规律。学会料理个人生活,学会整理房间、洗衣服、洗刷餐具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3、尊重老师和家长的劳动,倾听父母的意见和教导,主动把学习、思想、生活等情况告诉父母,外出和回家与父母打招呼,不经父母同意不得在外留宿。
4、生活俭朴,不攀比,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向家长提出不合理的生活要求。
5、着装整洁、得体,团员佩戴团徽,仪表庄重,举止文雅。
6、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留怪异发型,不留长指甲,不打耳洞。
7、文明就餐、带队进餐厅,排队打饭,就就餐过程中保持安静不敲打碗筷等。
8、节约用水,节约粮食,无挑食、乱扔饭菜,等浪费现象。
9、公寓内遵守作息纪律,内务整理规范,不向窗外乱扔垃圾等物品。
10、上放学途中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不乘坐无证运营车辆。
11、课间不在教学区内打(踢)球,在教室或走廊内打闹。
12、服从管理,无顶撞老师或者学生会、值周班成员行为
13、无敲诈勒索、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
14、在校园内不骑自行车或其他交通工具
15、不能有携带管制器械、火种、手机、游戏机、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进入学校的行为
四、学习行为(20分)
1、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及时请假,放学按时回家。
2、课前认真预习,课后及时复习。
3、上课专心听讲,勤学好问,勤于探究,善于合作,大胆发言,发言先举手,声音响亮。
4、自习课不做影响别人的事,作业按时、独立完成、字迹工整,作业本干净、整洁,有错及时改正。
5、“三个一”要做好,读写姿势要达标。
6、养成筛选资料、积累资料和反思、总结的习惯,养成每天读课外书、锻炼记忆力的习惯。
7、桌凳和学习用品摆放整齐,离开座位时轻轻将凳子放在课桌下面,捡拾干净地面后才离开。
8、课堂诚实对待学习中存在的问题,独立完成作业及板演展示。
9、尊重师长、同学和他人的见解,知错就改;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
10、课堂展示和交流,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课间不追逐嬉闹,不大声喧哗。
五、健体行为(10分)
1、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
2、认真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3、上好体育课,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每天坚持体育锻炼1小时。
4、掌握几种体育技能,能作为终生爱好,达到健体目的。
5、积极参与阳光大课间,做操动作规范到位;跑操整齐,口号响亮。
评价方法:
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评价,班级评价小组以班主任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好日常记录,凭详细记录为学生进行得分。
2、每周一公示,每月汇总一次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过程性管理的重要手段,每学期末,汇总生成本学期学生日常行为评价结果。
3、实行百分制,班级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后,按照公式折分成递减的形式,确定每个同学的分数。
4、责任人:政教主任 负责人:班主任 班级评价小组
(三)学业成绩评价。
主要包括有关规定允许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等。
评价标准及方法:
1、各科原始成绩统计。业务主任于考试后将每一位学生按照班级原始成绩上传。
2、按照原始成绩按公式核算成为百分制。每学期末,汇总生成本学期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结果。
3、责任人:教务处主任 负责人:各业务主任
(四)标志性成果评价。
主要是反映学生各方面成长的标志性成果。
评价标准:
1、标志性成果包含: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各级部的比赛竞赛获奖;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组织的各种评优表彰(三好,优干,优秀团员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组织的活动表彰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加分项;规定中未涉及的需经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再加分。
2、同一学期同一类奖项只计最高项得分,不重复得分,凡集体性比赛获奖给个人计分时降一个等级记分。
3、各级别分值规定:校级表彰(含级部、班级表彰)。校级表彰或比赛类校级前三名:20分,级部表彰或校级四名以后计10分,班级表彰计5分。区级表彰:区比赛一等奖或前8名计40分,二等奖或无级别表彰计30分,三等奖20分。市级表彰:市比赛一等奖或前8名计60分,二等奖或无级别表彰计50分,三等奖40分;国家比赛一等奖或前8名计80分,二等奖或无级别表彰计70分,三等奖60分;未列入的特殊表彰经学校认定后给予核定分值。
评价方法:
1、采用班级实时评价的办法,根据各级各类加分标准,随时记录学生得分。
2、每月一公示,每学期一汇总。
3、最后得分根据原始得分折分,班级内最高得分为100分,折分公式:最终得分=100*(原始成绩在本班级中的名次-1)/本班级的总人数。
责任人:政教处主任 负责人:班主任 班级评价小组
四、评价结果使用
各部分评价均按百分制呈现。将基础性发展目标、日常行为、学业成绩和标志性成果的各学期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权重,分别生成各部分最终评价结果,再按照对应权重35%、35%、25%、5%生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然后,按照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评估结果优秀、良好、合格对应确定该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秀比例分别为50%、40%、30%,最后生成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将以上结果汇总填入政教处印制的《皇城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留存文本档案。另外教务处留存各种过程性电子档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办法,依照市教育局每年制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执行。评价等级为D等次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五、制度保障
为确保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特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制度、诚信制度、举报申诉制度和督查制度。
1.公示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运用等必须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各维度等级都为“优”的学生名单要在学校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其他学生单独公布给学生和家长,三日之内可提出诉讼意见,学校予以调查处理,给予答复。
2.诚信制度。班级评价小组必须与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签订诚信协议后才能上岗。学校评价委员会要与所有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学校的诚信记录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诚信记录不良的教师不能作为评价小组的成员,三年内不能评优评先;学校要对学生和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要求学生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在同学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家长要帮助学校与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的评价工作。
3.监督制度。学校评价委员会对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投诉电话等实行社会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对于评价过程中可能影响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学校评价委员会负责复核、解释。如有重大问题应组织重新评价。
4.评估监控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行全程监控,充分了解有关情况。评价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各校综合素质的评价情况进行随机抽样调查,检查评价质量、评价效果等。要构建完善的监督体制、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严重影响评价工作的违纪行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彰。
附评价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成立学校及班级评价组织机构,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期末考试前一个月组织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自评-互评-班级评价”。
第三阶段:期末考试前汇总好日常行为评价及标志性成果评价。班级评价结果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学校政教处评价、审核无误后上传网络平台。
第四阶段:期末考试后输入成绩,进行学业成绩评价认定。
第五阶段:汇总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秀名单公示,反馈给学生家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