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金山镇边河中学2023年考试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3-539893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金山镇边河中学2023年考试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 字号:
  • |
  • 打印

 

    为了实现推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考试基本原则

    基础性原则。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科学考察学生的学习素养、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等,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

发展性原则。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而服务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开放性原则。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揭示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学习与发展水平,充分反映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成果。

二、考试科目

    初中阶段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三、考试(考查)内容与形式

    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学科课程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学业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是一种阶段性考试,由区教研命题,学校组织进行,每学期各一次。学业考试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同级教研机构命题。

 四、考试组织实施

    期中、期末考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制定相应的考试方案,试题保存、传送要采取保密措施,合理设置考点、考场,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学科的单元检测由任课教师负责,严格落到实处。

五、试卷评阅与结果运用

    试卷评阅,评卷前要在备课组长组织下先研究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标准后后分工评卷。评卷一律实行流水作业,坚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宽严适度,始终如一的原则。考试实行ABCDE等级制,超过总分90%的为A,80%-89%为B,70%-79%为C,60-69%以下为D。60%以下为E,A级为优秀, D以上为及格,E为不合格。成绩为零或不及格的科目,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计入档案。

    考试结果运用。考试以等级形式单独反馈给学生,并作为考察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依据,及时准确的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且期中、期末将考试结果纳入考核班级。

试卷讲评后,学生做出考试分析、班级做出考试分析、教研组做出考试分析、级部和教务处也要做出考试分析。了解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情况,反思矫正日常教育教学的得失,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队并公布名次。

另:学校不得举行和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统一考试、竞赛或其他考级考试等活动。学生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与社会证书、等级认定考试,所获得的奖励与证书,可作为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但不得作为刚性指标量化赋分。

附:考务注意事项

1、考务准备:考务会前由教务处组织,各年级部编排考场,做到同年级学生单人、单桌,并打印座号。

2、考试前一天由教务处召开考务会,布置考试有关事宜,分发考试方案。

3、每场考试前,审查试题,如发现问题或有需要向监考老师交待的问题,于开考由教务处批准后,到考场交待清楚。

4、监考迟到者,按上课迟到的有关规定处理。

5、开考前5分钟开始分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滞后。试卷分发完毕后,指导学生填写班级、考场号、姓名、座号及涂卡和交待有关问题(学生不填上述内容,监考老 师要负一定责任)。开考铃响过后开始答卷。

6、考生桌面上只准摆放与考试有关的文具,不得带书本、纸条和其它通讯工具入场,违者属舞弊行为。考试中考生不得交头接耳,偷看或让人偷看答卷。不准传递 纸条或手机短信,不准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上属行为属严重舞弊行为。

7、教务处人员及时到各考场巡回指导,解决与试题有关事宜。完成巡视指导任务后到教务处等待,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8、监考期间,各监考老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走出考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9、考试结束铃声或哨声响过,立即停止答题。监考老师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监考老师将试卷收齐,清点份数,并按座号从小到大排列整齐,及时送交教务处验收装订。

10、试卷装订要求:试卷验收后方可装订,需有封头,按4+2严格装订试卷。

11、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要向教务处通报,不得隐匿。

12、考试结束后,当考科目备课组长到教务处领取待评试卷。

13、对作弊学生,及时通报并纳入班级考核

14、评卷时注意爱护学生试卷,不得随意涂画,更不准将试卷随意丢放。丢失试卷者属重大教学事故,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15、试卷分发后如发现合分有误,应将有误原卷收齐由备课组长统一改动,并签字交教导处更正。

注: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教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