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金山镇边河中学评优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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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了进一步激活学校内部活力,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的榜样作用,从而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特此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原则和目标
公平公正;注重工作实绩;能够营造全体教职工想干事、干成事的氛围。
二、评优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三、评选方法
1.关于综合表彰、年度考核优秀和单项表彰中除优秀任课教师之外的表彰。每学年一位教师只能获得其中一项。按照综合考核由高到低确定表彰对象。考核成绩高者有优先选择权。
优秀班主任必须从现任班主任中产生;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工作者必须从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和班主任中产生;优秀德育工作者必须从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班主任中产生;优秀教研组长必须从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中产生;新基础教育优秀工作者必须从正在参加新基础教育实验的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中产生。
2.对于综合表彰和除优秀任课教师之外的单项表彰,教师在同一任期内,对同一称号的表彰不可重复获得。对于综合表彰一位教师不可连续两年获得。
3.关于优秀任课教师的表彰。按照绩项考核由高到低确定表彰对象,此项表彰可以与其它表彰同时获得。但是已经获得优秀任课教师称号的教师,间隔两年方可有资格再次获得此项荣誉称号。优秀任课教师在评选中向初四和初三学业水平考试学科的任课教师倾斜。
4.设立突出贡献奖。每学年可以单列两个表彰名额,由校委会授予对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师。
5.关于师德考核优秀的表彰。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师德优秀人员。本年度有违反师德考核相关规定的教师,不能评为师德优秀。每年可以有三个师德优秀名额,由校委会授予综合考核不靠前,但是绩项考核突出的教师。
6.关于市级以上的表彰项目。遵循三年内原则上不重复推荐的规则。
基本条件是近五年须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上年度教职工综合考核成绩在全校排名前1/3。
校委会依据最近两学年的考核成绩+任现职以来各种表彰,由高到低评选满足基本条件的教职工为候选人。其中考核成绩占40%,各种表彰占60%。国家综合表彰每项加10分,单项加8分;省综合表彰每项加8分,单项加6分;市综合表彰每项加6分,单项加4分;区综合表彰每项加4分,单项加2分。(其余未确定的项按上级有关文件另行讨论确定)。各种表彰不同称号可以累计相加,相同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
7.非等额推荐的各类表彰按照相关指标排队,择优推荐,获得相关表彰、优秀后按照有关制度在综合考核发展项目中加分。
8.已经评上高一级职称但是还未聘任的和处于见习期的教师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优秀以及其它表彰的评选。
9.如前面的老师主动让出表彰名额,这些名额仍按考评成绩顺序依次顺延。
10.镇级综合和单项表彰严格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和教学成绩,由校委会研究后评选。
11.申请调动的教师不能参加本年度任何表彰评选。
12.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不完整参加学校值班,以及无理取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参加本年度任何表彰评选。
13.所有表彰必须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后决定,并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公示。
14.本方案解释权在边河中学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