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朱台镇西单小学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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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4-545127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发生在学校内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全面负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要依托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逐级及时报告。
(三)预防为主,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要认真排查各类卫生安全隐患,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五)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对危重病人要不惜代价地迅速组织救治。
三、主要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机制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信息报送与信息发布,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信息报送原则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五、预防预警
1.学校建立健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增强广大师生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加强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堂的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与安全保卫,改善宿舍卫生与通风条件。
4.落实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
5.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存放有毒、有害试剂、药品及物质的物品柜必须设置双锁,并双人管理。
6.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7.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信息,对各类可能引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发出预警。
8.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9.做好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10.应急处置措施学校的应急反应: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人员,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传染病应急措施:
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与患病学生(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六、责任追究
根据调查结果,对有下列情形,导致事件发生和处理不力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