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区杜郎口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3-529087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6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临淄区杜郎口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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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饮用水安全。保障饮用水安全,定期清洗、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发现水质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向师生供水。

2.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明确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教师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若管理缺位,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3.做好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学校要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队会、校园广播等宣传阵地,对食品安全知识进行大力宣传,并结合有关节假日、宣传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全校师生不断增长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更多的自护自救方法。

4.加强对食堂的管理。要求食堂从业人员有健康证、进行全程疫苗接种、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督促食堂要及时清理过期食材、食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学校每天对配餐公司送来的配餐进行验收、留样,留样48小时;建立领导、教师、家长陪餐制度,同时组织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不定期到配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督促配餐公司保障配餐的安全。

5.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经营行为。对学校校门口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违规经营小摊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同时,教育广大学生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和“五毛”食品,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6.在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