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临淄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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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9-02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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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场检查时间

拟定于2021年9月26日至28日

二、参与部门

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检查对象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的21家培训学校

淄博市临淄区区禾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市临淄区区嘉一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金尚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清大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闻韶捷程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小茉莉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辰阳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遄台顺为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越梦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鼎翊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赢在维恩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尚书坊艺术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奥博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市众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方维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市红袋鼠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市临淄区区同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萃艺轩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松鼠智适应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求知学堂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淄博培优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1.教育部门检查事项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培训对象、办学内容等进行检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检查事项为: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的检查。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检查。

3.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为:价格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检查内容为: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严格执行明码标制度、价格欺诈等违规收费行为;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对其举办培训班的招生、培训内容、师资、机构资质、所获荣誉、培训效果、历史沿革、学生家长评价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4.消防救援机构检查事项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五、开展现场检查

各相关部门抽取的检查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发起单位为组长单位。组长负责本次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其他组员应当按照组长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坚决杜绝个别部门自行检查、重复检查、分散检查等行为。

六、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

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2021年930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内的检查对象,相关部门可不参与部门联合检查,但要匹配检查人员,并填写检查结果为“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反馈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并逐级反馈至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信用中国(山东)”网站、“互联网+监管”系统。

七、后续处理和结果运用

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公示,防止监管脱节。强化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