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双随机、一公开”校外培训机构抽查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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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2-29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2020年从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检查、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监管联合抽查、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抽查等事项中开展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少于20%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教育和体育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内容等进行检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抽查单位有无下列行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赔偿金;企业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规定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将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弄虚作假或者隐匿、销毁企业工资支付表和其他应当保存的工资支付资料;企业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以及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是否违反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单位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是否执行工程建设标准。
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等。
消防救援大队: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 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