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临森防指字[2019]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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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5MB2887776R/2019-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4-0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林业局 |
清明节将至,林区上坟祭祀用火集中,户外活动和春耕生产人员将大幅增加,森林防火进入最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从严落实责任
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各镇办要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林业站长的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村居、森林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林区涉林单位的自防责任、护林员和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的管护责任。有山林的村居要成立护林防火工作小组,清明节期间,每800人以下的村居成立不少于1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800人以上的村居成立不少于2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主要任务是:1、对各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收缴火种。2、对各山头、墓地安排专人死盯死守。3、对林区上坟祭祀用火者进行制止、劝导。各镇办森林消防队重点是加强巡逻,随时保持战备状态,一旦发现火情,积极迅速进行扑救。各镇办有关领导、各防火办工作人员、有关村居村干部,要加强检查,查找火灾隐患,落实预防和扑救措施。各镇办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狠抓落实,包片包村干部加强督导检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扎实有效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集中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在清明节期间,重点林区村居要张贴10条以上防火标语,利用广播定时播放林区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原有固定宣传标语、警示牌重新粉刷,保持界面清晰。对各游览区、公益性墓地周围,要通过悬挂禁火横幅、设立宣传牌等形式,加大宣传的密度和力度,达到警示和教育的目的。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并在坟墓较集中的地片建立焚烧池、灭火水池,做好蓄水灭火准备。
三、依法管理各种野外用火
野外火源管控既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短板和难点,各镇办、村居要结合全区开展的“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活动”,强化火源管控,对墓地坟头、林缘、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儿童、智障等重点人员,要集中管理或确定专人监护。要合理组织安排人员到林区、墓区、山头地块,全方位野外巡逻稽查,对违反规定,肆意上坟烧纸、烧地边地堰者,坚决依法查处。
四、科学扑救森林火灾
按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必须集中食宿,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严阵以待,进入临战状态,各镇办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有关村居、主任要坚守岗位,发现火情,相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火情现场,按预案开展工作,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绝不能使小火酿成大灾,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
各镇办要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火情信息日报制度,迅速准确地上报各种火灾信息,确保各种记录完整详实,有案可查。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上岗、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通报。
临淄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