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
标题: 临淄区林业局关于开展“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临林字〔2018〕55号
索引号: 12370305MB2887776R/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9-17 发布机构: 临淄区林业局

临淄区林业局关于开展“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临林字〔2018〕55号

发布日期:2018-09-17
  • 字号:
  • |
  • 打印

为坚决遏制当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态势,维护我区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省局和市局统一部署,区林业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根据我区涉林违法犯罪特点,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护生态资源作为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森林公安依法履职能力,主动出击,集中精干力量,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威胁生态安全的涉林违法犯罪予以严厉打击,集中侦破一批重特大案件,彻底摧毁一批严重犯罪团伙,坚决把森林资源看住,把林地守住,把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护住,切实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二、打击重点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总体要求和省局、市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区目前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区域间、部门间警务合作,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确定以下打击重点:一是严打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打击伪造、买卖木材运输证及植物检疫证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打候鸟迁徙重要节点非法猎捕、经营候鸟行为。我区地处候鸟迁徙通道,结合季节特点重点严厉查处乱捕滥猎,特别是使用网捕、毒药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严打大树古树非法采挖移植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采挖、移植、运输大树古树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四是严打林区内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探矿采矿等破坏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局部地区乱砍滥伐、毁林占地事件时有发生,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持续发生,森林公安执法打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要深刻认识保护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实行森林公安、林政、森保联动执法,密切配合,执法人员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区林业局成立了开展“绿箭2018”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王爱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王敏、区森林公安分局局长王汉顺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森林公安分局苏美祥副局长、森保科朱卫国科长、林政科石秀玲科长。办公室设在区森林公安分局。

(二)全力以赴,重拳出击。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广辟信息渠道,增强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建立健全案件督查和办案协作机制,加大大要案件查处力度,争取查破一批有影响的重点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顺藤摸瓜,深挖犯罪,力争实现“抓一个打一伙,破一案带一串”、“打深、打透、打出去”,坚决杜绝让其他兄弟单位跨区域倒查追打现象。对重特大案件特别是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疑难复杂案件,旗帜鲜明,排除干扰,坚决依法查处,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在9月底明确至少1起典型案件予以督办。10月8日前,上报1起典型案件到市局作为督办的备选案件。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导。与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制定周详的宣传方案,面向全社会,面向政府部门,面向项目承办单位,抓好严打工作情况、重大典型案例、行动战果及国家政策法规、林业生态安全知识的宣传,全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将执法实践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保证严打活动与宣传教育工作相互促进,以达到树立良好执法形象,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四)严格报告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建立健全重大信息逐级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对全区专项打击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上报重特大案件信息、督办案件办理情况、行动战果等重要信息,切实加强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效率与质量,保证信息上报及时、全面、准确、高效。

 

 

 

                                 临淄区林业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