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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淄区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临林字〔2018〕28号
索引号: 12370305MB2887776R/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7-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林业局

临淄区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临林字〔2018〕28号

发布日期: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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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垢皋林场,局各科室、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8]14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资监函[2018]23号)和淄博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淄林字[2018]10号)等文件精神,区林业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督查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做出的重要决定为指导,按照“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要求,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并通过全面清理排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管理秩序,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  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各镇、街道林业站及垢皋林场同局相关科室(单位)紧密配合,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全面摸排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及时整改,对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依法查处,保护好我区森林资源。具体包括:

1.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查处整改、执纪问责情况。

2.林地管理情况。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以及临时占用林地管理情况,非法占用林地,毁林(湿)开垦等情况。

3.林木采伐管理情况。采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森林经营活动开展情况,乱砍滥伐情况。

4.涉林案件管理情况。对检查范围内典型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排查,全面梳理案件查处情况。

5.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其他情况。

三、方法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2018年5月上旬)。通过印发《临淄区森林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措施。

2.自查清理阶段(2018年5月- 6月上旬)。结合林地变更调查,利用省厅下发的高清遥感影像图,逐个小班进行排查。各镇、街道和垢皋林场对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小班,要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并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对土地整理项目涉及林地的,也要一并排查。区林业局组建由森林公安分局、林政科、许可科及林果中心骨干力量组成的森林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小组,针对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检查。各镇、街道和垢皋林场按照林业局提供的判读问题小班,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逐个分析,从前期是否错划漏划、国土部门是否已经办理了建设用地手续、国土部门是否已经进行了处罚等方面确定合理变化原因,并于6月13日前,将问题台帐和专项行动自查报告报区林业局林政科和森林公安分局。

3.处理整改阶段(2018年5月- 6月)。区林业局对各镇、街道和垢皋林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认真审查把关,对于零报告或与排查整治实际情况明显不相符合的镇、街道进行重点督查,根据检查情况,摸清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突出问题。区森林公安分局对确属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的,应立即立案查处,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在林地变更数据上报省厅之前,依法查处到位。

4.建章立制和总结阶段(2018年6月- 7月)。对清理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研究制定加强森林保护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防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资监函[2018]23号)规定的内容和检查标准,整理完善2017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的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做好2018年度相关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档案资料、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市局林政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区林业局协调国土、规划等部门配合做好排查问题的处理整改工作,协调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做好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同时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这次行动的组织、监督和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政科。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情况调度、督促检查、材料汇总等具体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行动开展情况;区森林公安分局牵头负责违法案件的查处;其他相关科室依据法定职能做好协同配合工作。各镇、街道和垢皋林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2.确保清理排查、依法查处到位。各镇、街道和垢皋林场以及相关科室(单位)要以国家林业局森林督查为契机,结合这次林地变更调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专项行动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国家林业局涉林案件查处“5个到位”的标准,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针对性措施,确保在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正式督查工作开展前处理好存在的问题。

3. 强化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和垢皋林场要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着力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对清理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4.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我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林地变更调查,适时到相关镇、街道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敷衍了事、隐瞒不报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本次督查专项行动的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镇、街道,在林地保有量考核指标中酌情扣分。

 

 

                                                               临淄区林业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