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
标题: 临淄区林业局2018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临林字〔2018〕27号
索引号: 12370305MB2887776R/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7-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林业局

临淄区林业局2018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临林字〔2018〕27号

发布日期: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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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减少火险隐患,根据区安委会统一部署,我单位决定6月份在全区林业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努力推动全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呈现新局面,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广泛宣传使林业系统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深入民心,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群众林业法律法规意识。

三、主要宣传内容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

四、组织领导

区林业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王爱花任组长,副局长董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活动各项工作,并将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具体人。山区有关镇办、垢皋林场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月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按照区安委会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针对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集中开展林区禁火活动,全面核查护林员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二)深入宣传。按照区安委会要求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采取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林业系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林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等问题。

(三)巩固深化。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气氛。以提升民众安全生产安全意识为切入点,运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影响广泛、群众喜闻乐见、宣传效果明显的宣传手段;以旅游景点、集市、学校、林区为重点,通过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微信、播放广播及录音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火灾扑救、安全避险等知识,扩大社会各界的参与面和宣传活动的覆盖面。

    (三)加强督导,典型推动。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上报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加强活动的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推动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临淄区林业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