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齐都镇人民政府
标题: 齐都镇机构职能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3841/2023-520521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齐都镇人民政府

齐都镇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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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不断完善政府功能,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研究决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村镇建设、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党组织、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并支持他们开展工作。指导、支持村委会工作,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三)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搞好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动迁安置、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旅游开发等工作。

(五)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公共服务,发展社会事业,培育社会组织,推动村级公益发展,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为本镇村民提供更为方便的民政、教育、文化、卫生、科学技术、人口计生、养老医疗、就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治安保卫、外来人口管理、人民调解、法制建设等工作。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做好镇、村的财务、审计以及镇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