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齐都镇人民政府
标题: 齐都镇政府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3841/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齐都镇人民政府

齐都镇政府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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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齐都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平台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创新公开体制,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工作成效明显,现将一年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8年初,为更好地推动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并由专职工作人员按计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定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了公开及时、信息详实、内容充实。

(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

除了运用政务公开宣传栏、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开以外,镇各部门单位还编制了本单位的工作指引或办事指南,详细列明单位机构设置、各项职能、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办事流程,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

(三)重视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

我镇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领导与工作人员参加了区里举办的培训班,熟悉信息公开的各项流程,规范操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政府管理,贯穿于办文、办会过程中,实施常态化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镇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人的工作任务,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完善公开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机制、社会评议制度、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及公共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镇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2018年度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累计报送镇街之窗信息251篇。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手段宣传信息化和信息产业政策,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组织对政策的了解,对于帮助他们更好地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及时获得政府资讯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镇按要求对机构职能、政策信息及政府管理、财政管理、监督方式及办事程序等信息的公开全面、及时,因此,本年度未接受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未发生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镇政府及各部门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2018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政府行政诉讼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审查看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消除各种失泄密隐患,确保秘密信息的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制

按照《保密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明确职责,有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管理、监督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规范审查程序,履行审查手续

在制作政府公开信息时,严格审查该信息是否应当公开,所有公开信息经镇保密审查小组审查后,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同时,做好信息发布日志,严格信息发布流程。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管机制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工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其它说明

附表中的主动公开信息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9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8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1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1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160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60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