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单位就业(员工录用)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28J/2024-547349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03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就业(员工录用)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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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用名称

就业一件事——单位就业员工录用

二、联办事项

1.单位就业登记

2.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增员

3.社会保障卡申领成年人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5.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增员

6.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三、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

四、办理渠道

1.登录淄博市政务服务网“集成办一件事·一次办”专区;

2.登录“爱山东”APP平台“一件事办理”专区。

五、受理条件

1.单位就业登记: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经实现单位就业的劳动者申请办理单位就业登记。

2.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增员∶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社会保障卡申领成年人∶申领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发卡银行对本业务已受理人员的制卡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始制卡。社会保障卡制卡成功后,发卡银行按照申办时填报的邮寄信息进行邮寄。

本业务未受理人员目前已持有山东省社会保障卡,无需再次申领。如持有的社会保障卡出现遗失、损坏、信息变更如涉及参保地变更,需首先前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大厅办理卡转移业务等情况,持卡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就近到社会保障卡银行合作网点办理补换卡;也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等线上渠道的“电子社保卡”-“全国服务”-“社会保障卡补换”功能进行换卡。通过线上渠道换卡的,个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需前往发卡银行线下服务网点临柜激活。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企业在省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已经办理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业务。

5.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增员∶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

6.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

六、申请材料

1.社保卡申领:身份证正反面的照片各一张,制卡相片。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代办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录用手续或单位介绍信。

七、办事流程

申请:申请人登录淄博市政务服务网“集成办”专区或“爱山东”APP,点击需要办理场景,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填写联办表单,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线上接收申请材料后,系统自动推送到各部门业务系统进行受理。

审核:业务部门依法审核办理。

反馈:各事项分别反馈办理结果。

八、承诺时限

办理社保卡申领,需5个工作日;其他事项,即时办结不含线下办理时间、快递邮寄时间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过程中,因邮寄材料产生的费用,由快递部门按收费标准计费收取。

十、结果送达

1.在线查询:用户可通过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网“我的办件”进行查询。

2.邮寄送达:选择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通过邮寄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