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指南 | ||
---|---|---|---|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28J/2025-551758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1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贷款额度、年限、利率及贴息办法
(一)一般创业担保贷款
1.一般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每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最多贴息3次,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的50%贴息。贷款利率不高于1年期LPR+50BPs。
2.一般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每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最多贴息3次,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的50%贴息。贷款利率不高于1年期LPR+50BPs。
(二)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
1.大学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每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最多贴息2次,首次贷款给予全额贴息,第二次贷款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的50%贴息。贷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50BPs。
2.大学生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每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最多贴息3次,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给予贴息(约为实际贷款利息的一半)。贷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50BPs。
二、贷款对象及范围
(一)一般创业担保贷款
1.一般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上述群体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未在其他单位就业,且应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临淄区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2.一般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
1.大学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自主创业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生或取得符合条件证书的专业技能人才,于2017年12月13日之后创业。
2.大学生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者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于2017年12月13日之后创办企业,企业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
三、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人员或小微企业可向区人社局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2.线上申报:微信小程序搜索“温暖淄博人社”,通过“公共就业创业”-“淄博市创业担保贷款一件事”页面申请,个人贷款申请点击“贷款申请”,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点击“小微企业认定”,按页面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即可。(可由区人社局或经办银行指导申报)
3.联系方式
区人社局:7318633。
经办银行:
1.临淄农商行(个贷18053339597;小微贷18006439501)
2.齐商银行临淄支行(13220686995)
3.临淄汇金村镇银行(7877629)
4.邮储银行临淄支行(个贷15966957332;小微13561661012)
5.工行临淄支行(73182650)
6.中国银行临淄支行(7160660;7187669)
7.建行齐鲁石化支行(个贷6127511,13386434539;
小微贷7317473,13695336002)
8.东营银行临淄支行(7961266;7987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