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公布《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28J/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30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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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区直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根据区委编委《关于公布临淄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临编〔2020〕8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面向社会公布。

目前涉及我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共25项,分别是:职业教育部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学校安全、幼儿园管理、社区教育、外国人来我区域工作政策和来华工作许可、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教师待遇、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管、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乡村振兴、农作物秸秆禁烧、职业卫生监管、老年人工作、编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烈士、烈属工作、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的部门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及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完善职责边界清单。

 

附件: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目录及部门职责分工.doc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