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临淄区资本市场突破行动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新旧政策问答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9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资本市场突破行动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新旧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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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分阶段上市(沪、深)项目变化?

新增上市签约阶段补助200万元,由原来的正式进入辅导、受理上市申报材料、企业上市成功三个阶段,分别给予补助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修改为按照上市签约、首发辅导备案、受理首发申请、成功上市四个阶段,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100万元补助。

2.在境外上市项目变化?

对在境外交易场所主要板块首发上市的企业,在享受省市政策的基础上,一次性补助300万元调整为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场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在享受上级政策的基础上,按照融资净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境内分阶段上市(北交所)项目变化?

此项目为新增,按照上市签约、首发辅导备案、受理首发申请、成功上市四个阶段,分别给予160万元、240万元、320万元、80万元,总额800万元补助。

4.新三板挂牌项目变化?

将我区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后,区级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调整为区内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按照签订挂牌协议、挂牌成功两个阶段,以1:1的比例分阶段给予总额100万元的补助。去掉在新三板精选层实现公开发行融资的,再补助200万元。

5.上市公司迁入补助项目变化?

将原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形式在沪深交易所实现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变更至我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600万元。上市公司将注册地和主营业务迁入我区并在5年内不外迁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0万元。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将注册地和主营业务迁入我区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修改为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实现上市,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变更至我区且在我区纳税50%以上的,给予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一次性支持1000万元,给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次性支持800万元。外地上市公司将注册地和主营业务迁入我区且在我区纳税80%以上,享受“一事一议”专项政策。增加对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注册地和主营业务迁入我区且在我区纳税50%以上的,区财政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及对于促进我区企业通过并购借壳方式上市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6.拆分子公司上市项目变化?

此项为新增,我区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成功上市且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营业务地仍在我区的,对新上市公司依据前述分阶段上市补助的基础上,对母公司给予150万元一次性补助,并以此为基准,每成功拆分一家,按照多补助50万元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