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区商务局局长朱科山关于临淄区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25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商务局局长朱科山关于临淄区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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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农贸市场是城市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乡村中农副产品、零售产品交换的主要场所,确保了城乡居民的较方便的生活。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产品的多样化,传统农贸市场的缺点逐渐暴露。使居民更安全、便捷的购买商品,满足消费需求,改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是必要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事关民生大事,是着力保障民生,改善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农副产品消费安全,提升全区商业流通层次和城市文明形象,助推富强文明智慧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临淄建设的现实要求。

二、决策依据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19号)

三、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完成列入市级改造城区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升级改造。通过改造提升现有城区农贸市场,逐步建成标准化农贸市场,实现城区农贸市场趋于形象统一化、环境整洁化、布局合理化、功能完善化。

四、重要举措

(一)加大财政支持。对改造提升及新建的标准化农贸市场,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给予配套奖补。

(二)落实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省对农贸市场的相关扶持及减免政策。对涉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有关问题,区有关部门要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开辟绿色通道

(三)保障建设用地。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等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重点保证。支持利用符合条件的公园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地下空间和企业废弃厂房、仓库及空闲用地建设农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