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区文物局局长杨新良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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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
二、出台目的
结合我区实际,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包括八大项工作内容,具体包含: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突出以齐文化为代表的文物保护利用;加强博物馆建设,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强化文物安全保障体系;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文博保护管理研究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
四、文件依据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政办发〔202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