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富涛关于《关于公布<临淄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的解读 | ||
---|---|---|---|
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5-3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能,2022年8月18日我区出台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临政发〔2022〕4号),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对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作了相应调整,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工作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有关部门单位对《临淄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临淄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起草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淄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清单》严格落实国家清单调整内容和编制工作要求,新增事项2项,删除事项4项,扩展层级事项3项,另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修订后的清单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84项,共涉及29个部门(单位),包括审批事项260项、初审事项7项、受理事项12项、受委托事项5项,其中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实施的事项127项。
《通知》明确,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