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志信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业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3-540917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6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志信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业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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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的必要性

近年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开始进入一个瓶颈期,传统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尚未根本遏制,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不断出现。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条“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省政府安委会印发了《部分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工》,市安委会将“逐步厘清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列入了《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我区也参照市安委会规定,将职责列入了《区委常委会成员、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在这种背景下,确定有关业态、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显得尤为迫切、十分重要。

二、起草的总体思路

一是坚持原则,融合实际。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职责法定原则、三管三必须原则、业务相近原则,对新业态、职责争议事项进行梳理,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和我区监管实际,确定了各事项的牵头部门和任务分工。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安全发展。这次新业务、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的认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突出安全生产风险,立足我区实际需求,注重倾听各方面意见建议,从便于管理落实的角度,进行了梳理汇总,做到分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

三是压实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业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共明确了12个业态、行业领域的监管职责。这次职责认定,以业态为基础,确定了每个业态的安全监管牵头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推进监管措施落实;从行业领域及涉及的危险点位,确定了相应承担职责的部门,具体承担各自业务监管任务。目的在于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三、起草过程

一是文件起草。区安委会办公室在查阅资料、咨询了解沟通的基础上,起草了职责分工草稿,报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进行审核把关后,形成了初稿。

二是征求意见。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书面征求了工信、发改、住建、商务、市场等所有涉及部门的意见。

三是修改汇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意见后,会同区委编办对相关意见再次进行了研究、审核,对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用,对未采用意见提出了倾向性指导建议。同时,区司法局对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监管职责分工汇报稿。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两次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9月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研究,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相关意见、指示要求,进行了调整规范。9月6日,区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予以通过。

四、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业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剧本娱乐场所、电化学储能电站、平台经济、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新兴涉旅及非A级景区、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电子竞技、围炉煮茶和轰趴馆、“小饭桌”、商贸流通、非煤矿山12个业态、行业领域20个部门的监管任务分工。每一项业态、行业领域,均明确了安全监管的牵头部门及业务监管部门的具体职责任务分工。

五、职责落实

安全生产,重在落实。监管职责也是如此,各业态、有关行业领域的监管职责明确后,各牵头部门与相关部门、镇(街道)要密切配合,按照区委区政府“底数清、问题清、措施清、责任清、落到底”的要求,分门别类建立底数台账和工作责任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