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淄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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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临政办字〔2020〕4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结合我区政府分管领导和部门分管负责人职责变动情况,经研究,对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俊涛 区政府副区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王 磊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李 涛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锡华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苏 惠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华荣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吕昌平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财政运行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长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徐顺良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四级调研员
张美玲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王敬伟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韩振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解衍平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剑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杨连海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李 静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赵承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朱贞军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翠华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窦廷钊 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静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沙良松 临淄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工作部署。
(二)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王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