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议题解读)关于闲散院落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意见调整情况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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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4-549212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0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调整修订的原因
2022年,区政府安委办制定了闲散院落安全管理试行办法,经过运行,暴露出部分事项与安全生产工作无直接关联,风险等级分类不够科学实际,隐患问题治理不够精准,措施落实差距大。为进一步加强闲散院落安全生产管控,有效消除院落内违规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非法从事化工等高危险生产经营非违行为,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在吸取近年来闲散院落内突发事件教训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的事项
(一)确定闲散院落的适用范围。对闲散院落进行了定义,确定为无生产经营活动的居民自用(出租)院落。对存在生产经营活动的院落,进行核查,手续完善的纳入日常管理;无手续的,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补办相关手续;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关停,纳入日常巡查。
(二)实施精准巡查。针对闲散院落内易发生的事故类型,确定了非法从事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成品油,再生资源回收点(废品收购站),违规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非法存储、充装、经营液化石油气五类巡查重点,精准管控。
(三)合理划分风险等级。结合近年来闲散院落内事故情况,将作为货运车辆停车场使用的院落定为较大风险(易发生危险货物泄露,引发火灾、中毒等事故);将再生资源回收点(废品收购站),或具有可供仓储、生产用厂房功能的房屋的院落定为一般风险(易发生火灾、非法生产存储等非法行为);将作为普通物品存放、办公居住等用途的院落;长期闲置且空旷的院落定为轻微风险。
(四)压实责任链条。村居责任上,进一步压实村居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院落所有人和使用人具体负责、网格员负责巡查的工作责任体系,在院落用途上必须经村委会备案并现场核查后方可投入使用。镇街道属地管理,强化了巡查、考核,进一步压实镇街道、村居责任。部门行业管理上,每季度抽查通报的同时,加强相关手续办理的业务指导和对非违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加大镇街道自主管理权。在闲散院落风险等级分类上,镇街道可根据辖区实际自行调整,提高了日常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巡查频次进行了调整。网格员巡查,高风险等级院落每周1次、一般风险等级院落每半月1次、其他院落每月不低于1次。镇街道巡查,每月开展抽查检查,每半年全覆盖巡查一次。部门抽查,每季度开展1次抽查督查,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