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淄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发〔202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临淄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加快推进全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一市(校)一策”编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鲁教职字〔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总体部署,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系统设计我区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结构布局和运行机制,推动教育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建立产教深度融合、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密切对接、与加快教育现代化整体契合的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为区域现代化提供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落实市委、市政府“十二大攻坚行动”,强化“科教创新赋能”,突出“聚焦聚力强化科教人才支撑”,办好新时代临淄职业教育,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就业需求,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发展支持体系,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培养,促进校企产教深度融合,营造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积极争创国家、省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区县,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临淄模式。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职业学校办学体系。落实“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政策精神,积极主动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制造强国建设等重大战略,统筹规划我区职业教育,建设完善的临淄职业教育体系。实施“科教创新赋能”行动,争取申建或引进一所高等职业学院,优化全区职业教育办学层次。依托淄博市工业学校积极申办五年制高职教育。不断增加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数量和人数。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加快淄博市工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扩大学校办学规模,促进学校高水平办学,高质量发展;设立综合高中,统筹高中段教育协调发展,使职普比例大体相当。

(二)完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健全政府为主体,行业、个人、社会共同参与的基础能力建设多元投资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三年内达到省定增加标准。认真落实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各种专项资金、奖补资金,加强实习实训及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适当放宽学费标准。整体提升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确保到2022年前全面达到国家标准。

(三)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以适应产业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教师招聘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临淄区职业学校五项办学自主权实施细则》,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大力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可按规定在目录外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

(四)提升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深化职业教育管理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构建职级晋升考评机制,不断提升校长的职业意识和专业发展,促进校长职业化进程和专业化发展;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管理提升体系,创造条件让职业教育管理队伍到优质校、特色校交流学习,鼓励参加国培、省培等提升培训活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运用好第三方评价评估结果,提升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到2020年底,淄博市工业学校争创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五)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2020年6月底前,研究出台《临淄区职业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职业学校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教学研究、技能大赛、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落实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的规定。

(六)强化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订单班”、“冠名班”等多种方式,实现深度合作。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支持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与学校合作办专业、办二级学院,推动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职业学校联合企业举办实训基地,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升。积极探索通过政府债券、融资贷款、土地置换、PPP模式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扎实推进产教融合示范区(园)建设,开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对纳入各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落实《临淄区职业教育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七)统筹规划全区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遴选一批企业作为校外实训基地。按照与校内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依托淄博市工业学校建设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并将基地建设成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高地和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成为企业培训培养紧缺技能人才的实践中心。到2022年,将淄博创业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成为省级示范职业教育集团,建设3-5个市级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1-2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2家企业参与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

(八)构建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建立面向市场、优胜劣汰的职业教育专业认证、质量评价、专业预警调控机制。对接淄博市“四强”产业,以临淄区石油化工、机械、轻工、医药等优势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设置,重点建设石油化工、半导体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大数据、新能源汽车、新医药、医养健康等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着力发展文化旅游等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扶持电商物流、智能家居、智慧工程建设等紧缺专业,形成对接产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群)体系。成立区行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相关领域管理人员、行业企业专家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工作。大力开展中职学校品牌专业建设,争取4-6个市级中职专业群,3-5个中职专业(群)入围省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九)着力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支持淄博市工业学校建设成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五位一体”的高水平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鼓励学校、行业、企业共建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

(十)全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加大投入全力打造我区智慧化校园平台,2020年完成智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万兆主干网,实现校园无线网全覆盖;实现学校智慧管理、智慧教学、智慧教室、信息安全、网络监测、学情预警、教育资源共享、大数据分析的全过程智慧化管理,支持淄博市工业学校率先建成智慧校园,积极争创山东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区。

(十一)切实做好“职教高考”工作。落实“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推行就业、升学“双轨”育人模式,努力为高职院校输送更多优质生源。积极适应技能大赛改革新要求,支持职业学校承办、参与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和创业创新大赛。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一二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的辅导教师、学生每个项目分别奖励5000元;给予获奖学校每个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5万元。落实职业院校各类大赛优秀选手和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接受本科教育推荐和辅导工作,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学习和发展提供机会。

(十二)落实职业学校育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区政府牵头整合工信、民政、文旅等部门的社会培训资源,发挥好中职学校培训工作主力军作用,支持承担更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任务,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培训工作,发挥职业学校课程开发、教育示范、业务指导、理论研究的职能,面向社区居民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老年教育和文化生活类教育培训活动,年培训总量4万人次以上。培训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落实职业学校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政策。

(十三)以标准化建设引领质量提升。落实职业教育国家、省教学标准,严格执行教材选用制度和教学用书目录,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利用国家、省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以及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力争参与开发建设3-5个上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0门以上在线开放精品课程。抓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深化“三教”改革,促进书证融通。积极参与省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间学习成果的认定、学分积累和转换的推进工作。

(十四)建设高素质“双师型”队伍。聚焦聚力强化科教人才支撑,制定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技能培养规划,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临淄区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考察招聘实施办法》,支持职业学校引进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业界优秀人才和首席技师、齐鲁工匠、技能能手、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担任教师。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长效交流制度,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结合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把教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与教师在职培养结合起来,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校企双主体的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争创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培养20名区级技能名师,15名市级青年骨干教师,8名省级教学名师,培育4-6个市级教学创新团队, 3-5个省级教学团队。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2022年达到80%。

(十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推进为国家和省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人选。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落实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休疗养活动。做好各级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享受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评选推荐工作,并给予相应奖励或津贴。

(十六)提升职业教育研究水平。加强和培育职业教育科研队伍,建立职业教育重点课题财政资助制度,鼓励教师参与区域经济、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提高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聘请一线优秀教师、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研员,形成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教研员队伍,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教研体系。筹建管子职业教育研究院,开展管子职教论坛,提升我区职业教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七)优化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环境。严格按上级要求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力度,试点建立若干技术技能创新创业示范园和项目,在资金、场地、设备、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在表彰奖励、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各方面更加突出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对在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予以肯定和奖励。加大先进典型的挖掘与宣传,举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十八)深化中外合作办学。依托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交流沟通。支持国(境)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型高校在我区开展合作办学。推动职业学校与国外企业、职业教育机构或行业协会深度合作,进行本土化实践。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发挥区委教育工委、职业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牢牢把握职业教育正确方向,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培养德技并举的基本劳动者和一般技术技能人才。

(二)建立协调机制。建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教工委书记、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镇(街)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成立由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各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区委牵头组织专项督查,结合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任务清单内容,对责任部门进行过程督导。落实每三个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度,每半年督查一次工作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进度拖后的,采取书面报告、约谈、通报等措施限期整改。

(四)加强考核激励。把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作为对全区各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部门、行业、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1.临淄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2.临淄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重点突破项目

           3.临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4.临淄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5.临淄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专班职责分工               

 

附件1

 

临淄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

依托淄博市工业学校申办五年制高职教育,争取申建或引进一所高等职业学院。

区教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稷下街道

2022.09

2

支持淄博市工业学校建设高水平中职学校,增加“3+2”“3+4”贯通培养专业;设立综合高中,提高职普比例。

区教体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021.09

3

加快推进淄博工业学校校舍改造,9月底前完成操场土地征收,11月底前完成操场建设,确保2022年前全面达到国家标准。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稷下街道

2021.12

4

落实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三年内达到省定增加标准。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各种专项资金、奖补资金,加强实习实训及基础设施建设。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

2022.09

5

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适时调整人员控制总量,在人员控制总量内依法依规聘用工作人员,实行统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引进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业界优秀人才和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担任教师。

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教体局

2020.12

6

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在技术开发等活动中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落实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的规定。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审计局、区教体局

2021.09

7

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订单班”、“冠名班”等多种方式,推进产教深度合作。支持建设3-5个市级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1-2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支持培育1-2个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和1个产教融合示范园(区)。鼓励1-2个企业参与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

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2021.12

8

支持职业学校联合企业举办实训基地,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升。

区教体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

2022.12

9

依托淄博市工业学校建设共享型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

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2021.12

10

将淄博创业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成为省级示范职业教育集团

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结合上级时间安排

11

建立专业预警调控机制,形成对接产业结构合理的专业(群)体系,适时开设医养健康专业。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争取4-6个市级中职专业群,3-5个中职专业(群)入围省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区教体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2021.12

12

支持学校、行业、企业共建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

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

2021.12

13

积极争创山东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区。支持工业学校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化校园平台,完成智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

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大数据局、区科技局

2021.09

14

支持承办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和创业创新大赛。鼓励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2020.10

15

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一二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的辅导教师、学生每个项目分别奖励5000元;给予获奖学校每个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5万元。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审计局

2021.09

16

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年培训总量3万人次以上。

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教体局、区残联、各镇街道

2020.12

17

做好1+X证书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省要求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试点工作。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大数据局

2020.10

18

建设1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培养20名区级技能名师,15名市级青年骨干教师,8名省级教学名师。培育4-6个市级教学创新团队, 3-5个省级教学团队。2022年“双师型”教师达到80%。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2022.09

19

落实技能人才待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人选。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落实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休疗养活动。

区委组织部、区人大人代工委、区政协委员活动室、区委统战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2021.12

20

筹建管子职业教育研究院。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文旅局

2021.12

注:责任部门中第一个部门为牵头部门

 

附件2

临淄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重点突破项目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落实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人

1

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推进项目

1.年内完成学校体育场项目建设

2.完成宿舍楼、实训楼建设及配套设施配备

3.完成学校危楼加固改建

1.建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完善协调推进机制

2.实行责任领导、部门挂包制度

3.根据节点实行工程进展月通报制度

2022.12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分管副区长

2

创建高水平中职学校

支持淄博市工业学校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创办省内有影响力的五年制高职教育,建设成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五位一体”的高水平优质中等职业学校。

1.统筹制定规划

2.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联系相关院校、协调相关企业推进五年制高职教育建设

3.发挥职教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实训基地建设、技术推广、培训等工作

2022.12

分管副区长、区教体局局长

 

附件3

      临淄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一、规模与布局

指标

现有基础(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

29%

32%

38%

42%

中职学校数量(所)

2

2

2

2

其中,综合性学校数量(所)

1

1

1

1

其中,特色学校数量(所)

1

1

1

1

中职学校校均在校生规模(人)

4788

5285  

5875

6200

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中职学校数量(所)

0

1

1

1

备注:1.附表1—6职业院校为各市、县(市、区)所举办职业院校(含驻地民办院校)。2.考察综合性和特色学校目的,主要是鼓励学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在确保一定比例综合性学校、满足需要基础上,更多实现特色发展。

二、专业布局

产业

 现有基础(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开设专业

专业点数

学生数

开设专业

专业点数

学生数

开设专业

专业点数

学生数

开设专业

专业点数

学生数

新一代信息技术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4

630

82

157

117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4

 

647

132

159

123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4

617

140

142

123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4

570

135

150

126

高端装备

数控技术应用

机器人技术应用

焊接技术应用

 

3

 

 

344

129

43

数控技术应用;

机器人技术应用;

焊接技术应用

增材制作技术应用;

医疗设备安装与维护

5

280

190

43

50

 

90

数控技术应用;

机器人技术应用

焊接技术应用

增材制作技术应用;

医疗设备安装与维护

5

191

246

43

100

 

180

数控技术应用;

机器人技术应用

 

增材制作技术应用;

医疗设备安装与维护

4

150

300

 

150

 

270

医养健康

                 

医养健康

1

40

高端化工

工业分析与检验

化学工艺

2

276

77

工业分析与检验;

化学工艺

2

303

167

工业分析与检验

化学工艺

2

310

220

工业分析与检验;

化学工艺

2

 

300

270

精品旅游

旅游服务与管理

1

336

旅游服务与管理

1

380

旅游服务与管理

1

409

旅游服务与管理

1

450

现代金融服务

会计电算化

电子商务

2

227

50

会计电算化

电子商务

2

256

150

会计电算化

电子商务

2

304

250

会计电算化

电子商务

2

300

300

其他重点产业1

     

消防救援

1

50

消防救援

1

100

消防救援

1

150

 

市场营销

1

622

市场营销

1

591

市场营销

1

502

市场营销

1

450

其他重点产业3

机电技术应用

1

618

 

机电技术应用

电气技术应用

1

536

100

机电技术应用 电电气技术应用

2

519

200

机电技术应用

电气技术应用

2

450

300

现代汽车

汽车运用与维修

1

363

汽车运用与维修

1

399

汽车运用与维修

1

409

汽车运用与维修

 

420

现代服务

航空服务

幼儿保育

学前教育

美发与形象设计

 

4

107

50

195

128

航空服务

幼儿保育

学前教育

美发与形象设计

 

4

113

150

147

88

航空服务

幼儿保育

学前教育

美发与形象设计

4

118

250

150

45

航空服务

幼儿保育

学前教育

3

135

300

150

 

现代建筑

建筑工程施工

0

101

工程造价

1

146

工程造价

1

142

工程造价

1

135

 

保安

 

136

保安

 

141

保安

 

170

保安

 

200

合计

   

4788

   

5285

   

5875

   

6200

备注:1.上述为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2.其他重点产业,各市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3.每个产业填写一行。

三、师资队伍

指           标

现有基础(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招聘教师数

14

26

29

35

其中,招聘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人数

3

18

20

22

其中,招聘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数

3

18

20

22

中职学校生师比(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数)

14.5:1

15.7:1

16.1:1

16.6:1

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双师型”教师数/专业课教师总数)

74%

79%

79%

84%

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数量(人)

8

9

10

12

备注:1.中职学校生师比为全市平均数。2.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包括首席技师、齐鲁工匠、技术能手、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

四、实训基地

指          标

现有基础(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个)

0

0

1

1

校内实训基地(个)

10

10

11

11

校内实训基地工位数(个)

3104

3367

3423

3835

校内实训基地生均工位数(个)

0.64

0.63

0.58

0.61

校内实习实训设备仪器总值(万元)

5602.14

5866

6168

6420

校内生均实习实训设备仪器值(万元)

1.17

1.1

1.04

1.03

备注: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应统筹考虑全市校内和校外实训基地情况,避免重复建设。

五、经费投入

指          标

现有基础(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万元)

1500万元

1600万元

2000万元

2400万元

市本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万元)

0

0

0

0

县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万元)

1100万

1200万

1630万

1860万

省市共建职业院校经费投入(万元)

0

0

0

0

中职教育吸引社会力量经费总投入(万元)

0

0

0

0

中职财政投入总额(万元)

1500万元

1600万元

2000万元

2800万元

中职生均拨款(万元)

0.33/0.28万元

0.33/0.28万元

0.38/0.33万元

0.43/0.38万元

备注:中职生均拨款为全市平均数。

六、社会培训

指           标

现有基础(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培训规模(人日)

43843

35090

44100

46120

培训规模与全日制在校生比例

9.15 : 1

6.6: 1

7.5 : 1

7.4: 1

承担补贴性培训规模(人日)

45

100

200

300

培训到款额(万元)

286

280

310

350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去产能分流职工、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培训规模(人日)

0

200

300

300

 

附件4

 

临淄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正林    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白平和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一级调研员                 

常务副组长:李   玲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刘   伟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成          员: 王守国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刘学军      淄博市工业学校党委书记、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田钢昌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副县级)

                           许宝新      齐鲁化工区综合管理局副局长、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成刚      齐鲁化工区招商局副局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邵增智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付兴文      区委编办主任                                 

                           杨新良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朱伯学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路新民      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玉山      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税务局局长           

  田立稳      区税务局局长  

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刘学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5

 

临淄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专班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小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组  长:刘   伟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成  员:王守国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刘学军  淄博市工业学校党委书记、区教体局局长         

            张成刚  齐鲁化工区招商局副局长、区发改局局长          

            付兴文  区委编办主任                                

            朱伯学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联络员:王先伟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职   责:负责临淄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总体规划和协调,建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保障机制;做好与市直部门沟通衔接、人员编制及经费保障、人才引进、教师招聘及岗位设置等工作。做好有关会议安排、材料起草、信息汇总等工作。

二、基础保障组

组  长:李   玲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田钢昌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副县级)

            刘先伟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李家刚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路新民   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联络员:王卫东   淄博市工业学校校长

职   责:负责做好学校规划、建设,保障学校建设用地等工作;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三、督导推进组

组  长:邵增智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许宝新  齐鲁化工区综合管理局副局长、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新良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联络员:于  莎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职   责:负责监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完成情况;按照《临淄区工作任务清单》制定督导考核办法,对落实不到位、进度拖后的,采取通报、与年度考核挂钩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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