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淄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临淄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字〔2020〕5号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0-None
成文日期
2020-01-08
发文日期
2020-01-0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有效性
有效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淄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字〔2020〕5 号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临淄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临淄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根据《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淄博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初步匡算总投资4.437亿元,2020年主汛期前完成淄河临淄段干流治理主体工程、乌河应急防汛治理全部工程、新裙带河和乌河水毁修复工程。
(一)巩固提升工程
巩固提升工程包括淄河临淄段干流治理工程和乌河应急防汛工程两部分,初步匡算总投资4.387亿元。
1.淄河临淄段干流治理工程
建设任务: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与青州市交界河段约计18公里进行清淤疏浚、整理河体、填筑堤岸、新建沥青混凝土防汛道路等,对城区河段橡胶坝、2处挡水石堰及牛山路下游湿地进行更新或改造,对太公湖右岸按50年一遇标准建设防洪墙,对与广饶县交界处3.4公里河段进行综合治理,对下游左岸齐都镇、敬仲镇一侧防汛道路及右岸皇城镇一侧防汛道路进行硬化,新建水文监测设施等,匡算投资4.32亿元。
节点目标:2019年11月中旬编制完成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2019年11月底前批复,2019年12月31日前主体工程开工,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
责任主体: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淄博市淄河干流治理工程,统一组织开展勘察设计,临淄段由区水利局配合做好勘察设计立项等前期工作;市河湖长制调度指挥中心为淄河干流治理工程市级项目法人,负责推进前期工作,协调工程建设有关问题;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作为区级项目法人,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镇、街道具体负责现场拆迁工作。
2.乌河应急防汛工程
建设任务:对乌河下游4.5公里河段进行培高加固、清淤护坡,新建水文监测设施等,匡算投资670万元。
节点目标:2019年11月中旬编制完成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2019年11月底前批复,2019年12月31日前主体工程开工,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完工。
责任主体:区水利局组织开展勘查设计等前期工作;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作为区级项目法人,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镇、街道具体负责现场拆迁工作。
(二)水毁工程修复
建设任务:对新裙带河和乌河2处水毁工程进行全面修复。其中,新裙带河水毁修复工程主要对险工河道增建混凝土主河槽,对河堤进行加固,对河道激流拐弯处实施护土砖护砌加固等,匡算投资500万元;乌河水毁修复工程主要对乌河大路北村冲毁右岸进行修复,中齐村路与桥连接冲毁部分进行修复,匡算投资3万元。
节点目标:2019年11月底前批复实施方案,2019年12月31日前主体工程开工,2020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主体: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凤凰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开展勘查设计、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区水利局负责技术指导。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淄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宋振波书记、白平和区长任总指挥,刘恩慧副区长任一线指挥,区水利、发改、财政等部门和有关镇、街道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统筹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调度等工作。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作为区级项目法人,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足额落实资金。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约束性任务,区财政年度新增收入部分优先安排支持,不足部分利用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解决。市及以上相关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水利工程,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负责筹措。(区财政局负责,区发改局、区水利局配合)
(三)保障建设用地。符合单独选址项目条件的,按单独选址项目办理用地手续;按城市批次办理用地手续的,由区政府统筹安排优先保障用地指标;符合抢险救灾要求需要临时使用土地,完工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的,不再办理用地手续;已颁发土地权利证书或在原址建设且不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不再办理土地预审手续;对水利工程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整改、优化避让。(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和相关镇、街道配合)
(四)强化前期工作。市政府明确规定2020年主汛期前完工和2020年主汛期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的项目均作为应急防汛工程实施。
1.开展统一设计。淄河临淄段干流治理工程由市级统一组织开展勘察设计;乌河应急防汛工程由区水利局委托设计单位组织开展勘察设计;新裙带河水毁工程可直接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区水利局负责)
2.实行容缺审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直接编制和批复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用地、环评等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办理,不作为批复前置要件和报建审批事项。(区发改局、区水利局和相关镇、街道负责,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3.明确审批权限。淄河临淄段干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由省水利厅进行技术复核后,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审批;乌河应急防汛工程初步设计由市水利局审批;水毁工程修复初步设计由区水利局审批。(区发改局、区水利局负责)
4.简化审批程序。不再办理规划选址、洪水影响评价手续;财政评审与项目审批合并开展,投资执行批复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概算;设计报告中单列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章节,不另行报批;工程变更设计,可根据参建各方形成的会议纪要先行组织实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自然资源局、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
(五)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积极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制,鼓励小型水利工程集中打捆招标,允许重点水利工程冬季全线施工,同步做好扬尘治理等工作,确保建筑材料充分供给。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领导、统一监理、统一验收,落实项目法人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全过程加强施工质量管控。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水利局、临淄公安分局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由相关镇、街道负责)
(六)落实责任分工。区水利局作为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提出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分工;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作为区级项目法人,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负责筹措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位;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有关土地预审相关手续;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负责指导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物保护;区审计局派出人员全过程跟踪审计;区纪委监委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区住建局、区市政园林环卫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入淄河中水管线改移工作。
(七)强化督导调度。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建设项目进展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推进不力的约谈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区政府督查室、区水利局负责)
附件:临淄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附件
临淄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总 指 挥:宋振波 区委书记
白平和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一线 指挥:刘恩慧 区政府副区长
一线副指挥:付明水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张成刚 齐鲁化工区招商局副局长、区发改局局长
孙胜利 区政府党组成员、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局长
徐东明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吕昌平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财政运管服务中心主任
刘先伟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家刚 区住建局局长
宋爱军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立才 区审计局局长
边继俊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 林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局长
路义学 区市政园林环卫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明岳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
宁尚元 临淄供电部经理
刘 静 齐都镇党委书记
徐庆堂 金山镇党委书记
刘 青 敬仲镇党委书记
孙守强 朱台镇党委书记
薄 刚 皇城镇党委书记
郭亦华 凤凰镇党委书记
徐其录 辛店街道党工委书记
高 晋 稷下街道党工委书记
朱 冰 齐陵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业军 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付明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专班,分别由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组成,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一、迁占协调工作专班
组 长:付明水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孙胜利 区政府党组成员、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局长
刘先伟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家刚 区住建局局长
宋爱军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边继俊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 林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局长
宁尚元 临淄供电部经理
刘 静 齐都镇党委书记、淄河齐都段负责人
徐庆堂 金山镇党委书记、淄河金山段负责人
刘 青 敬仲镇党委书记、淄河敬仲段负责人
孙守强 朱台镇党委书记、乌河朱台段负责人
薄 刚 皇城镇党委书记、淄河皇城段负责人
郭亦华 凤凰镇党委书记、乌河凤凰段负责人
徐其录 辛店街道党工委书记、淄河辛店段负责人
高 晋 稷下街道党工委书记、淄河稷下段负责人
朱 冰 齐陵街道党工委书记、淄河齐陵段负责人、新裙带河段负责人
于子玉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李业军 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东军 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科长
二、资金保障及跟踪审计工作专班
组 长:付明水 区水利局局长
王立才 区审计局局长
成 员:吕昌平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财政运营服务中心主任
朱秀民 区审计局副局长
李业军 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 平 区财政局农工经贸金融科科长
刘 卿 区水利局财务科科长
商秀丽 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
三、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专班
组 长:付明水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李冠众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田承岳 区水利局正科级干部
刘长坤 区水利局行业监督管理科科长
赵 潜 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科长
四、质量控制工作专班
组 长:付明水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梁天文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李业军 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朱有荣 区灌溉管理所所长
赵金业 区水利局城乡供水科科长
迟冬蕾 区水利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孙奎明 区水利局规划建设科副科长
郭洪军 区灌溉管理所副所长
五、技术服务工作专班
组 长:梁天文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成 员:齐 芳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崔宝奎 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
侯承涛 区水利局行政与许可科科长
王 秋 区水利局规划建设科副科长
任 凯 区水利局规划建设科科员
六、后勤服务工作专班
组 长:王敬伟 区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崔建荣 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葛 云 区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
陈小红 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副科长
李 鹏 区水利局办公室科员
孙永康 区水利局办公室科员
袁凯凤 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财务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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