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发文机关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20〕37号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0-2040967
成文日期
2020-10-31
发文日期
2020-11-0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有效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0〕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83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涉及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主要灾害类型。承灾体调查对象主要包括遭受灾害破坏和影响的居民、生命线工程、公共服务系统和三次产业所涉及的人口、房屋、基础设施、财产、自然资源与环境和区域经济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对象包括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以及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护工程、避难场所、森林和草原防护等防灾减灾工程。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各类承灾体调 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基层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次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二、把握时间步骤
本次普查数据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摸底调查及前期准备阶段。2021 年至2022 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在全市全面开展以区县为单位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编制单项和综合灾害风险评估与防治区划图。
(一)组织准备(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借鉴全国和省市普查试点经验,组织考察摸底,编制普查预算。建立健全各级普查机构,研究制定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组织召开普查工作会议,部署全区普查工作。
(二)全面普查(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组织动员部署和各级学习培训,全面开展以区为单位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单项(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和综合灾害风险评估与防治区划图,形成普查成果。
(三)总结应用(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做好普查工作总结和成果应用。
三、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临淄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 责统筹组织实施全区普查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各单位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普查工作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级负担,区县按照事权支出责任承担本级支出。按照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自然灾害防治相关领域现有资金统筹整合,避免重复安排,严格绩效考核,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四、严格工作要求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科学预判我区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和特点,以及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风险信息的重要工作部署,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有关工作要求,配优配强普查工作力量,充实普查技术队伍,科学编制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资源数据,有序组织实施。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保密纪律,如实填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普查工作。
附件:临淄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淄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立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建行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徐志信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吕昌平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财政运行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许晓文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于 莎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明华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王文深 区民政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闫庆东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孙志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西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冠众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孙广远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贾传文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区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 剑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朱晓伟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延明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单 卫 区统计普查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 彦 齐都镇综治中心主任
赵 阳 金岭回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洪庆 金山镇党委委员、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
徐 磊 敬仲镇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
相昆涛 朱台镇副镇长
王鑫炜 皇城镇副镇长、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齐占民 凤凰镇副镇长
王晓钢 辛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扈庆亮 闻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耿根华 雪宫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辉 稷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陈 涛 齐陵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徐长彬 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副局长
于建良 区气象局二级主任科员
周 腾 淄博银保监分局临淄监管组办事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朱晓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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